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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第94章:打不過怎麽辦?
這手護盾移步殺是丁大有閑著沒事教給雲初的,看似只是向前移動了一步,實際上是兩步半,跟打羽毛球時的墊步非常像。

這也就是為什麽羽毛球運動員拿著一個拍子,只要挪動兩步就可以照顧到那麽大的一個羽毛球場的原因。

按照丁大有的說法,只要雲初能在一個呼吸間,這樣突擊兩次,基本上,在府兵中也就能稱得上悍卒了。

雲初每日不停地練習了三個月,目前,還是只能在呼吸間完成一次。

老猴子教的本事都比較陰毒,他自己身材不高,力量不夠大,胳膊不夠長,雙腿跨步不夠長,本身條件就不適合跟人面對面的交鋒。

因此,他的本事在於下毒,暗算,突襲,逃跑,基本上就是一大堆屬於刺客的本事。

正面交鋒的話,雲初不怵他,最糟糕,也能跟這隻老猴子拚個同歸於盡。

但是,老猴子如果真的想要殺雲初,很可能雲初還沒有見到他,就已經死掉了。

反正,有一次老猴子蹲茅坑沒有紙,雲初拿給他的時候,發現這個老家夥的褲襠裡都有一把刀……

大唐軍隊裡的老賊們,尤其是爵位前面帶著開國兩個字的,都是可以以一敵百的猛將。

聽丁大有說,玄武門事發的時候,尉遲恭一個人堵在一座橋上,加上一把馬槊,兩柄唐刀,十二柄短矛,硬是將太子六率的一個團三百余人擋在橋對面,且殺得潰不成軍。

雲初總覺得丁大有的這一番話有很大的吹噓成分,自從看到丁大有一個人就把那麽多的和尚撕碎之後,雲初就不再認為是吹噓,只會認為是丁大有在美化尉遲恭。

尉遲恭這人雲初很早就認識他,小時候,長大後,沒少把尉遲恭的畫像貼在自家門上。

聽說尉遲恭現在喜歡上了修道,整日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整個人顯得極為平和,李治對於尉遲恭聽說也是尊崇有加,但凡得到與修道有關的好東西,都不忘記賞賜給尉遲恭一份。

想想也是,不出門的開國老功勳,才是最好的老功勳,當然,那些已經死在勝利前一刻的老功勳就更加值得所有人懷念了。

梁建方則是一個真正的老賊,明明已經老了,還脾氣火爆得跟火山一樣。

想到這裡,雲初就把已經拿出來的鎧甲重新安置在架子上,反正,穿了鎧甲之後吧,說不定會讓老賊更加地興奮,毆打起來會變得更加狂野。

雲初也把上好的牛皮鐵盾重新掛在牆上,聽說梁老賊最擅長的武器是一對擂鼓甕金錘,據說是漢伏波將軍馬援留下來的兵刃,一對錘子足足有一百六十斤重,單個的就有八十斤重。

不像何遠山在龜茲大戰時期用的錘子,還沒有好一點的香瓜大。

猛男用猛錘子,這是必然,梁老賊如果掄不起一對一百六十斤重的錘子雲初才看不起他呢。

反正,不論老賊用多大的錘子,一錘子將這面盾牌砸碎,順便再把雲初砸成肉泥估計不成問題,所以,盾牌也用不成。

武功一道,就跟做數學題一樣,打不過就是打不過,不會就是不會,沒有任何中間路數留給你。

對於明日怎麽對付梁老賊,雲初想了很久,很久,最後在天快亮的時候,決定讓崔氏給他準備一個大澡盆,他要用香湯沐浴。

崔氏不明白一向硬線條作風的郎君為什麽要用香湯沐浴,沒有多問,就給他準備好放置了很多乾花瓣花油的洗澡水。

雲初在裡面浸泡了好久這才從水裡香噴噴地出來。

還讓崔氏給他身體上塗抹了不少的香膏,穿上內褲跟紗織的裡衣,

再穿上一層雪白的外袍,以前在西域穿的黑羊羔皮大氅不穿,換上一件紅狐狸皮的大氅。戴上一根束發絲帶,將眼角給提起來,絲帶中間崔氏還鑲嵌了一塊藍寶石。

用眉筆描了眉,這樣跟那一雙半成品丹鳳眼才相配,臉不夠白,就用了一點香粉,最後輕輕地咬了一下口媒子,一個唇紅齒白的富貴公子的模樣就出現在昏黃的銅鏡之中,比他娘的賈寶玉還要賈寶玉。

這副模樣崔氏簡直喜愛到骨頭縫隙裡去了,迫不及待地找來一個束發金環把雲初的頭髮束起來,又在束發金環上加上了一個紅色絨球,在她看來,這個模樣的郎君,才真正稱得上是美人如玉。

別看大唐武風強悍,對於明眸皓齒的美男子同樣沒有什麽抵抗之力。也是,胸口有鼓鼓的胸肌,肚子上十幾塊腹肌的猛男看慣了,總要找幾個類似“二刈子”的男人來換換口味。

等雲初從圓凳上站起來的時候,一個嬌嬌弱弱的富家嬌公子就出現在了崔氏的面前。

就在崔氏含著眼淚,用簪子將幾根不聽話的頭髮挑順之後,就聽雲初道。

“我這個模樣,應該經不起武人一拳吧?”

“郎君淨瞎說,您這般模樣,那個失心瘋的會拿拳頭對付您呢。”

雲初抓抓發癢的耳朵又道:“你說我這副模樣去拜訪人家,人家會不會認為是一個孌童主動送上門來了?”

“呸呸呸,郎君瞎說,那些醃臢東西怎麽配跟郎君相提並論?”

“最好不要挨打,要不然我想了半夜的想法就白費了。”

“郎君今天要去拜訪誰?”

“我的老領導雁門侯梁建方。”

“呀,原來是去拜訪梁武侯啊,郎君為何昨日不說,妾身也好準備禮物。”

雲初搖搖頭道:“不用帶別的禮物,只需要把你親自從酒裡蒸出來的酒精給我裝上一壺就成了。”

“郎君要給人看病?”

“別問了,去裝吧,記得把蓋子重新封好,要不然那東西自己會跑。”

酒壺拿來了,雲初輕輕抿了一口,一股濃烈的酒味就直衝腦門,在腦門裡轉了三個圈之後,在飛流直下,如同一道火流一般直衝胃袋。

兩坨嫣紅浮上雲初面頰,這讓本來嬌弱的他,顯得更加地姹紫嫣紅。

眼看著天亮了,雲初沒有去馬棚裡找棗紅馬,估計自己這副模樣棗紅馬會不喜歡,今天出行,自然是要坐車。

當雲初拿著一卷書,提著一個酒壺從屋子裡出來的時候,雲家所有的仆人都呆滯住了。

就連一向自詡見過世面的九肥,也愣了好一陣子才挑起大拇指道:“郎君真正好顏色。”

“閉上你的臭嘴,好好趕車,目標雁門侯府!”

雲初上了馬車,就再也沒有打開過窗簾,免得晉昌坊的百姓看到,以為自己真的變成了一個“二刈子”。

雁門侯府在通化坊,距離皇城很近,算是距離皇城第二近的地方,就像他的武功一樣,他排不到第一近的那幾個坊市。

雲初抵達通化坊雁門侯府的時候,那裡已經站立著一個修長的身影。

走近一看,卻發現是狄仁傑。

這個發現讓雲初心裡暖暖的,當下決定,如果自己真的需要朋友的話,這個家夥可以排在第一位。

“雲兄,某家昨日膽怯了,甚是羞愧,回去思量了一夜,決定與賢弟一起闖一闖雁門侯這個虎穴。”

看到雲家的馬車,狄仁傑就迫不及待地上前,掀起門簾,準備拉雲初下來,一起闖龍潭虎穴。

等到雲初從馬車上下來,狄仁傑看清楚了雲初的模樣,如同觸電一般,猛地松開雲初的手,顫抖地道:“你是誰?”

雲初抖一抖雪白的袍袖,笑呵呵地對狄仁傑道:“我這般模樣,雁門侯會不會上來就一拳打死我?”

“你為何會是這般模樣?”

雲初抬手理一理自己有些不妥的袍袖, 對狄仁傑道:“我想過了,論武功,根本就打不過雁門侯,連防禦的本事都沒有,跟可以手撕虎豹熊羆的雁門侯比起來,會武功的只會被毆打得更加淒慘,這一點,從國子監被打傷的那六位的傷勢就能看出來。

武功越強,就被毆打得越慘,武功最高的那個手腳都被打斷了,一身的武功算是廢了。不會武功的老博士,僅僅被人家給丟出來,只有幾處跌傷。

既然雁門侯將毆打教書先生,當成一種反抗的手段,那麽,不論是誰,都躲不過這頓毆打。

為了少挨揍,或者不挨揍,我隻好盡量的讓自己顯得弱小一些。

你說,就我現在表現出來的身板,雁門侯會不會覺得我不堪一擊,繼而隻把我丟出府門?”

“那也不能把自己弄得香噴噴的吧,天啊,你臉上竟然塗抹了胭脂?

老天爺啊,你還把嘴唇弄紅了,口媒子那是男人該用的東西嗎?“

雲初也覺得自己這樣做很變態,就用肩膀抗一下狄仁傑道:“要不然,你也裝扮一下,這樣我就不會覺得尷尬了。”

狄仁傑堅決地搖頭道:“我寧願與雁門侯講理!”

雲初歎息一聲,在心裡為狄仁傑的頭鐵欽佩一下,也深深地為他的無知感到遺憾。

梁建方這種人形猛獸要是能聽進去道理,他就不是梁建方了。

沒有見過梁建方提著一顆連接著半截脊椎骨的頭顱從糊滿血肉的中軍大帳出來的人,就不配說,他了解梁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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