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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我是發牌大師》九 機會
  哈什單打獨鬥確實有一手,只見他左衝右突,腳步華而不亂,頃刻間就殺入禁區,一時間人仰馬翻,

  不出意外,成功收獲一鐵。

  薛連城站在三分線外,歎了口氣。

  剛想退防,卻發現籃下已經亂作一團。

  他沒有進去幫忙,而是在原地看著雙方肌肉碰撞爭搶籃板。

  其實他以前看比賽的時候,經常看到有這麽一幕,籃下爭得你死我活,卻有個別球員杵在三分線外一動不動在那看戲。

  那時候他不理解,甚至覺得氣憤。

  好家夥!

  隊友每球必爭,你卻在那看戲,實在是可恨。

  他覺得這種不積極的球員,應該立馬卷鋪蓋走人。

  但繼承前身記憶後,他才知道,其實並不是這麽回事。

  站在三分線外的球員,可沒有在看戲,他站在那裡是有原因的。

  原因一,如果是對方球員控制球球權,那麽他就是唯一的後防力量,要擔當起阻攔對方發起快攻的責任。

  原因二,如果是己方球員控制球權,他拉開了距離,就可以有效接應隊友,避免再次出現球權紛爭。

  原因三,如果是己方球員控制球權,那麽就相當於,他獲得了一次空位的機會,能大大增加命中投籃的可能。

  三分一旦命中,可不僅僅只有3分的作用,對對方士氣的打擊,稱得上毀滅性的。

  這就是他為什麽要站在這裡的原因。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讓人看不懂的球場怪異現象,比如防守球員為什麽會和持球者保持一定的距離?為什麽不直接貼上去搶球?或者貼緊一點?

  首先貼得太近,很容易被持球者轉身過掉。

  其次,因為你貼得太緊搶球,意味著挑釁,人家揮肘的時候,很容易打在你的臉上,這叫安全距離。

  這些都是他以前不知道的球場規則。

  這些念頭,一閃而過。

  籃下的拚搶,也在這個時候決出結果,最終沃爾頓撲倒在地,搶到了皮球。

  “這裡。”

  薛連城精神一震,衝著沃爾頓大喊。

  話音剛落。

  皮球向著他的這個方向滾來。

  雖然傳得不好,但當他拿到球的時候,面前依舊一片空曠。

  沒有猶豫,直接起跳,三分出手。

  進!

  比分52:57,追到了還差最後的5分。

  而時間,還有三分多鍾。

  全場球迷振奮了!

  他們開始第一次正視場上這個黃皮膚的亞洲小子。

  叫什麽來著?

  忘了!

  不過,球打得是真棒!

  薛連城也不由興奮了起來。

  第一個三分,他已經啟用了百分百命中技能。

  明知道是必進的,他自然沒有什麽亢奮的情緒。

  而這個三分,可是實實在在的憑他自己能力投進的,感官可完全不一樣。

  “釘死他!”

  只是,興奮的情緒還來不及釋放,場邊湯姆的怒吼聲,就傳到了耳邊。

  釘死我?

  薛連城瞥了一眼場邊跳腳的湯姆老頭,不由得哂笑連連。

  有必要嗎?

  他這樣一個小卡拉米,值得被這麽針對?

  不過。

  他會不會被釘死,他不知道,反正斯塔斯卡斯被他釘死了。

  這一個回合。

  他依舊全程跟防,不是擠就是兌,一直跟斯塔斯卡斯保持很大的身體接觸。

  再加上他隻上場了一分多鍾,體力充沛,而斯塔斯卡斯差不多上了整場,腳步逐漸沉重。

  所以,怎麽都無法擺脫他的嚴防死守。

  最終斯塔斯卡斯經隊友掩護,接球後倉促出手,也收獲了一鐵。

  馮萊保護了後場籃板,這一次,他幾乎沒有猶豫,就把球傳給了薛連城。

  哈什只是陰沉著臉,也不敢嗶嗶什麽了。

  薛連城快速推進。

  其實也快不到哪裡去,當他過了半場的時候,密歇根球員們,都已經落位的差不多了。

  那就只能打陣地戰。

  而陣地戰中,最有效的進攻方式,是先掩護,然後做突分和傳切。

  但薛連城並不打算這麽做,因為站在他面前的防守人是斯塔斯卡斯。

  他,要生吃對方。

  “拉開!”

  薛連城打了個手勢,喊道。

  剛想提上來的馮萊愣了一下,但也很配合地走到邊線位置去。

  斯塔斯卡斯看著眼前的黃皮膚的亞洲人,都氣笑了,“呵!你想單打我嗎?”

  “有問題?”薛連城反問道。

  “沒什麽問題,來吧,讓我看看你的斤兩。”斯塔斯卡斯獰笑兩聲。

  自從薛連城上場防守他以後,他窩火得很,自己連連吃癟也就罷了,還被薛連城主導追分上來。

  一個黃皮膚的亞洲人,竟然壓製他這個十大聯盟最佳球員,這讓他如何能忍?

  在大多數人的刻板印象裡,亞洲人能打籃球?

  除了姚明,還有誰?

  無了!

  斯塔斯卡斯也是持有這一刻板印象的人之一。

  他並不覺得薛連城很強,他只是覺得這小子運氣好。

  一開始那個強行出手的三分,弧度都那麽誇張了,都能進……

  這不是運氣是什麽?

  那個搶斷?

  他覺得當時自己大意了,並沒有很好的護住皮球,以至於讓薛連城得逞。

  根本說明不了什麽。

  至於那個腦後杓傳球?

  隊友之間的聲音,誰聽不出來啊?

  他並不覺得有什麽神奇的。

  而那個擋拆助攻?

  這就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擋拆順下,一點都不值得大驚小怪,當時一定是羅賓遜三世與大前鋒之間溝通出現了失誤,雙雙撲向薛連城,以至於漏了馮萊。

  最後那個空位三分?

  這都投不進,那就該去死了!

  所以總結下來,他認為薛連城是個撿漏王,根本不值一提。

  這次,他覺得是一個機會。

  一個給眼前黃皮膚的亞洲人上一課的機會。

  “我的斤兩不重,但是吃你,綽綽有余。”

  薛連城也覺得這是個機會。

  斯塔斯卡斯的速度不快,對抗不強,以他的力量,生吃完全沒有問題。

  如果遭遇包夾,那也不要緊。

  場上的四個隊友,都有三分能力,他可以有效地為隊友創造空位機會。

  如果三分進了,那距離追平,也僅最後的差2分。

  贏球的希望,就在眼前。

  斯塔斯卡斯不屑一顧,“呵……耍嘴皮子誰不會?”

  薛連城卻懶得再回應,沉肩邁步,直接往裡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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