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那位寧先生..是老天爺!
時隔一日。
也待這場閑聊的話落。
河判官和諸位同僚道別之後,也獨自去往了正堂案庫。
等來到這裡,再一查探陰簿,去桂樹下的靈牌存放地內轉上一圈,當看到自己所掌管的一縣三十余村,在最近七日內皆沒有將逝之人後,也隨即出了陰司。
同時,在去往東境的途中,路過他所掌管的閣城南邊地界。
用判官法令招來附近的陰差,最後交待一番,言告自己這幾日不在,讓他們小心應對一些突如其來的‘外事。’
之後,河判官才徹底放心的前往東境。
而這外事,是有的人陽壽未盡,卻忽然意外身死時,是需要他們去接引的。
以及一些邪修入境,也是需要他們即刻去鎮壓的。
但一般情況下,這些意外都是很少發生。
平均十年內能發生三四次,基本都算是多的了。
河判官也不覺得自己正巧出去幾日,然後意外就忽然發生,以及幾位陰差處理不來後,給他來一個‘擅離職守’的罪過。
因為如果真的發生,這也不怕,畢竟閣城境內又不止自己這一位判官。
這最多就是幾位陰差眼看有的事情處理不了,然後就去通知其余的判官,等其余同僚發現自己不在,然後出手幫自己擺平麻煩,之後就是兩壺好酒的事。
同樣的,判官想要‘出遠門’,都是需要像河判官這般,將自己手頭上的事情整理完,然後也不用向城隍請假什麽,就可以自行離去。
當然,像是廣元城判官那般,一去許多年,那這是需要府君批準的。
否則,不說這本該這位判官管的事情讓誰做,單說這一去多年之中,途中又不做善事下,那在天地的鑒證下,是屬於‘無功無德’。
與之相同,能當上判官,這肯定是因為德與功,然後才被天地善封。
所以,這般無功無德之下,善封之位是可能不保的。
興許用不了幾年,就會被天地收回法令。
但若是得府君批準,他離去後的事也被其余判官臨時代行,那就是什麽都不用管了,直接帶上人走就行。
這也算是陰司的一種‘官法。’
也是神道的各種官法之中,哪怕是神官比其余修士強,但在自由度上,是有點不太如其余各修法的修士。
起碼對於如今的河判官來說。
在私自的外出中,不僅要妥善安排好自己分內的事,就連路過外面的城池地界與江河時,也是需要不停的散發自身氣息,示意自己是借道。
畢竟說到底,這是路過人家的‘家裡’,再加上這位河判官的修為又不是很高。
如果是貿然的從哪個大城上方,或者大河上飛遁過去,說來還是有些唐突的。
要知道,如今吳朝境內,元嬰境界的府君和河神,也是很多的。
也是這般之中,如果一位初入金丹的小輩,不吭不響的從哪位大河神的府邸頭頂飛過,是非常不妥的。
而就在這樣的繁瑣,卻又流傳三千年的習慣禮數中。
河判官是在第二日的上午,才趕了這四千裡之遙,來到了東境的嶽崖山。
此山,是在葉城三百裡之外的山野。
其高有千余丈,附近小山樹木又連綿成一片方圓二百裡的山林。
雖然看似長寬各有四百裡地左右,天地初開前的常人走上幾天幾夜也走不完。
但對於河判官來說,對於天界來說,這地方就有點小了。
所以,現在一輩的神官們,在言語中的大俗話,就喜歡稱方圓五百裡之下的神,為‘小神。’
且起因,也是如今的小神們經常自身自己為‘小神’,這久而久之,小神的稱呼倒也普遍了。
甚至一些大神官們,當見到曾經的老前輩,或是界主,也是喜歡自稱小神。
這小神一說,倒也和一些道家出身的修士,喜歡自稱‘小道’類似。
不然本神,本府君,本大人的,很多神官們相互稱呼間,都感覺太過於正式。
當然,要是面對術修之類的修士,神官們就是一副威嚴神官的模樣,稱呼間,多為本神與大人。
如今稱呼上的規矩,是越來越嚴謹,倒不如以往那般隨意。
只是在今日。
河判官拜訪趙山神。
這同為神官,也為法修之中,再加上兩人皆受法主之緣,百年中也相互聽過彼此,又特意結交許久。
以至於,河判官是很隨意的來到山前,又神念擰成一股,向著山內傳音道:“趙兄弟!今日為兄和你說個事,此事,定然是讓你無法再閉關修行!”
‘有事?’
地底百丈中,簡單的山神府內。
正在讀五洲錄的趙山神,當聽到是老友來至,又聽到此般言語,就算是再不見客,也是無奈的收起書籍,準備過去一見。
也在下一刻,他身體如流沙般散去,同時凝聚到了河判官的身前。
“見過河兄..”
山神先是一歎,完全是一副我不想說話,你隨意說的樣子。
也是前十幾年內,他重孫之事,基本都淪為了吳朝眾同僚的笑柄,也成為了一眾神官後輩們的反面教材。
這委屈,這面子,他真是不想說什麽了,且更是不想見人。
他現在隻盼望,每日做好自己的山神職責,然後等個百年、千年的,如果有機會再次善封,就試著找關系,聯系一下認識無上法主的梁府君前輩,或者梁河神前輩,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調離吳朝地域,任其他地界的山神。
這般‘升遷調任’的計劃,就是他如今的全部想法。
不過,他倒是不知道他重孫如今已經越來越過分,不然就不會這般‘興致缺缺’的隻想乾正事了。
而河判官今日就是給趙山神上猛料的,還是天界中,號稱能辣哭築基修士的夜龍果!
相信這大料下去,趙山神的表情馬上就會精彩奕奕。
同樣也是這般想法之下。
河判官本來想直接開口,但最後想來想去,又當看到自己老友有些‘憔悴’的摸樣,最終還是不太忍心,繼而就稍微委婉的再添一些調料,再稍微向著趙家少爺一番,圓潤的將這事說了出來。
這一時,趙少爺倒是從之前砸鍋賣鐵的紅眼去賭,變為了沒一位好父親的管教下,再加上生母早早改嫁的離別中,成了放蕩的自暴自棄。
這樣一聽,趙少爺倒是從可恨,變為了可憐。
只是趙山神倒是深知他重孫的性子, 又知自己好友十成十的肯定是怕自己怒火攻心,道境不穩下,所以才好言訴說。
但真實的情況,定然是自己的重孫又準備闖禍了!
不僅丟了最為重要的法主之緣,也要斷送自身的生存根基!
畢竟等沒有了宅子,再欠下更多的賭債後,那真的是余生都完了。
如果還有孩子,那孩子也要遭罪。
要知那賭坊既然敢開,敢下套,就不會給你講什麽道理,只會父債子償,但也算是天經地義。
除非是生下來就不管,不受一點養育之恩中,那官府會出字據蓋印,免除所有的債務。
可生下來的恩,這還不還,就看這位孩子的意思了。
若是孩子願意,那就承負他父親的債務了。
吳朝律法,是講規矩,也是講事實根據與人性的,不會一錘頭敲死。
但就好在,趙家少爺雖然如今四十余歲,卻倒是沒有孩子,也不會多連累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