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無奈的歎了一口氣,自己也學著李歡的樣子,感受著清水在雙腳上衝過的快樂,司馬遷的表情從愕然逐漸變成了不安,他心裡還在想著下邊的百姓們會直接舀水喝的。
可是……腳底板、腳邊、腳趾頭縫隙裡傳來的清涼舒爽感覺,讓他又有些難以遏製。
這時候,李歡伸手按著他的頭,讓他往一個方向看了過去。
兩個伸腳踩住鋤頭的農人,正抓著老二朝水溝裡撒尿,兩人似乎知道下遊的人會舀水喝,甚至還發出邪惡的哈哈大笑聲來。
司馬遷想立刻從水溝裡出來,但是李歡卻按住了他:“這世間所有的水,都已經存在世上無數年了,水循環是一個神奇的過程,並不會因為我們上遊的人在裡邊撒了一泡尿,所有的水都變成了尿,你看,你不是君子,為什麽也學著我的樣子在水裡泡腳了?”
司馬遷掙扎了一下,卻發現李歡手勁兒大得出奇,於是安然享受吧。
流水不腐戶樞不蠹,自己又不是用別人的尿泡腳。
更何況,堂堂關內侯都不在意,自己又幹嘛在意這個?
“這件事情,我認為你做的有道理,應該督促百姓喝燒開的水,如果上遊的人在裡邊丟死豬的話,那就危險多了。”司馬遷點頭。
兩人靠在水溝邊上,像是在曬日光浴。
過了一會兒,司馬遷終於憋不住了:“但是,我還是覺得,你不應該和孩子說靠臉吃飯這種事兒,會讓他們沒有羞恥心,勾欄裡的舞姬,就是靠臉吃飯,沒有任何羞恥心的。”
“有羞恥心的人都餓死了。”李歡鄙視的看了一眼司馬遷,他看著遠處忽然來了一群騎著馬的人,頓時拍了拍司馬遷的肩膀:“快看,我說靠著臉吃飯,你還反駁我,翁主來了。”
司馬遷很想反駁,可是看著劉陵對李歡親熱的模樣,就知道自己此刻呼吸都是多余的。
於是,司馬遷赤著腳,走到了遠處,眼不見心為淨,但他心中依舊堅持才學才是風骨,皮相只是淺陋見識的理念。
張安世和牛郎抓到了不少的魚兒,用一根草繩穿過魚鰓,邀功似的湊到了司馬遷身邊。
司馬遷聽著孩子的笑聲,感覺心中所有的不快都在這一瞬間消失。
如果,這兩個孩子長大時候,都能有李歡的皮肉,似乎也可以吃穿不愁。
看著盤膝坐在地上,一臉期待等著烤魚成熟的兩個小家夥,司馬遷忽然有感覺,不是自己改變了世界,而是世界改變了自己。
劉陵學著李歡的樣子,脫掉絲縷,想要把腳放進水溝裡。
李歡想到剛剛那兩個撒尿的農人,立刻威脅道:“你要是把腳放進水裡,以後別想我會親一下。”
劉陵愕然地看了一眼李歡,然後紅著臉,快速穿上了鞋子。
李歡很舒服,劉陵卻不舒服:“我前幾天發現我父王並不像是我們想象中那樣,充滿了瘋狂,他很冷靜,似乎還暗中拉攏了一下公孫賀,讓公孫賀成為了他的人。”
“這事兒你為什麽不和我說?”劉陵貝齒咬得很緊,就像是李歡就在她的唇齒間。
李歡訝然:“這事兒真的不知道,公孫老表聽陛下的,他真不聽我的,他的權限比韓嫣都大。”
劉陵很意外:“為什麽會這樣?”
“因為我和韓嫣都很聰明,公孫老表很笨,所以他在和陛下稟報東西的時候,不會有任何隱瞞。”
說話之間,李歡從衣袖中摸出來了一份密信,是阿嬌寫給他的。
劉陵看著遞到了自己跟前的密信,遲疑了一下,沒有伸手去接。
李歡於是親自拆開,打開信紙,讓她看到了上頭的文字。
劉陵的眼神立刻變得怨毒起來:“你我二人,什麽時候淫亂過了?”
“現在你信了吧?這家夥什麽捕風捉影的話,都會給陛下上報。”李歡無所謂的聳肩:“但是,你覺得這樣的話,陛下會信嗎?”
劉陵眼裡的怨毒,又逐漸變成了一抹茫然:“父王說,公孫賀不甘心在你之下,這一點我看到是真的。”
“大家都是兩個肩膀,扛著一個腦袋,他有本事兒,自然可以在我之上,但是就眼下來看,只要我自己不造反,他這輩子,也是沒有可能在我之上了。”
看著李歡那自信滿滿的樣子,劉陵歎息了一聲:“只是……”
李歡把密信從她手中抽走,撕成碎小的紙片,灑進流水中:“沒什麽只是,我喜歡你,這點沒什麽好掩飾的,我會在天下人面前,明媒正娶你,到時候,這些謠言不就不攻自破了?”
劉陵有些觸動:“人真是,有時候明知道是謊言,卻總會忍不住相信。”
“那要看是誰說的謊言。”李歡輕哼了一聲:“這在你看來是謊言,但在我看來,卻是承諾。”
“再說點甜言蜜語,我喜歡聽這個。”
“說沒意思,唱才有意思!”李歡清了清嗓子,劉陵看他臉上那種狂蕩的表情,立刻就阻止了。
因為在某處勾欄內,她曾經也是這麽和李歡說的,結果李歡真的唱了一首叫做情人的歌兒,聽得她好多次午夜夢回,想起來都覺得臉上發燙。
怎麽可以有這樣……嗯,如果人不多的話,她還真想再聽一次。
“行了,商量點正事兒,我父王暗中盯著你呢,我甚至覺得,我王兄摔斷了腿的事情,可能都有問題。”
“這些都不是關鍵,關鍵是你父王真的想練兵,真的想要攻下南越,作為自己的後備基地,只要這點就足夠了。”
“我是說,你就不擔心,我父王發現你派遣出去的人,都成為了中低級的軍官嗎?”劉陵眼裡透露著擔憂。
“你是擔心,南越國被打下來的時候,你父王會殺了我?或者我殺了你父王?”
劉陵的呼吸都在發抖:“難道我不應該擔心這個?”
“你要真是毫不在意你父王的生死,我也確實不敢在你身邊放心的睡覺……”李歡玩鬧了一句,這才正經著:“其實真不用擔心,我就算真的和你父王火並,那也是等到滅掉了陛下的時候,攻下南越之後,只是我們創業的開始,還不至於就到了互相廝殺的地步。”
“而且,你父王會光榮的戰死在南征之戰中,朝廷那邊如果不用最好的諡來讚美他,我第一個不答應。”
劉陵整個人都放松了下來:“這是最好的安排了,我沒有辦法勸阻。”
“死亡是一個人的生命的終點,但並不是他這個人的終點。一個人的名氣,如果流傳於後世,人們不知道真相,也就會稱讚他為國而死,而不是為了一己私欲,要讓我們這個強大國家陷入內亂中。”
內心的不安,總需要更為崇高的借口來安撫。
就算是劉陵自己,也想不出什麽比這個更好的辦法。
流芳百世永遠都好過遺臭萬年的。
“中低層的將官你隻管放心就是了,你父親的眼睛,一直都在公孫賀身上,自古及今的戰鬥中,誰看過中低層的將官會那麽團結?違抗軍令,甚至於出其不意地殺死下達命令的將軍後,然後振臂高呼,說自己有皇帝的密令在身?”
劉陵的內心越發平和,甚至恢復了以往的自信和風采。
“你說的很對,這樣的事情聽著就很夢幻,皇帝也下了血本,把漢軍北大營的將官抽調了那麽多,如果這樣的事情還不足以成功,那就真的是上天的意志了。”
李歡看著送烤魚過來給自己的張安世,咧嘴一笑:“現在,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安靜的看著水田裡的禾苗生長,等到秋收之後,就是用兵之時。”
“師父,翁主!”張安世並不怕人,把端盤放在地上,就快速離去。
李歡拿起快子,遞給了劉陵一雙,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
劉陵看著李歡的模樣,頓時也有了食欲。
吃什麽東西,有時候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和誰人吃。
花費了一個月的時間,李歡走遍了整個淮南國的所有地方,劉陵就在他身邊跟著,兩人都確認到了那些已經發散出去的所謂門客,已經滲透到了淮南國的方方面面。
這些人的身份,或是某一個地方的亭長,又或者是某一個地方的小吏;亦或者是某一個地方的屯長。
劉陵甚至覺得,如果劉徹願意的話,現在淮南國就可以和平過渡到劉不害做王了。
因為她聽著李歡說,漢軍中除了中低級軍官之外,還有三千多的人,悄無聲息的滲透到了淮南國的各處基層……
這還不是更可怕的,可怕的地方在於,這些人去了什麽地方,李歡都不知道。
劉陵自己聽完之後,隻覺得心驚肉跳;開始有些真的相信李歡說的公孫賀的權限高於他的說法。
李歡卻表示,好兄弟難道不就是為了自己背鍋的?
仲夏的時候,離開了淮南好長時間征收囚徒、贅婿、商賈的伍被,終於領著那一萬三千人的隊伍回來了。
這一下,淮南軍的軍隊,也就完全整頓好了,原本的老軍,裁員之後,還剩下一萬人,新軍招募了兩萬人,加上這一萬三千人的雜牌炮灰軍,人數一下就達到了四萬三千人。
這還沒有算上李歡的六百護衛軍、四千匈奴騎兵,霍去病的一千兩百部屬,以及王宮的三千護衛軍。
真正能出戰的人,淮南老軍中,卻只有七千人,畢竟地方上不可能把所有的軍隊都抽調走,有些地方需要保留一定的治安能力,以及後勤物資運送等等,都需要抽調出不少的人力來。
除此之外,兩萬新軍滿員參戰,一萬三千炮灰滿員出征。
真正的主力軍,就有了兩萬七千人,外加上一萬三千的炮灰輔兵,總計四萬大軍。
李歡抽調兩千匈奴軍,和自己的六百護衛軍,霍去病的一千兩百部屬,總計五千八百軍。
全部加在一起,這並沒有超過劉徹給的上限五萬軍。
接下來,就該商議如何進兵的問題。
李歡沒有選擇繼續改進武器、鎧甲,只是不斷的刺探著南越的地形,在淮南王的王宮內,他修建了一個沙盤。
橫浦關和陽山關、湟溪關,是南越國最大的地理倚仗,淮南軍沒有從海上南下進攻的可能。
那就只能走水路,從豫章,下橫浦。
豫章,就是後來的南昌,為一個極其關鍵的地理位置;一位天才文學家曾經寫過“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軫,地接衡廬。襟三江而帶五湖,控蠻荊而引甌越。”
從這番話裡,就不難看出,豫章這地方的位置有多麽不錯了。
李歡從豫章出兵的想法剛一提出,就得到了淮南王的肯定,大將軍公孫賀的認可,其余的諸如伍被、劉不害、劉建、霍去病等人,都頗為讚同。
但接下來的一個問題,就是樓船。
走水路出兵攻橫浦關,那就需要大量的戰船才行。
一旦修建樓船,那麽南征的事情就再也無法隱瞞,換言之,南越方面,就會察覺到是準備進攻他們。
但是,豫章這裡有常年防備南越的漢帝國邊防軍,本身就有不少的戰船。
為此,韓嫣親自往豫章跑了一趟,發現這邊常年準備的戰船,居然能夠供給萬余大軍征戰所需!
這倒是解決了李歡的又一個難題,那麽接下來,就安心坐等秋收。
大軍已經開始在淮水之上訓練水戰,就連李歡自己,都學會了怎麽在水底潛水這種高難度操作。
當然,如果穿著鐵鎧甲掉進水中的話,那就跟死沒什麽區別了,沉重的鎧甲落水之後,就像是人身上壓著一塊巨石,任由水性多好的人,也無法掙脫出來。
於是,淮南軍普遍穿皮甲,皮甲用鱷魚皮做成,保護住了周身要害,讓人的身子很靈活。
將官一個級別的皮甲,則都用犀牛皮製作,防禦力極其不錯,能頂住幾輪箭雨的衝擊。
只不過,能有資格穿皮甲的人,只有淮南軍,而那一萬三千雜牌軍,完全沒這個待遇,他們中間只有部分人有資格穿皮甲,少數人不顧其他的,從庫房內得到了一批不知道多少年前的披甲,只是穿在身上看著,總覺得有些不倫不類。
這玩意兒太重,一旦落水,必死無疑。
李歡也沒太過於在意這些人,畢竟這一支軍隊的組成人員,都是囚徒、商賈、贅婿,這類人古代一打仗,就是炮灰的最佳人選。
帝國的統治者一直認為這類人是對於社會最沒有貢獻的人,所以沒人會在意他們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