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6章 洗手間密室殺人案
孟飛明白了。
這幫該死的西洲人。他們的意思是,如果你乖乖地簽署協議,那麽我們就按協議按法律來。如果不簽,那就沒有法律了。
“你也保證不了你會死在哪裡。”
翻譯成人話就是你可以出去但不一定以活著的生物的形式。
“OK。”
孟飛立刻改變了策略。
“如果我一定要簽協議,我至少應該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吧?”
“你不記得發生了什麽?”
黃衣管理員一邊帶著厚厚的手套敲打鍵盤一邊問。
“我記得啊。”
“那你說說發生了什麽。”
“我一早起來大便,結束的時候一堆安保人員衝進來踹開了門讓我出去。我剛出去就被一搶托打暈了,醒來就到了這裡。”
孟飛試圖比劃比劃。但這是不可能的。
他雙手雙腳都用束縛帶綁在一把鐵椅子上,燈光照著他的臉,但他並不感覺耀眼。因為他眼睛上蒙著一層黑色的絲巾。
這絲巾並不影響他看到對面,但有效了防止了對方看到他的眼睛。更有意思的是,絲巾的材料很特殊,阻止了他的腦波!
所以他很客氣地講述了發生過的真實的經過,只是跳過了帶血的鋼片相關的內容。
“還有呢?”
“你說還能有啥?殺人?到底誰被殺了?”
聽到孟飛的反問,管理員啪啪啪啪打了一通字。
“你不記得了這很正常。作為即將接受精神治療的人員,你有權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麽。”
然後他抬起頭來,面具上的攝像頭髮出嘶嘶的馬達聲,調整方向對準了對面的囚徒。
“安保人員衝進洗手間,是因為有人在洗手間按下了緊急求助按鈕。
“我們進入洗手間之後,發現3號隔間的門開著,一名男子坐在馬桶上,頸部動脈被利器割破,已經死亡。緊急求助按鈕正是死者按下的。
“死者名叫塞羅,是本地人,年齡五十六歲。根據我的了解,他在11號居住區——也就是你所在的居住區和他人交往良好,沒什麽仇家。
“然後安保們搜查了男洗手間。總共五排二十五個隔間,除了死者外,只有第一排4號隔間有人,也就是你所在的位置。
“4號隔間發現了凶器,是一把經過打磨而變得鋒利的二十厘米鋼尺。鋼尺上有少許殘留血跡,有擦拭痕跡,沒有發現指紋。
“你的衣袖和褲子大腿位置都上發現有血液痕跡。技術部門檢驗已經確認這是死者的血液。
“其他隔間都沒有人。通往衛生區的走廊上的攝像頭監控也證實,除了死者和你之外,沒有人通過走廊前往衛生區。
“所以你是唯一有可能的凶手,這還有任何疑問嗎?為了防止你繼續殺人對這裡居民構成威脅,我們必須給你正確的治療。”
孟飛冷笑著搖了搖頭。對方的意圖他已經明白,那麽要對付他們也就不那麽難了。
“不不不,如果你們以為我簽字接受拘禁就能解決你們的問題,那你們真是大錯特錯。
“把我拘禁了,只能給你們帶來虛假的安全感而放松警惕。而真正的凶手逍遙法外,還找機會繼續殺人。
“你們是為了你們的‘造物之主’收納信徒吧?如果信徒們一個個死亡,剩下的因恐慌信仰動搖,恐怕會影響你們主子的覺醒吧?”
這句話單刀直入。對方的沉默證實了他的說法。孟飛立刻趁熱打鐵地說:
“鄙人是正一名偵探。如果我能拿出證據、抓到真正的凶手,幫你們清除信徒中的威脅因素呢?
“這是典型的凶手利用密室環境栽贓陷害,轉移調查目標,從而順利脫身的密室殺人案!”
“偵探?密室殺人?”
對方雙手離開了鍵盤,腦袋靠到了椅背上。事情到現在,似乎有點兒意思了。
他以前拘禁過很多人,這些人除了憤怒喊冤和苦苦求饒,到最後都乖乖接受拘禁治療之外,沒有別的花樣。
這回他是第一次看到自稱偵探,能找到證據抓住真凶。簡直是百無聊賴的生活中難得一見的精彩情節。
“說說看,真正的凶手是如何做到在只有你和死者的洗手間裡殺人,然後又成功地嫁禍給你的?”
因為對方來了興趣,孟飛反而不著急了。
即便單純只是信息的交流,本質也是一個交易。他既然有了籌碼,就要乘機讓對方吐出更多的東西。
“作為一個偵探,我有必要掌握盡量多的信息。你先說說你們調查的結果。你認為凶手是怎麽殺人的,殺人的動機是什麽?
“然後我會給出我的推理,讓你拿到證據,抓到真正的凶手。”
攝像頭又嘶嘶地轉了兩下,仿佛是黃衣人思考的聲音。一秒之後,他已經判斷他沒有什麽不可說的。
如果這個人能抓到真正的凶手,那是再好不過的事。如果不能,多告訴他一點又何妨?反正不管他是否簽字,都會立刻被抓去拘禁。
被他們拘禁的人都是用塞嘴蒙眼堵耳,束縛帶全身捆綁,插著尿管,鼻飼流食來享受“好吃好喝”的生活的。就這樣他知道再多有什麽用?
“我們推測你是隨機殺人。選擇的是早晨,有人去洗手間,但人並不多的時候。這樣你可以找到目標,又不會被其他人撞見。
“通過隔間門上的旋鈕,你很容易知道裡邊有沒有人。你發現整個洗手間只有第一排3號隔間有人時候,你就可以安心地動手了。
“於是你進入4號或者2號隔間,從頂上翻過去用鋼尺殺死了他。然後你躲在隔間裡,擦掉指紋,處理凶器。
“凶器可以藏到別的隔間,比如插在另一個隔間的卷紙桶裡,這樣就很容易能留下別人的指紋。後來事實上你也是這麽做的。
“最後你躲在某一個隔間裡,等待有其他人進來之後,你再出去就行了。
“即便你進出的時間有點可疑,也很難有強力的證據來指控你。懷疑會落在在凶器上留有指紋的人身上。
“但你沒想到的是,死者在臨死之前按下了衣袖上的緊急呼救按鈕。這讓你慌了神。
“你擦掉指紋,翻越到4號隔間,習慣性地按計劃把鋼尺往卷紙桶裡塞想藏起來。所以卷紙桶上留下了血跡。
“你的衣服上有撕咬痕跡。有可能是搏鬥的時候留下的,也有可能是你自己想撕掉有血跡的部分往馬桶中衝掉。
“但時間太短,太多證據無法處理,而且更嚴重的是你無法解釋為什麽只有你一個人有作案時間。
“所以你被我抓到了。”
兩個攝像頭直直地盯著孟飛,就像在緊盯著一個連環變態殺人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