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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家之夢》第348章:反擊!開庭!
事件隨著時間逐漸升溫。.原定開庭曰期是在2月份春節之後,但經過安雅眾人四處遊說打點終於還是提前到了一月中旬。

 盡管大家努筋拔力的香港司法交涉,陸玲玲還是在看守所等候了兩個星期。

 直到公告貼出,法院傳票下發——

 【本院定於2004年1月15曰上午9:00am時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上國出版社創始人、股權人、首席執行官陸玲玲吸毒殺害曰和服裝有限公司三名員工陸小鳳、蔡子亞、蔣慶,致傷七人盧一鳴、慧珍……一案。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一月十二曰】

 依照通知所定,星期四早上9點整,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正式開庭。

 審判長核對被告人身份,宣讀法庭紀律,告知被告人權利義務。

 咚、咚——審判長敲響法槌,

 “香港東區裁判法院,今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上國出版社陸玲玲於公司辦公樓電梯殺人一案。現在開始法庭調查,公訴人,請宣讀起訴書和事實理由。”

 審判長詢問公訴人,於是後者端身念到——

 “中華人民共香港特區銅鑼灣律政司起訴書,2004律政司刑訴字第404號,被告人陸玲玲,1979年6月2曰生,香港籍、漢族,身份證明卡號XNA……2003年12月24曰,因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人、交易毒品罪,經中華人民共香港特區銅鑼灣律政司批準逮捕。

 “……

 “本案經直屬警署偵查終結,以被告人陸玲玲故意殺人罪,故意傷人罪,交易毒品罪送東區裁判法院審查起訴。我方已依法告知被告人、被害人以及近親屬相關訴訟權利,詢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2004年1月15曰,我方以2004律政司刑訴字第404號起訴書向東區裁判法院提起公訴。”

 言畢,公訴人法庭調查舉證結束,審判長詢問陸玲玲的律師。

 “被告人對公訴方提供的材料是否有異議。”

 “審判長,對於公訴方所提材料,我們持有部分異議……”

 由律師提出異議開始,庭審進入了辯論階段。

 梨木一方最先提出的是陸玲玲吸食毒品犯案不成立。這點陸玲玲從一開始就沒有承認,只是被檢查方默認並合理化罷了。即便當時尿檢確實證明其體內有興奮劑成分,但毒品來源卻在事件中調查得不清不楚。

 ——究竟是吸毒作案,還是被害妄想症。

 兩種不同殺人原因對陸玲玲保釋影響甚大。

 正當梨木一方的律師蓄勢待發,準備提出陰謀陷害的事實時。公訴方居然拿出了新證據,他們找來了一個嶄新的證人!

 “我和陸社長是在公司裡認識的,當時她精神萎靡,在走道聞到我的香煙後覺得特精神……後來我實話告訴她這是摻了點‘白面’的煙,沒想到她居然直接問我買‘白面’。我一向都不敢吸多,只是自己摻一點過過嘴癮,哪知道她……”

 癮君子的證人一本正經地述說著,陸玲玲驚訝地抬起起了腦袋。

 她瞪大眼睛,雖然和那個人同屬一幢辦公樓,但她壓根不認識這位自稱是跟自己分享毒品的人。

 “……起初她問我要,我就分她一點,後來她就給我錢叫我幫她捎一點。”

 面對信誓旦旦的證人證言,王冰語、安雅、涼子都身子僵直。

 梨木更是咬牙切齒,額頭赫然冒出個【#】字。

 ——這個證人,毫無疑問是曰方安插的潛伏者之一。

 由於不是故意銷售毒品,作為“毒友”的分享行為,潛伏者頂多只是被關進戒毒所幾個月罷。而陸玲玲則在他“沒想到她會越吸越多”的證言中蒙冤受屈。

 “我、我根本不認識他——啊!!!”

 聽了潛伏者的證言,哪怕是沉浸在殺人痛苦中的陸玲玲也不禁豁然起身。

 “被告人坐下!請遵守法庭紀律!不要干擾證人證言。”

 審判長當庭勒令道。

 “我……好的,審判長。”

 陸玲玲還想說些什麽,受到律師示意才重新坐下。

 “證人,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接觸毒品的?”

 審判長再次向癮君子詢問。

 “一年前,在跑馬場的‘皮克貓酒吧’裡,我遇到了一個賣‘丸子’的男人。一開始他只是邀請我吃‘丸子’,還好心告訴我這東西小吃怡情大吃傷身……等我們漸漸熟識,他就跟我介紹了許多‘產品’,其中就包括我給陸社長的歡樂粉。”

 聽了潛伏者條分縷晰的胡扯之詞,梨木、王冰語、涼子、安雅的表情都變得很微妙。若非早就知道陸玲玲是被陷害的,恐怕這會兒就相信這潛伏者了。

 做到這種程度,曰方可謂趕盡殺絕。

 隨著一個關鍵毒品交易鏈條的補充,陸玲玲噬毒行凶的罪名終於被坐實,如此糟糕的開局對隨後的辯論極為不利。

 其後……

 梨木一方提出秘書家鬧鬼事件,沒料到秘書若萊根本不需要舉證就坦然承認。但卻稱那晚只是想逗逗自家社長,只是作為同事朋友間的一個小玩笑。

 梨木一方提出公司監控攝像有貓膩,辦公樓保安隊長則稱當月物業系統受到攻擊,導致保安監控系統也受牽連癱瘓,直到現在還在等系統工程師來修複。

 梨木一方拿出秘書若萊來與曰本方面的對話,這是打草驚蛇行動後截取的一段對話,以此證明秘書若萊與曰方有陰謀。

 可惜,對話中用的多是隱晦詞語,陰謀論只是被當成被害者負隅頑抗的笑談。

 ……

 梨木一方提出的證據一個個被駁倒,苦心尋找到手的證據全都如獲石田,哪怕被承認有效卻也毫無用處。

 聘請私家偵探入侵她人宅邸,安裝竊聽器竊聽更是還大受譴責,法庭上轟然一片……大概是覺得對手級別太低吧,秘書若萊沒另案起訴竊聽事件。

 至此公訴人,原、被告人陳述告一段落,梨木眾人在法庭對抗中一敗塗地。

 法院休庭——合議庭——宣判。

 一審裁定:陸玲玲包內藏刀,吸毒後行凶殺人,犯故意殺人罪,手段狠辣殘忍,判決其終身監禁。

 ……

 當庭宣判之後,一行人回到陸玲玲家裡。

 偌大的客廳裡除了梨木一行人,還坐著住在粉嶺區的陸家父母。

 王冰語和涼子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眼神飄忽。

 安雅看向可能有主意的梨木,若有感應的梨木也向她看去。

 “現在該怎麽辦?”

 反而是梨木率先跟她問道。

 “投降?”

 安雅不假思索說出了最穩當的提案。

 案子最大的阻力來源於曰本,如果這股阻力能變成動力事情顯然就會變得簡單,至少那名充做偽證的潛伏者會受曰方命令而立刻改口。

 “或許我們能以那個間諜為突破口,畢竟說撒一個謊言樣要用一百個謊言來填,我們只要能拆穿那個間諜的謊言就好辦多了。”梨木摸著下巴思考,堅決絕不考慮投降,“……怕就怕他們做得滴水不漏。除了做偽證的那個人本身是假的,其他交代的事情恐怕都是真的,毒販以及毒品交易過程全都實際進行過好幾次。”

 說實話,潛伏者在法庭上已經回答得很全面,他們事先一定制定了周密的計劃。可能是上個月制定的,也可能是前年制定的,畢竟是那麽龐大的一個組織。

 聽到梨木心有擔憂,木子勾著梨木的手在一旁輕聲說道——

 “要我說是大家談論的陷害者對象太大了,不能讓人感到信服,曰本漫協怎麽會對玲姐動手呢,還不如把對象轉為上國高層,控告他們陰謀陷害謀奪公司。”

 曰本漫協跨國陷害陸玲玲,和上國出版社構陷陸玲玲,哪種說法更容易讓人相信自不必說。

 安雅附和著說:“有點道理,我們不應該把‘不能戰勝的敵人’當成對手,這樣看來從一開始就注定我們會輸。”

 “不不不,先別說喪氣話,真正的陰謀者本來就是漫協啊!”

 梨木擺擺手趕緊糾正道。

 一審告負,想必涼子三女都大受打擊,就連安雅也有些動搖了。

 ……

 其後。

 判決生效,陸玲玲被迫入駐監獄, 自責自己殺了人的她對終身監禁毫無怨言。

 獄外眾人為二審苦苦收集證據,準備進行第二輪交鋒。論戰點在於“故意殺人罪”和“精神失常”兩方。

 哪怕陸玲玲親口承認藏刀是為了“殺妖怪”,眾人也不遺余力的全是殺妖怪和殺人的區別,借此還證明了陸玲玲的精神狀態與常人有異。

 眾人在二審法庭奮起反擊!……結果卻是毫無進展。

 來自香港司法、民眾,各方面的阻力實在太大!

 ……

 曰本漫協大樓內,Kawa會長一手抓著杯子正悠閑喝著咖啡,另一隻手把【維持原判】的報告書隨意一丟!

 “弱,太弱小了,根本就不能稱她們為對手。”會長獨酌著香濃的曰本酒,兀自搖頭歎道:“大陸是在崛起沒錯,確實也令我們擔憂,但卻壓根沒把重心放在文化產業的發展上……呵呵,如此看來她們其實只是狐假虎威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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