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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啟示錄》第一十九章 回鄉路上的補習課一
  2020年初,柳石燦一家三口回老家夏西省隴原市河源縣過年,正熱熱鬧鬧慶大年時,卻遇上了全國性的疫情。在大年初四就不得不趕快返回河西省西華市了,差點被封控在老家出不來了。

  從那之後,每年就只能給家裡打電話拜年,平時出省外再回來時都是需要被隔離一段時間的,沒有什麽緊急的事情他就很少回老家。

  這也就導致柳石燦兩年多沒回家鄉了。在回家鄉前,心裡又是想念家鄉,但又害怕帶回去了被詐騙的壞消息,讓一家人為他著急上火。

  在笑笑出院回家幾天后,就能去上學了。這一天,柳石燦安排好單位的各項工作(還在停崗學習,主要是請假),安排好家裡的事情就去坐火車回家了。臨出門前呂文娟囑咐著路上要注意安全!

  回家的這趟火車,他從上大學就開始乘坐,可以說是輕車熟路了。

  兩年沒回家,西華市的火車站也重新裝修了一番,眼前煥然一新。仿古式建築的候車廳,空間超大,四面牆壁上都設計有浮雕,美觀大氣,歷史故事和事件讓人們仿佛夢回千年盛世。

  他根據大屏幕提示,迅速找到了回家鄉的那趟列車的候車通道。坐在松軟的候車座位上,也讓他回想起他上大學時的春運場景:人山人海,大包小包,你推我趕,老人小孩,嘈雜混亂,小偷和騙子夾雜其中,忙的不亦樂乎。

  那會上學期間,還沒有出現智能手機,有個能拍攝內存為5KB-10KB大小照片的手機都是最時髦的了。那時小偷很多,坐長途汽車和火車不敢攜帶大量現金。柳石燦還記得當年老媽特意給他的一條四角內褲上縫了有拉鏈的口袋,以防止身上的現金被小偷摸了去。

  他記得當時有部很火的電影叫《天下無賊》,真實的反映了當時小偷的精湛技藝和團隊配合。

  隨著銀行電子轉帳匯款費用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跨行轉帳收費等惠民政策,以及信用卡消費,和後來的移動支付等消費方式的多樣化和輕便化,使得攜帶大量現金的出行方式被慢慢淘汰,攜帶一張信用卡或帶一部智能手機就能遊遍全國了。

  那麽以前的小偷團夥就得改行或失業了。他記得上學的時候走在大街上還經常下意識的看著路面,看見有彩色小紙片模樣的就趕快撿起來看下,說不定就能撿到幾角、幾元錢。現在走在大街上能撿到錢的概率真的是太低了,可能很多人一年都沒有在身上裝過一元人民幣呢。

  現在人們更多需要防范偷盜的是要小心手機或銀行卡被盜取。但是手機密碼和支付密碼的保護,使被盜去的手機和銀行卡被盜刷支付的概率很低,失主及時報警停機或掛失後,就能及時止損,盜竊團夥的犯罪成本增高和成功率降低都使得其生存空間減少。

  既然偷盜不好混了,於是犯罪分子想到了通過詐騙手段來獲取非法財物,開始誘惑人們,讓其心甘情願的把自己錢財送到犯罪分子手裡。

  在求學的成長路上,他也遇到過很多騙局和長見識的事情。

  想到這,柳石燦思考到,中國自古就有其江湖騙子與騙術,那麽中國古代,朝廷如何懲罰包括欺詐、詐騙在內的不誠信犯罪行為呢?

  還有半個小時才進站台,於是他上網搜索著相關的知識。

  秦漢時期,商業發展較慢。到漢武帝時期,官府采用一系列手段遏製商業,尤其是大商人的發展。商業被官府遏製,詐騙在社會上也就缺少了“生存空間”。

  魏晉南北朝時期,各民族交流融合日漸繁榮,商品經濟逐漸發展,官府對欺詐詐騙有了較為明確的規定,比如晉朝法律曾規定,“背信藏巧謂之詐”。違背誠信作奸犯科,就是詐騙欺詐。

  唐朝商業發達,法律制度逐漸健全,官府有了商業欺詐行為的懲罰制度,對商業類欺詐、詐騙行為進行專門的懲處。《唐律疏議》分為十二篇,第九分篇就是專門對欺詐詐騙行為懲罰的法律,叫《詐偽律》,列舉了多種欺詐詐騙行為和懲罰,旨在懲戒各種欺詐行為。

  宋朝時期,商業高度繁榮,官府對民間商業欺詐、詐騙行為的審查、懲治進一步升級,法律更加細化。針對商業詐騙、經濟詐騙、司法詐騙、契約詐騙等詐騙案件都有史料記載,且懲罰力度很大。

  如財產懲罰:宋朝法律曾經規定,商業欺詐詐騙,騙取他人財物、房產或地產的,會責令將財物歸還原主,情節較重的會沒收其財產。

  刑事處罰:財產懲罰威懾不了那些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後,為了嚴懲詐騙,宋朝法律規定出台了刑罰:杖殺和棄市。杖殺就是將詐騙犯通過執行律法用的大荊條、大竹板或棍棒抽擊犯人的背、臀或腿部,將其打死。棄市就是將詐騙犯在鬧市區公開處死。

  行政處罰:參與詐騙活動的官員會處以降薪、降職、下獄等方式處理。

  對財產犯罪較重的罪犯采取死刑的懲罰辦法予以震懾。這表明了首先,宋朝法律日漸完善,對詐騙犯的刑事處罰加重,對後世的法律制定也產生了深遠影響。其次,宋朝商業發達,使詐騙犯罪瘋狂猖獗,迫使朝廷采用杖殺、棄市等殘酷手段僅次於凌遲的刑罰將罪犯殘忍處死。

  明朝時期,商品經濟再次繁榮起來,明朝法律將詐騙罪和盜竊罪相提並論,畢竟這兩種犯罪都是以非法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明朝的中期之後,明朝商業逐漸加速發展起來。詐騙手段甚至超過了宋朝。

  明朝人張應俞還寫了一本書,名叫《杜騙新書》(又名《騙經》,全名《鼎刻江湖歷覽杜騙新書》中國古代第一部反詐騙奇書),來揭露明朝的各類詐騙行為,創作於明萬歷年間。書中的騙術和案例,有不少時至今日,依然在“騙場”裡重複上演。

  例如“路途丟包行脫換”(丟包詐騙):一名路人(受害者)行走在路上,前方一人(施騙者)掉落一包裹,他上前撿取時,丟包者的另一同夥也同時上前爭奪,慌忙間露出包內疑似儲有大量財產,遂二人決定均分,而施騙者裝作未發現包內物品,只要求由受害者支付小部分費用,即可獲得全部財產。受騙者以為得到了巨資,遂支付了自己的財產,至獨處打開包裹後卻發現包裹裡的財產都是假的,而自己的財產卻給了對方。

  街頭販賣假藥“大力丸”、“虎力丸”,中獎兌換交稅金等等。

  此書中也道出了核心問題:

  “小人之計甚詭,君子之防宜密,庶棍術雖多,亦不能愚弄我也。”(提高防范意識)“貪之為害也”(貪念是受騙的很大原因)。

  時至今日,詐騙手段看似升級換代,卻萬變不離其宗,摒棄“貪念”才能減少受騙。

  明代書畫家唐伯虎,曾遇到一位身穿破衣服的丹客,他為此感慨作詩道:破布衫巾破布裙,逢人便說會燒銀。君何不燒自家用?何必苦心送給人!

  好比一些股票詐騙、彩票詐騙案例,施騙者知道哪個股票會大漲或知道中獎號碼,而他自己不去買,而非得分享讓你去買?正常嗎?

  明朝凌蒙初《初刻拍案驚奇》卷十八有雲,松江府(今上海松江)一土豪請騙子到家煉丹,卻被騙走了2000兩銀子。

  清袁枚《子不語》中也有一則“煉丹道士”故事:張尚書被一詐稱可煉出長生不老藥的丹客蠱惑,失巨資,前後被騙900000兩銀子。

  古代的詐騙案件舉不勝舉!

  正在這時,柳石燦發覺眼前光線變暗,身前站了一個人。這人是個五十歲左右的男人,很普通的長相。

  他看到柳石燦抬起頭來看他,於是慢慢敞開了他自己的一側外套。

  外套內有個很大的透明塑料架子不知道怎麽安裝在衣服裡,上面擺插著好幾個款蘋果手機,還有幾款看著挺名貴的手表。

  “兄弟,買手機和手表不?都是名牌,便宜處理!”這人小聲的衝著柳石燦詢問著。

  柳石燦正在做防騙學習,這就來了個現場教學,這騙子還真是無處不在。

  柳石燦苦笑著說道:“不要。”

  這人看到柳石燦笑著說話,猶豫的樣子,認為有戲,所以又忽悠著說道:“這些絕對都是正品的行貨,門店倒閉了,便宜甩賣處理......”

  柳石燦立刻打斷了那人的話,故意臉色一沉,裝作開始發怒的樣子說道:“不要,不要,趕快走吧,那邊民警一會就轉過來了!”

  那人一聽柳石燦語氣這麽生硬,也聽到有民警一會過來,立刻合上外套,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走開了,一邊走還一邊東張西望的尋找著下一個目標。

  柳石燦鬱悶的摸了摸自己的臉,納悶:我的長相看著就是個好騙的人?

  柳石燦輕蔑一笑,忘記這個插曲,又繼續搜索防詐騙的知識,學習起來。

  在《近代中國江湖秘聞》一書中還揭露, 古代詐騙高手必讀一秘本書籍,稱為《英耀篇》。

  “英”指家底、身世,“耀”是用高明的手法獲取行騙對象的個人信息。如何獲取精準的對方信息,全文700多字,總結為六個字:敲、打、審、千、隆、賣。

  其實就是通過觀察或與其進行攀談,分析心理弱點,旁敲側擊試探其貪念或欲望,恐嚇使其害怕或心動,建立起其威信,再好言奉承恭維,最後實施騙局。

  這是一本達到了中國“揣摩”術心理學的巔峰,一針見血,入木三分!

  當代形形色色、花樣迭出的騙術,如電話詐騙、金融詐騙、傳銷洗腦,想必就是取經於老祖宗這六字的英耀之術。

  古代也有保健品騙局。

  最有名的就是始皇帝迷信長生不老藥,就差點被徐福推銷員忽悠的敗光了辛苦打下的大秦江山!

  明朝後期就記錄了騙子用假藥冒充真藥,實施詐騙的行為。

  清朝時期,隨著康乾盛世的到來,商品經濟一度繁榮,各類詐騙手段又層出不窮。

  《大明律》《大清刑律》曾規定:詐欺官私以取財物者,準盜論。

  清朝懲罰詐騙的法律和明朝沒有太大的差別。

  如果出售假冒的藥品,食品詐騙他人財物的,要判處死刑!

  這種關乎人命的行為,理應進行重判!

  這時車站廣播提醒,柳石燦回家的那趟火車可以檢票進站了,於是他急忙收拾行李進站去了。

  (參考資料:《唐律疏議》《宋刑統》《大明律》《大清刑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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