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電影情節
人高馬大的宋殊在此刻五六個混混的包圍之下,瞬間顯得嬌小起來,他平時最多也開玩笑式的欺負欺負身邊的同學,這種混混手持刀棍的場面,以前只在錄影帶裡見過,哪會有機會親自見到這樣的場面。
宋殊雙腿開始哆嗦,有些被嚇到臉色蒼白。
林雨知道這個時候他可不能退縮,於是他上前一步,獨自站在龍哥的面前。
“我們又見面了。”龍哥輕微仰起頭,鼻孔朝著林雨說話。
林雨點點頭,“請問幾位兄弟深夜前來此處是有何貴乾。”
沒等龍哥回復,龍哥身邊的小混混搶過了話,“誰跟你是兄弟?你們這裡那個叫Jim的人呢?快讓他出來。”
林雨疑惑地和宋殊對視一眼,宋殊搖搖頭示意自己也不清楚是怎麽一回事。
“那個,這位大哥,Jim之前是和我們在一塊,但我們已經很久沒有他的消息了,不知道他是哪裡招惹到了各位?”
“招惹?你到底知不知道你朋友幹了些什麽?”
“不知道。”林雨如實回答。
“你朋友欠了我龍哥五萬塊錢,我龍哥大度沒有催著要,沒想到這小子居然變本加厲,居然還偷我們一批貨。”小混混的語氣愈加發狠。
宋殊稍微從渾渾噩噩中清醒過來,對小混混說道:“所以這跟我們有什麽關系呢?”
小混混惡狠狠地走到宋殊的面前,宋殊有些慌張,小混混說道:“跟你們有什麽關系?他是你們的朋友,你們肯定知道他在哪裡,快點說他人在哪裡,不然你們倆今晚就不要想走。”
林雨連忙站出來用卑微的語氣向小混混服軟,“大哥,我們真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們只是一個樂隊的,也不是什麽朋友,下來招呼都不打的那種。”
“誰管你這個?!今天晚上要嘛交人,要嘛交貨,你們選一個。”
“你這不是無理取鬧嗎?”宋殊極力反駁,但他身邊白晃晃的刀子又貼緊了一點,宋殊氣勢又落了下來。
“理?我手上的刀子才是理!”
小混混在氣勢上壓製住了兩人,隨後轉身畢恭畢敬地看向龍哥,“龍哥,你說怎麽處置這兩個人?”
龍哥慢慢朝著林雨走近,看著他的臉,林雨沒有絲毫畏懼,直視著龍哥墨鏡下的眼神。
“你也是搞樂隊的?”龍哥問林雨。
“彈貝斯的。”
“不錯,很少見。”,龍哥點點頭,轉向宋殊,“你呢?”
“我是鼓手。”
“嗯,也不錯,身子很結實,適合打鼓。”龍哥在宋殊的身上捶了兩拳,然後又轉身對手下說道:“把這個小胖子帶回去,那個彈貝斯的,你去告訴你們隊長,讓他帶偷我錢的小子來贖人。”
林雨一下子就慌了神,他終於反應過來,如果宋殊被帶走的話,那以他的性格肯定會和那幫混混起衝突最後引起壞結果。他很清楚那群混混下起手來沒輕沒重的,如果今晚林雨不在的話,恐怕宋殊就已經慘遭不幸。
“等等。”林雨大聲喝止住混混們的舉動,“我跟你們去,我在樂隊裡沒有什麽話語權,就算我說了也不會有人信的,那個胖子跟我們隊長關系更好,讓他去報信說服力會更強一點。”
龍哥表情玩味地打量了宋殊幾眼,隨後問到在一旁的阿偉,“他說的是真的嗎?”
阿偉怯懦地點點頭,
“他的確是外地來的,那個宋、胖子跟隊長的關系更好。” “有意思。”龍哥點點頭,“這受罪的事情還爭著來,回去了得讓那幫人好好學著點,就綁他吧。”
說話間,幾個混混就將林雨架了起來,林雨沒有反抗,任由他們行動。
宋殊見林雨被綁,朝著旁邊的混混衝去,但卻被一腳踹翻在地,宋殊艱難地爬起來,用手捂著肚子上被踹過的地方。
龍哥對宋殊說道:“給你們48小時,48小時之後,帶人來或者帶錢來,我就把他放了,不然,你們就等著收屍吧。”
“那我要怎麽找到你們?”
“可別想耍什麽花樣,等你們找到那個人了,自然就知道到哪裡來見我。”
龍哥沒再給宋殊說話的機會,轉身招呼著小弟們就要離開。林雨也一同被帶走,在經過宋殊時,林雨向宋殊眨眨眼,微笑著示意自己會沒事的,隨後就被蒙上了黑色頭罩。
阿偉也跟著混混們一起離開,他本想對宋殊說些什麽,但被宋殊惡狠狠地瞪了一眼之後,心有余悸地趕緊離開。宋殊狠狠地捶了一下地,很快又振作起來,準備去找林風商量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已經沒辦法再顧及兩人之前的矛盾,合作找出Jim,救回林雨才是當下之急。
帶上頭罩的林雨能清楚感覺到自己被架著上了一台麵包車,在車子行駛的這段時間裡,林雨想象過很多可能,最後的結局可能會是被丟到河裡喂魚,也可能是混混們氣急敗壞撕票,也許還會有武警部隊和混混們持槍對峙,狙擊槍、榴彈炮、追逐戰。
車子停下,林雨又被帶下了車,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
頭罩被摘下,林雨被鎖在了一個幽暗密閉的小黑屋裡,沒有燈也沒有窗,還有林雨沒有幽閉恐懼症,不然可能今晚就要交代在這裡了。
林雨也有些困了,連連打了幾個哈欠之後,他就著自己的外套睡著了。
等林雨醒來,發現自己還是待在這個小黑屋裡。不知道有多少次,林雨多期望能夠在夢裡多待一會,因為他害怕當他醒過來時會身處在某個不知名的時空,然後被冠以莫名其妙的人生。
小黑屋的頂部射進來幾束光線,屋外傳來乒乒乓乓的嘈雜聲,這不禁讓林雨浮想聯翩,按照電影裡的套路,此刻林雨應該在郊外的屠宰場或者是神秘幽暗的夜總會。
但另林雨吃驚的是, 外面居然不斷有音樂聲傳進來,乒乒乓乓的聲音正是鼓和鑔的聲響——外面有一支樂隊,並且正在進行試音。
能夠和樂隊聯系上的場景除了練團室、學校以外就只有一個地方了,那就是王哥的那家酒吧,再加上林雨之前在酒吧裡和那群混混打過交道,所以林雨可以斷定這個小黑屋就位於酒吧的後廚位置。
林雨蹲下身子,耳朵緊貼著牆,看能不能隔著牆聽到什麽信息。
忽然傳來一陣腳步聲,林雨連忙收回耳朵,裝作無事坐在一旁。
門緩緩打開,進來的人正是阿偉,手上還端著一碗面,看起來是給林雨準備的午飯。
林雨有些警覺地看向那碗面,阿偉主動先嘗了一口。
“放心吧,沒毒。”
見阿偉都吃了,林雨也開始狼吞虎咽起來,他已經餓壞了。
阿偉也蹲下來,在林雨耳邊輕聲說道:“等會你假裝把我打傷了,挾持著我出去。”
林雨頭都沒有抬,“你以為這是拍電影啊,他們才不會管你的死活。”
阿偉泄了氣,坐在地上,“對不起小雨,是我害了你,但我也是身不由己。”
“沒事,你肯定有自己不能說的苦衷,反正電影裡都是這麽演的。”
“欸。”林雨忽然想到什麽,“如果你真想幫我,那我還真有一個忙需要你去幫。”
林雨笑嘻嘻地看著阿偉,阿偉有些懵,但還是懵懵懂懂答應了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