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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不死鳥》“燼”第9席:“野狗”入“燼”
  大家都叫我“野狗”,因為我野的很,亂打人,跟沒教養的瘋狗一樣。久而久之我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記得了,只知道自己被別人叫“野狗”。我常常看著一群家夥翻找巷子裡的垃圾桶,聚在一起抽煙。自己只是獨自靠在滿是塗鴉的牆邊,默默拿出煙和打火機,吞雲吐霧。

  人們常說,X市的高樓大廈沐浴著普照萬物的陽光,留下的影子橫七豎八散落X市各處,見不得光的人們龜縮在影子中,於是組成了X市見不得人的陰暗面。

  大概是十多年前,一場慘烈的煤礦關停潮洶湧X市,數以萬計的煤礦工人因此失業了,有些人樂觀的換了工作,有些人則是深陷於悲觀情緒一蹶不振,我爸屬於後者。他在失業後整日借酒澆愁,兩手指間嘗嘗架著一根正燃的煙,時不時吸一口,吐出白色的煙霧。

  我爸懶得管我,他甚至沒錢給我吃飯,我只能在街上鬼混,但X市那麽大,我們所能容身的地方卻微乎其微。更何況,即使是混混也不是一條心的,大大小小的團體都想在能夠攫取的利益裡分一杯羹,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好在我有一個優勢,那就是身經百戰。一般街頭混混要想站住腳,就必須能打,從小到大足足十幾年,我就一直在打架,往死裡打的那種。還記得我是高二的時候被開除的,記得當初被人霸凌了,僅有的書包被人給燒了。我氣憤的找到了老師,不過老師一來收了禮,二來清楚我是個不良,所以沒有理我。我後來獨自找到了燒我書包的那個家夥,把他打了個半殘。

  憑這個優點,我偶然揍掉了一個團體的頭目,還是當著全團體近百人揍的。當然了,是他挑事在先,他親自帶著團體帶頭打劫我,估計是想樹一下威風,結果被我掃盡顏面。

  他毀容了,是我用拳頭一拳一拳揍毀容的,他自己也覺得沒臉面再待在這個團體裡了,捂著臉跑掉了,我再也沒見過他。我在幾十名混混面前用拳頭立了威,並成為了團體的首領,會打架並不是壞事,不是嗎?

  事實證明,會打架還真是好事一件,很快,我帶著整個團體,通過群架打贏了整個X市所有的混混。若並於強,小並於大,他們的小團體要麽被我們的團體吞並,要麽臣服並聽從我們調遣,團體很快擴大至幾百人。

  但好死不死,真正的黑色組織“燼”,開始來挑釁我們。

  事情是這樣的,一個男孩來找到了我們,男孩差不多剛上高中,染著一頭黃色卷發,脖子上掛著一個銀哨子,用不屑的目光看向了我們。

  “你就是‘野狗’嗎?”

  “你眼瞎啊小屁孩,只有我領頭,不是我還能是誰。”

  “我看見了,只是不敢相信。你這家夥還真是連狗都不如呢。”

  “你他媽的……”我不由分說一拳把這個男孩打趴下了,這家夥也沒多強啊。

  但只見男孩起身坐在地上,捂著剛才被我揍的地方嘿嘿一笑。“果然還沒有狗那麽聽話呢。”說完他取下脖子上掛的哨子,使勁吹了下去,哨聲回蕩在我耳中久久不散。

  當我緩過神來,發現遠處什麽東西緩緩跑了過來,定睛一看才發現是幾十隻大型犬,每一條狗都有半人那麽高,他們像是看見獵物一樣快速朝我們跑來,我身邊的混混都被嚇呆了,我也速速逃跑,逃跑前男孩面帶微笑揮著手,向我道別致意。

  “再見,‘野狗’先生,我作為‘燼’的成員‘犬師’,

代表組織向你們問好。”  好不容易才擺脫那群狗的追擊,來到了一處廢舊廠房,我身邊有近百人都被狗咬到了,好在僅僅是咬了一口,但小弟腿上深深的咬痕不禁讓我倒吸一口冷氣,但那小子居然能訓練那麽多狗去攻擊人,也是非同一般。

  一個高中的孩子,居然能成為“燼”的十六大骨乾之一,現在我所惹到的到底都是些什麽牛鬼蛇神啊!

  不行,現在不是想這個的時候,我立刻組織隊伍,將原來的幾百人大組織拆成近百個不到五人的小隊。每隊一名傷員,各自的隊伍帶傷員去不同醫院,以防被“燼”一窩端掉。

  行動開始,組織暫時解散,我也帶著一個傷員和三個混混一起速速行動,真希望接下來不會再有“燼”的人找自己麻煩。

  ————————

  旁邊的高樓上,一個壯漢和一個青年男子,“燼”的兩大骨乾用望遠鏡俯瞰著“野狗”的所作所為。

  “‘狐狸’老弟,這小子沒想象中的那麽笨啊。還會分頭行動,關鍵是他還真有那麽強的領導力讓這群不入流的混混聽他的話。”

  “‘海東青’老哥,你也清楚,這小子可是用拳打腳踢統合這整個團體的,不服氣就得挨他的揍,關鍵是那群混混真打不過他。不然的話,為什麽這條‘野狗’會入了上頭的眼睛呢?首領同意這樣,肯定有他自己的原因。如果投票的話,我會投同意一票。”

  “我也讚成,只要他們忠誠的話,情報網肯定會更加細化,這種事情對咱們這些乾情報收集的都有利。”“海東青”咧開了嘴,“這樣下去,取締‘不死鳥’可是指日可待了。”

  此刻,“燼”的大本營裡,“老狼”正和一位女士收拾卷宗,認真核對組織的活動記錄。當然,他們也在思考著跟“狐狸”和“海東青”所思考的一樣的問題。

  “‘金魚’小姐,你是怎麽看的呢?關於首領提到的招納‘野狗’的意見。”

  “沒什麽可考慮的,我不會同意的,我絕對會投不同意的那一票。”“金魚”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看著電腦屏幕敲打鍵盤。

  “有什麽理由呢?”“老狼”探過略顯肥胖的身子詢問道。

  “我問你,首領是怎麽說的?是招攬‘野狗’還是‘野狗’以及他手下幾百名混混。”

  “只有‘野狗’,我聽的清清楚楚,而且也沒理由招攬全部混混並讓他們服從我組織的條令,再者,多出那麽多張嘴,咱也養不起。”

  “問題就在這裡。”“金魚”合上電腦,直勾勾看向“老狼”,“招攬了‘野狗’後,‘野狗’也許會歸順,但那幾百名混混未必,他們只服從‘野狗’,可這並不代表他們會服從組織。招攬‘野狗’後,我們不能強製那些混混服從組織的規則命令,但如果他們私下作妖,就可以輕而易舉把帽子扣在‘燼’的頭上。那會對我們倆的工作造成非常大的麻煩,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聽懂了,真看不出你對這些混混那麽了解。”

  “我那該死的丈夫跟他們是一丘之貉,我太清楚這種人了,就因為他,我拋棄掉兒女來到X市區,才能坐上‘燼’十六席之一的位置,那個畜牲也已經死了,我的兩個孩子已經跑到了X市,但我現在還沒有找到他們,希望他們兩個在城市裡能過的好一些。”“金魚”邊說邊輕撫自己渾身的傷疤,即使過了十幾年依舊隱隱作痛。

  “不用擔心,你兒子女兒能夠全身而退就好了,我理解當父母的操心子女這種心情,就像我家那幾個娃子,現在幾個人一起出任務,我也放心。”“老狼”默默拿出一根煙,緩緩抽著煙,隨後慢慢吐出一縷白色煙霧。“不過這件事他們倒也有兩個投票權,但他們不會同意,事實上他們不會同意任何與他們無關的事情。”

  ——————————

  “爸爸,又是什麽事情……啊?首領看上了一個混混想要招攬他當骨乾?開什麽玩笑……”

  X市郊區,短發少女聽著父親告訴自己的消息感到不可思議,旁邊小她三歲的三胞胎弟弟此刻停下手中的活計,默默看向姐姐。

  “我不會同意的,雖然我們在‘燼’高層中年齡小經驗少,但我還是清楚這種人是什麽貨色的,就這樣吧,掛了。”

  姐姐掛了電話,向三個弟弟無奈歎了口氣,“老大要讓一個叫‘野狗’的混混進入‘燼’的領導層與我們平起平坐,你們仨之前貌似一直在收集這家夥的情報來著,有沒有聽說過這個家夥啊?”

  “哦!姐,你這麽一說我想起來了。‘野狗’這個混混在X市還挺有名的,是個用拳頭征服了全市混混的狠人。”其中一個弟弟翻看了自己手上的本子,找到了關於“野狗”的信息。

  “這家夥那麽厲害?可我剛剛投了反對票欸。”姐姐聳了聳肩,一臉遺憾的表情讓人印象深刻。

  “放心,姐姐,我們也是反對票。”

  “欸?!?!?!”姐姐和兩個弟弟一臉詫異的看向他。

  “大哥,你既然清楚這家夥那麽厲害,為什麽還要投反對票啊?”二弟和三弟都不約而同詢問大哥。

  大哥收起自己的本子,用手指把自己的眼鏡往上一架。默默看著這兩個弟弟。“我對這家夥沒有興趣,這家夥即使加入也跟咱們的活動沒有關系,但如果他入了組織,指不定會出什麽事情。這種不可能有利反而有可能有害的事情我絕不會同意。”

  “不愧是大哥,想事情就是周到。”三弟順勢拍起了馬屁。

  “好了,話說東西都處理好了吧,趕緊打電話叫他們過來處理吧。”姐姐和三個弟弟各自提著一個黑色塑料袋走到路旁。不一會兒,一輛麵包車速速開來,車上下來了兩個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

  “狼崽子們,都處理好了吧。”

  走在前方的男人輕撫臉上的疤痕笑嘻嘻的問面前的的姐姐和三個弟弟。

  “處理好了,‘黑馬’大叔,那個家夥身上的東西都在這呢。”

  “黑馬”接過黑色大塑料袋,往裡瞅了一眼,“貨不錯,回去之後立刻交給‘陽虎’,讓他去賣個好價錢。上車吧,‘胡狼’小姐和‘群狼’兄弟三個。你們爸爸‘老狼’天天嚷嚷著要我們多關照一下你們。”

  麵包車上,“頑牛”啟動車輛後並不急於開車,而是悠閑躺在駕駛座上閉眼冥想。後座上,“群狼”三兄弟也問起關於要不要讓“群狼”入組織這個問題。

  “哦,那個赤手空拳征服所有混混的家夥啊,早投完票了,我們兩個其實是同意的,畢竟這家夥跟我們沒什麽衝突,反而還能幫上我們的忙。”“黑馬”嘿嘿一笑。

  至於能幫上什麽忙,他沒有說。不過很可惜,在“黑馬”死掉之前,都沒有幫上什麽實際意義上的忙,反而惹出了一堆亂子。

  然而這的確是某些人想要的“幫忙”。

  ——————————

  “恭喜你,‘野狗’,也許‘燼’的成員們並沒有那麽討厭你啊。”此刻“野狗”正坐在一個穿著白色西服的六十多的老頭面前。老頭雙手支著桌子,嘴角上揚看向“野狗”。

  “搞什麽鬼?你們先是派了一個小孩讓一群狗把我五分之一的兄弟給咬了,現在你作為首領又把我叫過來告訴我說我是你們的一員了。你們到底幾個意思啊?”“野狗”沒好氣的問對面。

  “咳咳,‘犬師’嗎?他這個人就是有一些獨特,確切地說我們組織目前16席骨乾每個都很獨特……哦不,現在你加入了,就是十七席了,你也挺獨特的。”

  “那我要是不加入呢?”

  “野狗”說完這句話,首領臉上的笑容立刻凝固在了臉上,他沉下臉來,與之前態度完全不同。

  “來人!”首領突然抬高了嗓門,這一聲喊回蕩在房間裡,嚇得“野狗”渾身起雞皮疙瘩。僅僅幾秒,一個獨眼大漢就立刻跑了進來,手中拿著一把明晃晃的武士刀,腰間鼓鼓的貌似別了一把槍。

  “首領!有何吩咐。”

  “沒什麽,你在房間門口待上那麽一會兒,當我再叫你,你就立刻進來按我的命令行事。”

  “是!”

  “野狗”咽了口唾沫,擦了一下額頭上因為緊張冒出的冷汗,他這會兒明白,如果自己不答應,也許自己都走不出這個房間。

  “說回正題,‘犬師’這小子呢,的確獨特一些。不過,我還是第一次見他讓那些狗手下留情的呢。 而且他在你的問題上可是投了反對票。”

  “我們組織能看上你,全靠你對全市混混的統治力,既是因為你,也是因為那些混混,老實說我還是第一次聽說有人能讓幾百個混混井然有序分頭行動。”

  他們一直在跟蹤我!“野狗”心中暗驚。

  “首領,我很高興組織的各位能夠賞識我的能力,我願加入這個組織並為組織效犬馬之勞。”“野狗立刻向首領道謝。”

  “很好,恭喜你,成為‘燼’組織的骨乾之一。順帶一提,你的位次在17席中排第九,這是大家投票的結果。”

  “第……九?”“野狗”愣住了,自己只是一個混混,居然能排在第九。

  “投票結果就是這樣,8對8,一半支持一半反對,而且我們的金主也傾向於讓你加入。”首領說道,“對了,門外那位‘響尾蛇’也是投的讚成票哦。”

  “多謝首領,‘野狗’沒齒不忘組織大恩大德!”“野狗”幾乎是跪在了首領面前,“首領若有什麽適合我的工作,我現在就帶人去辦。”

  “馬屁就少放一點吧,我這裡的確有一件事情適合你和你手下的那幫混混。”首領說完拿出了一張照片扔在了桌上。

  “這是……”“野狗”看著照片中的人,總覺得十分熟悉,好像在電視上見過。

  “我不需要你們殺人越貨綁架,我只需要你和你的那些小混混給這家夥一點顏色看看,好讓他為自己愚蠢的行為付出代價。”

  照片上的那個人是市長最為親信的秘書,他叫林明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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