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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和他的搖滾樂》第81章 低俗小說
第82章 低俗小說

 Jim離開之後,林風就暫時代替吉他手的位置帶著剩下三個人一起排練。

 不知道為什麽林雨覺得時間過得很慢,放在以前大家插科打諢,一邊排練一邊嘻嘻哈哈著,一下午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

 而現在,排練就真的只剩下排練了,宋殊的毒舌變少了,小剛和辛雯的互動也不存在了,只有林風仍然在堅持一遍又一遍的重複。

 一天的排練結束,林風招呼著大家去吃飯,但沒有人應答,都各自用理由搪塞過去了。

 林風自討沒趣,也沒再強求,便自己先行離開。

 練團室裡林雨和宋殊小剛收拾著屋子,宋殊問道林雨。

 “小雨,你覺得那個Jim怎麽樣。”

 林雨思考片刻後回答:“技術還不錯,就是人不太行。”

 “我也覺得。”小剛也插話進來,“單說技術的話,小雯肯定是沒有他好的,但不知道為什麽跟他配合就是那麽別扭,他的編排就是把耍帥的部分全佔了,就給我的就是髒活累活不討好的部分。”

 容易出彩的前奏和solo以及ending都是Jim在彈,到小剛手上的就只剩下和弦部分,以前辛雯在的時候還會小剛一起平均分配,現在Jim一來就把耍帥的部分全拿走了,有種反客為主的感覺。

 “還好小雨你回來了。”宋殊有些寬慰地說道,“你在的話我就安心了,起碼我鼓的部分就沒問題了。”

 “但我可就慘咯。”小剛自嘲道。

 宋殊放下手中的掃把,一隻手放在小剛的肩膀上,安慰他道:“堅持吧小夥子,我看那家夥的樣子,估計也就來圖個新鮮,用不了幾天就得走了。”

 小剛歎了一口氣,推開宋殊的手,繼續掃起地來。

 清掃完畢,林雨陪著宋殊和小剛一起走到廠區外面。

 小剛不經意地提到:“老宋,你導員催你們去實習了沒。”

 “沒有。”宋殊搖搖頭,“怕這個幹什麽,如果催的話我就去我爸那裡實習就是。”

 林雨和小剛同時向宋殊投入羨慕的目光,宋殊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你們實習有困難的話也可以找我爸幫忙,掛個名字就是。”

 小剛轉過頭去,臉上的表情又黯淡下來。

 “怎啦小剛,有什麽煩惱的嗎,有公司要簽你啦?”宋殊關心道。

 “不是。”小剛搖搖頭,“我只是覺得有些不舒服。”

 “身體哪裡不舒服?”

 “不是身體,是心裡不舒服。我有點想念以前我們樂隊六個人時的那個樣子,雖然吧沒什麽演出,整天就泡在練團室裡也不知道在練個什麽,但就是很快樂,不像現在,樂隊已經不是我們五個人的樂隊,而是他們兩個人的樂隊。”

 宋殊的臉上也露出嚴肅的神情,“其實要真說起來,我覺得老林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變得越來越爭強好勝,感覺總是要爭個勝負一樣。”

 小剛讚同,“在一開始樂隊吸引我的點就是這支樂隊很松弛,很自由,就像一個家一樣,現在呢,搞的跟補習班一樣,逼著我們進步,只要稍微不進步就要被罵。”

 林雨靜靜聽著他們兩個人的對話,沒有參與進去。當他將自己抽離出樂隊,作為一個局外人的角度去看這些矛盾時,林雨發現自己也有了新的思路。

 其實無非就是參加樂隊的目的和心態罷了,

宋殊和小剛當然是喜歡音樂,而且喜歡樂隊生活。 但他們對樂隊的期望值也隻存於喜歡這個層面,能夠整天泡在練團室裡玩音樂,能夠和其他志同道合的樂手們一起嘻嘻哈哈,打磨歌曲,然後能在學校的文藝匯演時能上台表演,這對於他們來說就已經足夠了。

 但林風不同,他想要的更多,從林雨和林風在舊時空裡見的第一面,林風就向林雨講述了他的偉大志向,想要出唱片,想要去巡回演出。

 這個志向對於林風來說大了些,對於小剛他們更是遙不可及,甚至都不曾想象過。

 所以林風才會催著大家整日排練,才會跑遍大街小巷去找找表演的機會,這也是為什麽林風主動和高磊交好,還邀請Jim加入樂隊的緣故。

 如果早個十年,林雨也許會相信林風能成功,但時代已經變了,在這個流行樂時代即將席卷中國大陸的前夕,林風做什麽都只會是徒勞,況且林雨來自未來,早已知曉這個樂隊的未來和結局。

 送到了城區的路口,宋殊和小剛叫林雨和他們一起去吃晚飯,林雨揮手拒絕,說自己有些事要去處理。

 三人在路口別過,林雨撒了謊,他並沒有事情要去解決,他只是需要一些獨處的空間。

 林雨在街上漫無目的地走著,忽然想起來那個王哥新開的酒吧,也許適當的來些酒精對自己的思考會更有幫助。

 憑借著記憶,林雨找到了酒吧的位置。酒吧早已開業,頗具時代氣息的裝潢時刻提醒林雨這是在九十年代末。

 金色的招牌上印著墨紅色的大字,門口兩棵迎客松,左右兩邊各站著一位服務人員。

 林雨徑直走進了酒吧,門兩邊的服務員偏著頭凝視前方,沒有朝林雨多看一眼。

 走進室內,光線一下子暗了下來,大廳裡分出了幾十個的小型隔斷,每個隔斷層裡都正對著擺放著兩張黑色皮革沙發,沙發中間放著一張茶桌,上面擺滿了酒瓶。

 靠近深處的位置是一層吧台單人座,吧台前擺放著高腳座椅。

 而大廳的側面,是一塊獨立出來的空間,有兩層台階,空間的兩邊各有一塊幕布,正中間的位置放著一台鼓架,旁邊有一台電子琴,舞台的正中央靠前放著一支麥克風,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專門用來表演的舞台,供駐唱樂隊使用。

 駐唱樂隊的演出就要開始,不斷有人忙上忙下搬運東西上舞台。

 林雨走到吧台,找到一個位置坐了下來,隨便點了一杯喝的,幽暗的燈光和冷清的環境讓林雨有些許安心,他饒有興致地看向舞台,準備欣賞接下來即將上台的音樂人的演出。

 “服務員,給我來一杯和他一樣的。”

 伴隨著聲音,一隻手從林雨的旁邊伸出來,拿著一張鈔票按在桌上。

 林雨扭頭看去,旁邊的這個人是Jim,Jim向林雨挑了一個標志性的眉,林雨點點頭回應。

 Jim順勢坐了下來,嘬了一口酒杯裡的酒,慢悠悠地說道:“別對這支樂隊抱太大期望,彈得特別爛,不過這樂隊的女主唱特別正,看著養眼。”

 林雨瞟了Jim一眼,轉過頭去沒有再說話。

 “欸我說你們之前那個女吉他手哪去了,這幾天怎麽都沒見到她,長得也挺正的,介紹我認識認識唄?”

 Jim不尊重人還賤兮兮的語氣讓林雨很不舒服,林雨沒有轉過頭也不想理她。

 見林雨沒有理自己,Jim自知沒趣,端起酒杯自言自語道:“跟著你們吧,有一點好處,就是能見著特別多女學生,怎麽樣,你也很幸福吧,說吧談了幾個了。”

 林雨一口喝光了杯裡的酒,起身就要離開,卻被Jim一把拉住。

 “別走啊,陪我聊聊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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