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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降臨,我用手辦召喚魔神鍾馗》一十五,順水人情
  “等下我問你什麽,就老實回答。”不等於大寶反應過來,馬原轉身就離開了,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這是一種心理暗示。

  他看出來了,於大寶就是個單純的年輕人,沒有什麽社會經驗。

  完全是憑著一股江湖義氣在支撐。

  自己完全可以利用手辦,從他嘴裡撬出更多的信息出來。

  這種手段,他熟。

  很熟。

  小陳端著水杯走了進來,審訊正式開始。

  “於大寶,說吧,林逍跟你是什麽關系?”馬原接過水杯,開始了提問。

  語氣輕松隨意,讓於大寶不自覺的就放松了警惕。

  “發小。”於大寶終於開口了。

  畢竟,能把禰豆子手辦送到自己手上的,肯定是林逍的手筆。

  這應該是林逍救自己的手段。

  他不自覺的就開始配合起馬原起來。

  他卻完全不知道,這是中了馬原的計。

  “知道為什麽抓你進來嗎?”馬原繼續用輕松的語氣問道。

  只要於大寶開口,他就能問出自己想要的東西出來。

  林逍知道紅衣小孩案的凶手,這就說明,林逍這個人不簡單。

  他手裡可能掌握著很重要的信息。

  想要知道這些信息,就要從於大寶嘴裡弄到更多的內容。

  於大寶不再猶豫:“我們敲詐了一個會計。”

  “錢呢?”

  “都買了手辦。”

  “手辦?魔音堂手辦?”小陳醒悟過來,追問道。

  “對。”

  “除了這個,還有什麽?”馬原依舊用輕松的語氣問道。

  於大寶不說話了。

  明顯是開始猶豫了。

  “林逍是不是還開了資金盤,炒作虛擬幣?”馬原決定點撥一下。

  用這樣出其不意的問話,能攻破他的心理防線。

  果然,這句話一出來,於大寶徹底的相信了馬原就是自己人。

  因為林逍開資金盤的事,只有圈內人才知道。

  他認為,林逍應該有了救自己的辦法,才故意讓這個警察提審自己。

  自己需要做的,就是按照這個人說的做就好了:“是。”

  “籌集了多少資金?”

  “十億多一點。”

  馬原有些愣神,小陳也嚇了一跳。

  十億的資金盤,可以算得上堪比紅衣小孩殺人案一樣的重大案件了。

  也是西城警局難得一見的大案子。

  “錢呢?”

  “全部買了手辦。”

  “什麽手辦能值十個億?”小陳震驚的說道。

  小陳的震驚讓於大寶有所懷疑。

  似乎,這兩個警察並不知道他們要做的事情。

  他的和盤供出有些欠妥。

  “我也不知道,都是林逍在操辦。”他開始有所隱瞞了。

  “你們還做了什麽?”

  “我們在郊外購買了一個廢棄的廠房,建了城牆,儲存了物資。”

  “什麽地方?”馬原眉頭一動,趕緊追問道。

  於大寶終於確定,自己似乎說的太多了。

  他猶豫了一下,開口道:“這個真不知道,都是林逍一手操作的。”

  他不是傻子,現在他終於有些確定,這個馬原似乎不是和林逍一路的。

  要不然,也不會連基地在哪裡都不知道。

  自己剛才交代的,似乎有些多了。

  ……

  “馬哥,

還問嗎?”小陳壓低聲音說道,“感覺問不出什麽東西了。”  馬原回過神來,沉悶地站起身:“走吧。”

  於大寶的供述,讓馬原心裡的疑惑更多了。

  但是也讓他的心裡的某個想法更清晰了。

  林逍和陰如風肯定知道些什麽。

  尤其是林逍。

  似乎,這個世界真的有什麽詭異的事情要發生。

  走出審訊室,他轉身對著小陳說道:“把這個小子留在警局,不要轉去拘留所。”

  在搞清楚這一切之前,他必須要完成與林逍的承諾。

  “為什麽?”

  “林逍搞的資金盤,你嫂子也投了。”馬原找了個很不錯的借口。

  小陳為難的撓撓頭:“不行啊,這不是我們的犯人。”

  馬原翻翻白眼:“你就不會去找石強?難道要我親自去求他?”

  “哦,知道了。”小陳恍然大悟。

  “還不快去?”馬原責罵了一句。

  小陳撒腿就跑。

  看到小陳離開,他快步走到了證物保管處,對著裡面的工作人員說道:“我取幾份證物。”

  回到辦公桌前,將取出來的證物袋打開,拿出那本《通古秘術》和陰如風做的筆記,偷偷的裝進了自己的口袋。

  也許,答案就藏著這兩本書裡。

  必須要好好的讀一讀。

  做好這一切,他提著口袋,匆匆離開了警局。

  ……

  經偵科。

  小陳撓著腦袋吞吞吐吐的說道:“石副隊長,馬哥說,要把於大寶留在警局,他估計還要再次提審提審,不想去拘留所那麽麻煩。”

  石強翻起手腕看看手表,已經快24小時了,到了要轉運於大寶去拘留所的時候了。

  “這不合規矩。”石強揉揉額頭,“你師父為什麽要這麽做?”

  小陳賠笑道:“你看了審訊記錄吧,林逍和於大寶還搞了個資金盤。馬哥他媳婦也投了……”

  石強明白了。

  這是要搶在林逍被抓捕前,把馬原妻子投的錢搶先撈出來。

  這種事雖然違規,卻也是人情。

  警察掙的錢,那都是拚命錢。

  要是按照正常程序走的話,這筆錢大概率是要不回來了。

  林逍的資金盤金額達到了十個億,而且還全部花掉了。

  就算是抓到了林逍,他手裡的錢最多也就百把萬。

  這樣算下來,按照比例退款的話,十萬最多回來一兩千。

  這種事太常見了。

  這可是馬原的血汗錢啊。

  要是馬原搶在林逍被捕前,從他手裡把錢追回來,那性質就不一樣了,完全可以毫無損失的拿回本金,搞不好還能賺點利息。

  這應該就是馬原的目的。

  對於這種事,都是同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未嘗不可。

  而且,只是把於大寶多關押幾天而已。

  不算是違規,更不違法,何樂而不為呢?

  最重要的,為了挽回損失,馬原肯定會玩命的破案,尋找到林逍的蹤跡。

  以馬原的能力,三天肯定破案。

  這是好事,自己完全可以坐著就把案子給破了。

  到時候,功勞可都在經偵科。

  都在自己身上。

  想通了這一點,石強樂得順水做個人情:“行吧,你告訴馬原,最多三天。三天后,我可保不住了,只能送拘留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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