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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沃茨之傳奇法神》第45章 2手魔杖
  幾個盒子上都掛著一封信,福爾斯一一打開來看,上面都是寫著節日快樂之類的,讓福爾斯感到驚訝的是弗雷德和喬治還有羅恩居然都給他送了禮物。

  福爾斯自己也沒有和他打過幾次交道,沒有想到他們居然會送禮物。

  他們送的禮物都是在福爾斯的預料之中,赫敏送的是一本書,弗雷德和喬治送的是幾個大糞蛋,哈利他們送的都是些零食什麽的。

  收拾好禮物,吃過飯,福爾斯回到了自己的房間,看著自己乾淨的房間福爾斯又閑不住了,本來說是放松一天的。

  沒想到在霍格沃茨幾個月的高強度學習,讓福爾斯感到連休息都是一種罪過了,這在前世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想著明天還要去買材料,福爾斯打算先好好地規劃一番,免得明天翻車了。

  一夜無話。

  第二天,福爾斯醒來時發現餐桌上擺著豐盛的早餐,卡諾娃卻不知所蹤,桌子上也沒有留下紙條之類的東西。

  “奇怪,連聖誕節都要加班嗎?”福爾斯心中疑惑,什麽萬惡的資本家,連巫師都不肯放過。

  吃過早飯,福爾斯便盤算著去對角巷了。

  由於沒有錢,福爾斯還沒有辦法打車去破釜酒吧,隻得帶著一大袋加隆走著過去,唯一讓福爾斯感到欣慰的是路程不算太遠。

  破釜酒吧還是和以前一樣,又黑又髒,只有幾個人在抽著長煙袋,喝著雪利酒,煙霧繚繞。

  福爾斯不適地扭了扭脖子,徑直穿過酒吧來到對角巷的入口處,現在他已經長高了一些,再加上魔杖的高度,已經不再需要湯姆老板的幫助了。

  進入到對角巷後福爾斯打開清單,這是他昨天做的,上面寫著需要買的所有材料。

  首先得買療傷藥劑的材料,等學會製作後再想辦法到一家黑店去賣,畢竟普通的商店是不會接受小巫師的魔藥的,即使你說你是受大人之托來賣的,但是但凡是有點責任心的老板都不會只聽信一面之就接受你的魔藥。

  要是想賣出魔藥的話只有找一家黑店了,只有那些不正規的商店才會接受。

  不過在這之前,福爾斯先去買了黑色兜帽,把臉給遮住,再買了一套黑色的鬥篷,把全身都給蓋住,免得被熟悉的人看到了。

  至少從外面來看,看不出福爾斯的樣貌,唯有從小小的身體才可以看出福爾斯還是個小孩。

  等到福爾斯從材料店出來以後手中已經買好了需要的材料,療傷藥劑的製作材料都是正規商品,都是買得到了,不過想要解除獨角獸詛咒所需的東西,都是一些違禁品。

  這些東西的話只有到翻倒巷去買。

  福爾斯並沒有離開,他在對角巷徘徊了許久,仔細地觀察著來來往往的商販小攤,經過他的篩選,總算是找到了一個看起來就不是正經商販的人。

  那人正在修指甲,滿臉黝黑,穿得破破爛爛,要賣的東西橫七豎八地放在跟前。

  “有沒有賣二手的魔杖?”福爾斯走上前去刻意地壓低聲音說道。

  那人抬起頭來,眼神凶惡,額頭處還有一處未好的紫色傷痕,看起來就不是什麽好人。

  聽到福爾斯的聲音,那人臉上露出了一抹冷笑,“一百加隆!”

  隨後又補充到,“查不出蹤絲,可以隨意使用。”顯然這句話是他在聽到福爾斯的聲音後刻意說的。

  福爾斯的聲音太過稚嫩,基本上聽到的人都能看出來福爾斯是一個小孩子。

  這也沒有辦法,福爾斯也無法偽裝自己的聲音,畢竟在校外不能用魔法。

  福爾斯暗暗咂舌,一百加隆也太貴了,你怕是在想屁吃。

  福爾斯轉身就走,看這人窮困潦倒的樣子應該很缺錢吧。

  那人並沒有挽留,反而一直注視著福爾斯的背影,“一步,兩步······”福爾斯在心中默默數著步數,想看他什麽時候叫自己回來。

  就在快要走出那人的視線時,那人終於忍不住了“行了,你這個狡猾的小狐狸,三十,三十加隆!”

  福爾斯松了一口氣,他是真害怕這人就這麽看著他走了,他在這裡看了半天,好不容易才看到這麽一個合適的人。

  即使他真的執意要賣福爾斯一百加隆,福爾斯也沒辦法,隻得灰溜溜地跑回來用一百加隆買走。

  不過這家夥可真是黑,從一百加隆直接降到三十加隆,不知道成本是多少,甚至不知道是不是從哪裡偷來的。

  不過,他還是沒有沉住氣。

  “先給錢。”那人看著福爾斯的臉沒好氣地說道。

  “你不會收了錢不賣給我吧。”福爾斯警惕地說。

  那人快要氣吐血了,本來就以低價賣給了福爾斯,現在還要被他懷疑,他大聲咆哮道:“我們生意人講究的是誠信,你可以說我宰你,但你不能說我沒有誠信!”

  “行吧,行吧。”福爾斯遞給他錢。

  那人從眼前的一大堆破爛裡翻找了好一會兒,找出來了十多根破舊的魔杖,魔杖尖端的毛都露出來了,還黑漆漆的,顯然是沒有保養過。

  “自己挑一根。”那人又低下頭開始修腳指甲了,福爾斯假裝沒有看到。

  福爾斯一根一根地把魔杖拿起來實驗,找到了一根相對來說比較契合他的魔杖,雖然比起原來的魔杖差遠了,但是勉強能用,比他用父母的魔杖時都要好不少。

  總算是解決了,福爾斯長舒一口氣,現在有了魔杖事情就要方便的多,萬一去賣魔藥時出了什麽意外至少還有自保的能力。

  (這裡我提一嘴,在原著中對於蹤絲的設定有點迷,在原著中多比出現的那一段和伏地魔殺他舅舅的那一段,可以看出來蹤絲是設置在一個地區的,但是今天我又翻了一下書,在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中126頁第11行,哈利三人組剛剛被幾個食死徒追殺,逃脫後,赫敏問了哈利一句話:“你——你說,你身上是不是還帶著蹤絲呢,哈利?”這裡說的是身上,不是魔杖,也不是在某一個地區,看到的人就不要糾結了,本書的設定是將蹤絲設置在魔杖上,方便劇情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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