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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的我不想在努力了》第11章學英語
  “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們跟李思瑤同班這麽些年,李思瑤偶爾還會主動看上我這麽一眼,李思瑤有看到你一眼嗎?”

  “連我都不打算攤這攤渾水了,你還攤個屁啊!”

  這時許博文本能的轉頭一看,就發現李思瑤和她的閨蜜蘇小小,此時似乎真的正在看著李長歌這個位置。

  頓時就讓許博文的心裡一陣刺痛。

  許博文當然也清楚,李思瑤看的並不是他,這一點他連想自我欺騙都做不到。

  也沒心思去想,李長歌之前說的,他已自己都經不打算在去追求李思瑤,那句話到底是真是假了,也沒心思再在李長歌面前待下去了。

  臉色一陣變幻之下,便快步離開了李長歌面前。

  “長歌你說你剛剛那話,許博文能聽得進去嗎?他還會繼續去當李思瑤的舔狗嗎?”

  這時黃秋雨開口問道。

  李長歌搖了搖頭。

  “許博文這小子,能不能聽進去關我屁事,畢竟我也不是他爸,能夠跟他說這麽多,從同學層面上來講,就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很快一陣腳步聲,從教室外傳來,是李長歌他們英語老師來了。

  李長歌的英語老師,是一個年近六十的小老頭,身形瘦小,留著山羊胡,常年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看上去有些古板,很不好相處的樣子。

  可能是太愛國的關系,英語這一科目,在李長歌重生以前,一直都是李長歌的短板。

  不管李長歌怎麽去學,區區二十幾個英語字母組成的英語單詞,李長歌就是學不好。

  高考150分的英語卷子,李長歌就隻考了110分,直接差了40分,光英語這裡就落下了一大截。

  不過自從參加工作之後,因為李長歌的工作性質,很多時候都需要用到英語,李長歌的英語水平倒是增長了不少。

  現在的他還記得高中的所有知識,還有一些高考大題,英語水平又提高了不少。

  這一次高考,李長歌的高考成績,比起重生之前絕對能大幅度增長,多的不敢說,但漢大的話李長歌覺得自己應該是穩了。

  這一節英語課,李長歌他們的英語老師,並沒有講課,而是隨堂測驗,每人分發下去一張英語卷子開始做題。

  雖然只是隨堂測驗,並非月考,但這次英語考試的題目,卻並不算簡單。

  要是換成以前的李長歌,看到這些題目肯定會感到大為頭痛,甚至是抓耳撓腮一番。

  但現在在看這些題目,李長歌卻只是囂張一笑,區區高中水平的英語測試,簡直就是彈指可破。

  李長歌拿起筆,做起題來簡直一陣行雲流水,就是李長歌之前最不擅長的聽力部分,還有英語作文,也沒有絲毫難度,

  做題老師給準備的九十分鍾,李子長歌隻用了不到四十分鍾,就把題全都做完了。

  下課以後,李長歌便掏出了他那部,在自己父母面前軟磨硬泡了好久,他們才給買的諾基亞手機。

  然後登錄qq。

  不得不說諾基亞的質量是真牛,這部手機還是08年,李長歌初中畢業的那個署假,李長歌父母給他買的。

  結果一直用到一三年他才換的手機,整整五年的時間,這還不是手機本身出了問題,而是13年的時候,智能機已經比較普遍了,李長歌這也才順應潮流的換了手機。

  不然的話李長歌甚至懷疑,他的那台諾基亞手機,甚至能夠用到他重生前都還能用。

  不像他之後換的那些智能機,沒有一個的使用壽命,能超過兩年時間的。

  這時秦思思已經有了回復。

  “具體去哪所大學,我還沒有想好的,我的成績也就處於不上不下的樣子。”

  “清華北大這兩所國內頂尖大學,憑我的成績是肯定上不了的,在下面的複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這些......我感覺問題倒不是很大。”

  “不過這些大學具體去哪一所,我倒是還沒有決定好的,一切還是要等高考完了再說,不過這些大學,我比較傾向於的還是複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這兩所大學畢竟都在魔都。”

  “我父母他們也常年都在魔都,生意也都在那裡,這些年我也很少在他們身邊,這次去魔都那邊讀書的話,也正好可以陪陪他們。”

  “那小李子你呢!你現在有心儀的大學了嗎?”

  李長歌看了一眼秦思思的回復,果然秦思思這一次的選擇,還是和他重生前差不多。

  李長歌重生以前,秦思思選擇的就是複旦大學,看來這次多半也是一樣了。

  秦思思以前會選擇留在西虹市讀書,沒有跟父母一起回到魔都,一是舍不得姥姥,二可能也是舍不得李長歌。

  不過秦思思的姥姥,在秦思思上高一那一年就已經去世了,而長長歌這些年,和秦思思也疏遠了很多。

  李長歌會和秦思思疏遠,也不單單只是上初中時那一陣厭女潮,也和李長歌小學六年級畢業時,那個暑假有關。

  那一天李長歌和秦思思在公園玩,秦思思的爸爸秦沐之,也剛好開車從魔都來看她。

  那一天秦思思的爸爸,開的是一輛紅色的法輛利,價值六百多萬。

  那一年李長歌的父母,一年都難掙到三萬塊,一輛車子需要李長歌的父母,不吃不喝100多年。

  那一天秦思思的爸爸,帶他們倆去了很多地方玩,都是李長歌以前想去玩,但是家庭條件卻不允許的地方。

  但就是這些地方,在秦沐之看來,也只是一些非常簡陋的娛樂場所,只是西虹市太小,也很難找到比這些地方更高檔的娛樂設施了。

  之後秦沐之又帶秦思思和李長歌一起去吃飯,去的是他們西虹市最高檔的酒店,點的也都是李長歌,以前只在電視上見過的菜,甚至一些菜李長歌在電視上都沒見到過。

  澳洲大龍蝦,帝王蟹,駝峰,飛龍,燕窩,穿山甲,魚翅......

  三個人點了近20道菜,花了3萬來塊錢,相當於李長歌父母,那個時候一年多點的收入了。

  即便如此,秦沐之都嫌棄沒什麽菜。

  其實秦沭之也並不是在炫耀什麽,只是那時的他生意忙,又長期和秦思思這個女兒分居兩地,很長一段時間才能見一次面。

  所以每次見到秦思思這個女兒,秦沐之都想給她最好的,彌補之前的虧欠。

  吃完飯以後,秦牧之又帶他們倆去商場裡面看衣服,那是一家很高檔的商場,隨便一件衣服都足夠李長歌的父母乾上大半年。

  秦沐之那一天給秦思思選了很多的衣服,同時也給李長歌選了很多的衣服,都是國際名牌。

  不誇張的說,光是那些衣服的錢,恐怕都足夠李長歌家裡,掙上二十年以上了。

  不過那時的李長歌並沒有收,小學畢業的年紀已經不小了,不會什麽都不懂了,李長歌當然也明白,這些衣服意味著什麽。

  對於秦沐之來說,這些衣服僅僅就只是衣服,但對於他們家來說,這些衣服就是他們一家20年以上的收入,在西虹市買一套房都有富余的了。

  也是那一天,李長歌漸漸意識到了,他和秦思思雖然是經常一起玩沙子,一起玩水,一起唱歌,一起跑,一起跳,一起尿尿的好朋友,好兄弟。

  但他們倆終究不是一個世界的人,漸漸的開始產生了隔閡。

  以前的李長歌,雖然也知道秦思思家裡有錢,但因為年紀的關系,李長歌還無法真正理解秦思思家裡到底有多少錢,也無法真正理解,他們兩人間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之後李長歌又在一個讀九年級的鄰居哥哥那裡,看了故鄉一書, 也漸漸開始明白了,閏土再次見到魯迅的心情。

  不管他們倆的私人關系到底有多好,但老爺就是老爺,下人就是下人。

  在之後李長歌跟秦思思上了初中,雖然最開始李長歌並沒有表現出什麽,但李長歌清楚,他和秦思思之間已經很難回到從前了。

  面對秦思思時,李長歌總會本能的感覺到拘束與自卑,再無法像以前那樣放開。

  再加上那時學校裡面又有厭女潮,李長歌因為經常跟秦思思一起上下學的緣故,也經常受到嘲笑,還有人罵李長歌是吃軟飯的。

  李長歌的那些初中同學,雖然並不知道秦思思家裡到底有多少錢,但還是知道秦思思相比於一般的女生是比較富裕的,在初中生裡出手很是大,還經常給李長歌買吃的。

  而面對同學們的嘲笑,本來在秦思思面前就已經有一些放不開的李長歌,更是覺得自己的自尊被刺痛了,也就開始疏遠起了秦思思。

  最開始那兩三年,秦思思還極力的,想要挽回李長歌這個好朋友好兄弟。

  不過在李長歌那時的刻意疏遠之下,秦思思最終也還是選擇了支持李長歌的決定,漸漸地也沒有再主動找李長歌了。

  然後一直持續到兩人高中畢業各奔東西,在然後就是秦思思移民國外,在沒有一點消息,也成了李長歌莫大的遺憾。

  “小絲瓜你這也未免太謙虛了,我們一中本來就是整個西虹市最好的高中了,從我們一中出去的學生,不管在我們一中內部成績好壞,在別人眼中基本上都算成績比較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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