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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律師有點狂》第六十章 運作空間
  楊濤趕到時,李立和趙林已經談了好久。

  “老趙也在呀?李總有什麽安排?”

  “你小子不人是剛從哪個女人的床上爬過來?”

  “知我者趙兄也。”

  “曾總剛才來過,把你寫的東西拿回來了。”

  “幾個意思?對他還不夠好?”

  “不是不夠好,是太好了,他覺得有點不合適,曾總工地上那些都是他的老兄弟,他不好意思把這份合同拿出去。”

  “親兄弟明算帳,我也是為他著想,我這就給他打電話。”

  “不用了,他已明顯指出要把你換回來。”

  “李總,我知道花老板的事的確辦得有點不地道,但你總不能一直扯著小辮子不放吧?”

  “這是曾總從進來到離開的全程錄音,你可以自己聽一下,這件事和我本人的立場無關,是客戶主動提出的要求。”

  太TM~本來想罵幾句,突然考慮到人家是立心核心客戶,楊濤只能草草收嘴。

  “換就換,是老趙去嗎?

  “是,接下來楊律你的工作是去對接千度江城分公司,他們剛剛和立心簽了合同,魏總你應該認識吧?”

  “老熟人了,這個交給我肯定不會有問題。”

  “但願如此,下去工作吧。”

  楊濤離開,趙林跟著出去轉了一圈後又重新返回。

  “李總,有個事我必須提醒你,王恆本質和光頭強是一類人,在他的眼裡,你現在是撬他牆角,挖他客戶,他肯定不會善罷甘休。”

  “我知道了,你自己也小心點。”

  “我沒事。”

  趙林再次離開,李立終於得空玩會手機,點開某音本地視頻,出現的竟然是何家媳婦陳圓狀告何華的豪門大瓜。

  “正納悶著,何強的電話就打了進來。”

  “何總你好。”

  “李律師,網上的視頻你看到了嗎?”

  “剛看到,真不要臉。”

  “真不好意思,合作的第一個案子竟然是這種家庭糾紛,讓你看笑話了。”

  “這是我工作,應該的。”

  “何華還有三小時到江城,到了後我會讓他直接去找你。”

  “好的。”

  本來是想回就江城苑練武,現在看來是不行了,李立所幸進休息間睡上一覺。

  迷迷糊糊間,李立感覺有動靜,猛睜開眼,劉奶奶放了一隻餐盤他床頭櫃。

  “李總,這是小花特意為你做的,趕緊吃點再睡。”

  “好的,謝謝劉奶奶,你身體如何?適應得了嗎?”

  “放心,我在老家天天上山打豬草,廚房那點活和休息沒區別。”

  “有困難你就提。”

  “沒有困難,彤彤這孩子把我們安排得妥妥當當,真的太感謝你們。”

  老太太說著話就開始流淚,李立連忙安慰:

  “遇到就是緣份,劉奶奶你就安心在立心養老,富貴已經長大,不用再為他操心了。”

  花姐的手藝還是一如既往的讚,吃得李立心情大好。

  在辦公室打了幾手太極,何華風塵仆仆地趕到,李立將彤彤和嶽陽叫好進來。

  “何總,又見面了,上次多謝你送我的玉石,我戴到現在都還沒重樣呢?”

  “氣氛有點壓抑,彤彤出來攪了一下。”

  “喜歡就好,有機會你再去,隨便玩,隨便切。”

  “何總你可千萬別客氣,她真的會去,趕緊說說你的事。

”  “我老婆陳圓你是知道的,發現何鑫不是親生的,我就提出離婚,可這女人十分貪婪,根本喂不飽。”

  “何總你名下的財產有多少?”

  “我名下的主要財產是分布於全國的三十四套房產,但爭議的大頭是何鑫名下掛有天和玉石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權,是我媽當時過戶給他的。”

  “我給陳圓的條件是三十四套房產給他一半,可她不同意,非要何鑫名下的全部公司股份。”

  “十七套房產少說也值幾千萬了,這個女人胃口還不小,百分之二十股權值多少錢?”

  “一個點一個小目標。”

  “那損失還真不是一般大,陳圓本人是否持有公司股權嗎?”

  “沒有,之前我媽一直看不上她,拒絕給她股份。”

  “何總你名下有多少天和股份?

  “我有百分之二十五,陳圓說只要何鑫的那百分之二十給她,她就不要我名下的股權。”

  “彤彤,說說你的看法。”

  “依照民法典規定,孩子非親生,並不影響夫妻間的婚內財產分割,所以何總的三十四套房產和百分之二十五股權都要分陳圓一半。”

  “但既然現在陳圓提出只要何鑫那百分二十,事情就有了運作空間。”

  “具體說說。”

  “接下來嶽陽說。”

  “為什麽?”

  “因為你比較壞。”

  “我壞就壞,何總,你可以這樣,寫兩份協議:”

  “第一份讓陳圓放棄你名下的股份和房產,還要特別注明放棄的原因是她自己存在重大婚內過錯。”

  “第二份你同意把何鑫名下的百分二十股權全部送給陳圓。”

  “小夥子,這可不行,我寧願把所有房子都給她,天和的股份絕不能給。”

  “何鑫名下的百分之二十股權是誰送的?”

  “我媽。”

  “你媽送給的是誰?”

  “何鑫。 ”

  “何鑫是誰?”

  “我兒子~啊,不對,何鑫不是我親兒子,自然也不是我媽的親孫子……”

  “自己看吧?”說話間,彤彤拿出一部注解版民法典,翻到相關條款解釋。

  “贈與人對贈與內容有重大誤解的,有權請求法院撤銷贈與行為。”

  “你媽原以為何鑫是親孫子才將股份贈與他,現在發現他不是親孫子,正是屬於對贈與內容有重大誤解。”

  “這部分股份你媽可以請求法院予追討回來。”

  “那我簽字送給陳圓會不會有麻煩?”

  “不好意思,你媽的股份你無權送人,你媽不同意,協議無效。”

  “這~還可以操作嗎?”

  “簽了協議後最好去做個公正。”

  “果然是強將手下無弱兵,我馬上去辦。”

  “辦個屁。”

  三人你一言我一語,就要開工,李立再不出是不行了。

  “假如陳圓最後告何總你拿別人的東西來送她,騙她放棄婚內財產怎麽辦?算不算詐騙?”

  “是呀,這可怎麽辦?”

  “也不難,萬一是何總你媽先同意你把股份送給陳圓。”

  “但在你們辦理了離婚手續後,你媽才發現何鑫根本不是她親孫子後隨即反悔,並堅持起訴要回自己的股權該怎麽辦?”

  “好像是沒人規定我媽不能遲點知道這個事,三位告辭。”

  何總一溜煙跑掉,李立無奈地搖了搖頭,他最怕的就是這種家庭糾紛,要不是陳圓實在太過份,他一定不會攪合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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