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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地主:天子元從》第六百七十四章 魏征的新法
“限田?”

武德殿中,李世民聽到魏征說出的限田二字有些意外。

“陛下,武青陽在三原試行兩稅新法,對三原戶籍人口田畝重新清查上報,調查的很仔細,臣發現三原縣五千余頃田地,已經幾乎為貴族豪強兼並,貧者無立錐之地也,

朝廷均田製在三原早已名存實亡,貞觀朝以來,三原縣幾乎沒有再向百姓授分過田地,只有武德初年的百姓趕上了,才分到了三四十畝地,”

魏征拿著武懷玉的統計數字,另寫了篇奏疏,就是均田製崩壞了,豪強土地兼並太嚴重,按他的統計,三原縣六成的土地,已經在形勢戶手裡。所謂形勢戶,就是貴族官僚,還有許多禁軍、府兵、中小地主、自耕農這些人,數量很多,卻隻佔到三成左右的地,

剩下一成,也主要是公田,剩下許多百姓佔了一點點地。

而且兼並勢頭還在繼續。

均田製本身,是有限田額度的,普通百姓,一丁是限田百畝,

凡官、爵、勳兼有者,則擇其標準高者給予,不重複計算。親王受100頃、職事官一品60頃、國公、職事二品授40頃,上柱國30頃為最高額,以下遞減,至男爵、職事官從五品尚有5頃,勳官最低武騎尉30畝。

按這個制度,本來就算是貴族,最高也只能佔田一百頃。授田的最高額度就是佔田限額,

甚至均田製下,是不得隨意買賣田地的,普通百姓授田,二十畝永業,八十畝口分,口分田身死收回,不得買賣,永業田可以買賣,但買者不得超佔田額。

但到如今,這制度也早就成空文,大貴族大官僚甚至世家豪強地連阡陌,誰也沒把田額放眼裡,甚至如李淵早年也曾一次性賞賜宰相裴寂一千頃地,

連百姓小民,窮困的時候都把永業甚至口分田給賣了。

這也是導致開國才十來年,結果土地兼並已經非常嚴重的原因,而這勢力還愈演愈烈。

“陛下,就算改租庸調為兩稅新法,但限田令依然還得推行,否則土地都兼並到形勢戶之手,必生大禍。”

李世民皺眉。

土地兼並,歷來都是個大麻煩,可問題是想控制兼並又談何容易,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土地兼並也是必然的。

當然,不限確實也不行。

但又得考慮能不能實行,沒有條件,強行頒布某些執行不了的命令,那沒有半點好處,甚至會引發動亂。

“魏相有何好的建議?”

宰相們都望著魏征,他這一炮打的突然,事先都沒跟宰相們通過氣,這種行為很不好,讓宰相們有點措手不及。

不過魏征向來如此,大家也都習慣了,這也正是魏征在朝廷不怎麽受待見的原因。

“全面限田。”

“如何執行?”李世民問。

“按身份限田,官爵勳兼有者,則擇其高者給予,不重複計。”

蕭忍不住直言,“如果按此,則親王也不過一百頃,職事官一品才六十頃,國公、正二品職事官不過四十頃,男爵、職事官從五品也才五頃,

散官五品以下,以及勳官十二等各有永業,

但六品以下,原先是不授永業田的。”

蕭問魏征,就這個根本早就沒人執行的田限,如何執行?實際上哪個貴族官僚,沒超出這個田額?

“超出田額的,魏侍中打算如何處置?難道要他們清退田畝?怎麽個清退法,誰願意?”

蕭也是個拗相公,跟魏征在朝堂上差不多,人嫌狗厭的,誰都處不好,但說的這話倒是一針見血,“侍中身為宰相,還是要多務實,總不能要跟漢朝那些大儒一樣,要恢復井田製吧。”

這話攻勢凌厲,其實限田令各朝都有,漢代的時候打擊豪強,就一直搞限田令,當然也一直沒什麽效果。

至於說漢儒們一心複古,想要恢復井田製就更可笑,所謂井田製,就是把一大塊地井字劃分成九塊,中間一塊是公田,周邊八塊是私田,八夫耕一塊井田,各耕一塊私田,然後合耕一塊公田,公田收益上繳歸公,私田收益歸自己,

八家為井,同養公田,早在春秋之時就已經實行不下去了,

原因也簡單,任何制度都要契合當時的生產力,制度不能符合生產力,自然就實行不了。

到漢代時來說井田製,那不過是儒家的烏托邦。

蕭反對魏征,還有一個原因,蕭也是大貴族大官僚大地主,相反之下,魏征這兩年貴為宰相,經濟條件好了些,但他沒置什麽田產,主要就是授分的官人永業田,

侍中正三品,永業田二十五頃,因為這宰相是貞觀朝才當的,關中沒地可授,還授的是寬鄉,實際就是非中原腹心之地,這地授在他老家河北邢州巨鹿。

他的九頃職分田甚至都沒分到實地,是按畝發倉粟二鬥,一年發一百八十石粟。

魏征現在收入還是不錯的,一年祿米四百石,每月還有六千錢的月俸、食料雜用,另外各種福利也是不少的,每個月還有十二隻頭羊發。

但蕭可不一樣,

有次宮廷酒宴時,皇帝賜酒,大家都要爭喝第一杯,蕭站出來說這杯酒只有我來喝,因為在場臣子我最尊貴,

當時他說了一句話,然後大家都讓他喝了那杯酒。

“我是梁朝天子兒,隋室皇后弟,唐朝左仆射,天子親家翁。”

李世民聽了也擊掌叫好,把這酒直接賞賜給他喝了。

蕭,西梁明帝之子,九歲封新安王,雖說當時的西梁朝,其實完全就是被隋朝控制著,可畢竟身份尊貴。

哪怕西梁沒了,但蕭家也還是蘭陵蕭氏名門。

開皇七年,隋廢西梁時,也還算是比較溫和,沒經歷什麽大戰,所以蘭陵蕭家就算入隋,但依然保留了許多財富和田地,

甚至是被隋朝武力過江攻滅的南陳,其實也沒經歷北方一樣的均田,因為南方的地基本都是私田,沒有什麽公田,均田難以進行。

後來隋朝在南方搞貌閱、量地,還引發江南大叛亂。

蕭是是個大地主,名下的田地,並不比武德朝宰相裴寂少多少。

雖說蕭的地主要是在荊襄江淮一帶,可確實是妥妥的大地主。

按魏征說的,他現在頂多能佔地四十頃,但蕭實際上田產,百倍於此,他當然不樂意。

其實看蕭平時總跟皇帝提分封這事,就知道蕭的立場,他就喜歡分封、世家那一套的。

今天站在這殿上,跟皇帝廷議的宰相大臣,除了魏征,誰家都是超額了的。

就連那位沒在朝堂上的武相公,這幾年那也是到處圈田佔地買買買,雖說大量的地都是在隴右、朔方、幽燕邊疆,但數量確實也非常驚人了,現在也有幾千頃地,

宰相都個個嚴重超佔,其它人可想而知,都是一樣的。

魏征早有準備而來。

在中樞數年,魏征這宰相也不是白當的,已經不是早年純粹靠嘴炮噴人那套了。

“陛下,臣思慮許久,擬了一個辦法,”說著他推出一本奏疏,是他的限田政策。

內侍替他轉呈皇帝,

李世民翻看,越看越驚訝,不得不說魏征挺膽大,武懷玉搞兩稅新法,都是小心翼翼,一再講事緩則圓,

而魏征卻有大刀闊斧一往無前的勢頭。

他的限田政策分成幾部份,首先還是重申田額,上到親王,下到庶民,各有相應田額,最高的親王限田一萬畝,最低的庶民百畝。

按等級限田,不得超佔。

當然,現在情況是都超佔了,那怎麽辦?

魏征的辦法是已經超了的,也不用清退收回等,但是不能白超,而是把按身份和其田額,把超佔地劃等加征稅賦,他擬九等超額累進稅率征收。田額以內的,就是一等,是正常賦稅標準。

超過一定額度,則升一等,稅率提升,最高九等。

比如一等的上田每畝,地稅是四升,而升一等,也就是按其本來擁田額,超過但在一倍以內的,升一等,地稅加一升,變成每畝五升地稅,其義倉糧、地丁、火耗等自然相應增加。

以國公、二品職官為例,本來田額四千畝,在田額以內,上田地稅一畝四升,超過四千畝,不到八千畝的,則升一檔,按每畝地稅五升算。

而超過八千,不到一萬二千畝的,升為第三檔, www.uukanshu.net 按每畝地稅六升征收。

一直往上,最高九等,三萬六千畝為限,其每畝地稅,也從四升,升到一鬥三升。

國公、二品職官最高能佔三萬六千畝地,超過怎麽辦?魏征給的辦法,一是把超的地賣掉,允許他們流轉。

其二,如果有地是在寬鄉者,可以二、三畝折一畝計算,這裡所謂寬鄉,專指地廣人稀的邊疆之地,而不包括山東地區江淮等地,這些地方在隋朝時曾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但在隋亂時,也是遭受戰亂饑荒最嚴重的地方,如今人口大減,

但魏征說這些地方是腹心之地,所以他的寬鄉,專指沿邊疆州,隴右河西朔方燕雲的邊境州,甚至是嶺南、黔中、南中等邊地,

比如說河北邊州,二畝可折一畝,要是嶺南、南中邊地,可三畝折一畝。

這樣實際佔田,能夠增加不少。

要是開墾的邊疆荒地,還能再放寬點,三四畝折一畝也行。

但是,魏征又加了一條,比如國公、二品職官限田是四千畝,雖高最可達三萬六千畝,但是在中原腹地,尤其是京畿之地,同一道內,不可超過其原本限田額,就是四千畝。

比如在關內道,他就最多只能有四千畝地,超出的就得置換到邊地,或是賣掉。

他甚至建議具體到一個州,只能最多擁地千畝。一道內最多四千畝,一州內最多一千畝。

還有現在許多貴族普遍搞的義莊,他也要求加以限制,最高不得過萬畝,一道內不得過三千畝,一州內不得過千畝。

李世民看完,沉默許久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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