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完再回到局裡已經是夜裡一點多了。盡管氣溫已經開始低了下來,但是警察們仍累的滿頭大汗,說不上一句話來,全都拿起水杯直灌水,摘下警帽在一旁扇風。
過來好一會,等眾人喘過氣來,就馬上去整理今天的問詢記錄,命案一刻不能懈怠。
因為鍾愛瑩十幾歲就去了外地,所以她在本地的時間並不多,而且問完一圈大家能給到的有效信息並不多,反倒是個個都在試著從警察嘴裡撬點消息出來,眾人便決定將重心放到鍾愛瑩在外地的人際關系上。
鍾媽還是情緒激動,沒辦法詢問,而鍾爸也總以照顧鍾媽為理由拒絕接受問詢。這一點讓林煜文感到有些許奇怪,面對自己女兒的案子卻一點都不積極,但也有可能是真的傷心過度。作警察不能有這種先入為主的想法,林煜文甩甩腦袋讓這些想法甩乾淨。
正當眾人在加班加點的整理記錄時,檢查機構那邊也將屍檢結果報告也送了過來。
“死者鍾愛瑩。死亡時間約為2003年10月25日。頭部有明顯鈍器挫傷,初步斷定死者死因為鈍器擊打所致。”
林煜文隨意翻看著報告,很明顯這就是一起他殺案,其實從一開始屍體被裝在蛇皮袋裡就知道,畢竟人不可能自己殺了自己後再爬進蛇皮袋裡把自己裝起來。但是報告最下面有一條卻引起了林煜文的注意。
“死者胃部半消化物中提取出來未完全消化的稻草。並且在死者私處有幹了的精液,但該精液為狗的精液。”
他殺可以理解,奸殺也能理解。但是吃稻草,精液是狗的這些卻是林煜文想不到的。
“也有可能是嫌疑人逼迫狗和死者乾的。”一旁一起看報告的同事開口道。
林煜文看了眼同事,搖了搖頭,放下文件,開始整理起記錄來了。趕緊把手頭上的弄完,再聯系外地警察一起配合調查才是正道,現在哪裡是胡思亂想這些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