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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柯學世界隨機變身》第69章 村裡才通網
第69章第〇六九章村裡才通網

到家,掏鑰匙,開門。

“我回來了!”

“馬丁,歡迎回來。”阿笠博士坐在餐桌前,把平時放在工作間裡的電腦也搬了出來擺在桌面上,故作神秘的說道:“馬丁,我買了一個好東西,猜猜是什麽?”

說著,阿笠博士的眉毛都揚了起來,很得意的樣子。

“撥號上網用的‘貓’吧?”馬丁隨意的說到。

(調製解調器,Modem。)

阿笠博士吃了一驚:“你是怎麽知道的!確實是聯網用的解調器沒錯,但為什麽要用‘貓’這麽可愛的名字?”

“因為我回東京後給博士打了好多電話,全都提示無法接聽。”

早期的撥號上網會佔用電話的頻段,上網的時候就不能打電話了。後來技術升級到寬帶上網才做到互不干擾。

尤其灰原哀轉學到柯南班上嚇唬他的當天,阿笠博士因為沉迷網絡聊天導致柯南打不通電話,節目效果拉滿。這段劇情馬丁的印象可是很深刻的。

而明天呢,就是小哀入學的日子。

一邊回答,馬丁把背包放在鞋櫃上面,脫下身上的藏青大褂掛在衣帽架上:“貓是我們國家的習慣叫法,和發音有關,沒有特別的用意。”

“博士,你做的機械頭非常好用,就是遙控器被大偵探踩壞了……”

“沒事沒事,我再做一個就好了。”阿笠博士打斷道:“馬丁你快來看看,上網真的很有意思誒。”

馬丁坐了過來,看到阿笠博士在瀏覽日賣電視台的主頁。

以馬丁的現代審美看來,這個時候的網頁美術風格真的是相當樸素。

阿笠博士為了展示給馬丁看,又打開了其他幾個主頁瀏覽了一遍,然後是一個網絡聊天室,形製與電腦上的QQ群差不多,一個ID帶著一串留言,只不過它是網頁版的。

“伱看,這裡有很多人在聊天呢,每刷新一次都會多出好多留言。”阿笠博士化身F5狂魔,不斷的手動刷新聊天室。

說是不斷刷新,但每刷新一次都是一分多鍾的加載時間,網速的限制很嚴重。

“馬丁你看,就好像與很多人聚在一起聊天那樣,大家七嘴八舌的各持己見,又不會嘈雜的聽不清別人說話,網絡真的是個偉大而神奇的發明啊。”

阿笠博士興奮且炫耀的看向馬丁,卻看到馬丁微笑著,並不是在看著電腦而是在看著博士自己。

那微笑的表情洋溢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有些類似於慈愛或者是關愛的感覺,總之絕對不是對網絡感興趣的樣子。

“馬丁?”

“博士,在我開始跨世界旅行之前的兩年,我的原生世界網絡上有過一個流行語。”馬丁微笑的說道:“當一個人說起過時的消息或者表現的跟不上潮流時,其他人就會用這句話調侃他:”

“你們村裡是剛通網嗎?”

阿笠博士瞬間被擊沉了,他沮喪的垂下頭:“我忘了,馬丁你是從未來的科技時代來的。”

“說是未來,其實也就不到三十年。更何況在你們的世界也就七八百集的事,據說只有半年的體感時間。”馬丁從博士手裡接過鍵鼠擺弄了一下,在這個馬丁還沒出生的年代,互聯網剛起步,受限於網速和IE那感人的穩定性,網上的內容基本都是文字,別說刷視頻了,連圖片都沒有幾張。

馬丁打開任務管理器,看了一眼網速:峰值28.8kb,簡直風馳電掣。

這樣的互聯網,目前最主要的功能還是在電子郵件和網絡聊天室上。

阿笠博士為難的摸了摸腦袋:“我還是聽不懂馬丁你的時間度量單位。

”“害,說的就跟我自己能聽懂似的。”馬丁放下了鼠標,看著有點低落的阿笠博士:“所以說,與其給我看這個世界的變化,還不如告訴我博士你又有什麽新發明了。”

此言一出,阿笠博士一下子來精神了:“對哦,馬丁你來看看這個。”

阿笠博士站起來,拉著馬丁跑到了工作間。

“你看,耳環電話,這樣新一就能隨時隨地打電話了。”阿笠博士展示了他的新作品:“而且非常的便攜,馬丁你要不要來一個?”

前幾天的百貨大樓劫持事件,問題歸根結底就在於柯南沒有自己的手機。

這個時代的手機還很貴,雖然‘工藤新一’買得起,但‘柯南’一個小孩子拿著手機可非常的惹人注意,所以之前柯南隻拿著一台數字BB機。

所以阿笠博士給柯南做了這個盡量不引人注意的耳環電話,還不到大拇指大小,平時當做飾品也不引人在意,甚至還能與蝴蝶結變聲器連接,方便柯南直接用變聲打電話。

“所以說博士你才是最厲害的嘛!”馬丁說道:“這可是領先時代的發明,在我印象中,間諜設備不好說,至少在民用領域裡,再過二十年才能把手機做到這麽小。”

當然,其實是與大多數人用不著這麽小的電話,市場沒有相關需求有關。

“是這樣嗎?我果然還是很厲害的。”阿笠博士得意的撚了撚嘴唇上的胡子:“馬丁想不想要一個?”

“不必了,我拿著這個電話挺好的。”馬丁指了指兜裡,他那部原本是智能手機,卻為了適應時代自動降級成了老式翻蓋手機:“再過幾十集,這部電話應該就能無線上網還有拍照了。”

“這麽快!”阿笠博士張大了嘴巴。

馬丁前面說‘七八百集’的體感時間是半年,那‘幾十集’豈不是只有半個月的時間!?

那豈不是和便當型傳真機一樣,新一用不了多久就“退貨”了嗎!

不行,技術還得升級!阿笠博士握緊拳頭,眼裡燃起了熊熊火光,心中做出了決定。

“我覺得博士你還是在其他更擅長的領域上使勁吧。”馬丁勸說道:“變聲器、增強鞋,這可是我那個世界三十年來根本沒出現過的超級發明。 ”

“真的嗎?”阿笠博士又得意起來,眉飛色舞的撚了撚胡子。

“那當然了。”馬丁繼續吹捧道:“要我說,我們這兩個世界最根本的區別,就是我那個世界沒有阿笠博士您啊!”

“哈哈哈……”阿笠博士開心的像個孩子,忽然想起來了:“對了,麻醉槍手表和變聲器我已經給你做好了。”

說著,阿笠博士把兩樣道具拿了出來。按照馬丁的要求,外觀並不是適合小朋友的蝴蝶結和兒童手表。而是做成黑色的頸帶還有成年人款式的黑色手表。

“太棒了!這兩樣道具我真的很喜歡。”馬丁高興的說道:“謝謝博士!”

“我一直對大偵探是否真的正確使用了這兩樣道具抱有疑問。”馬丁一邊佩戴變聲器試試是否合適:“如果是我的話,遇到案件時大可以隨便麻醉一個人,然後用他的聲音認罪。”後半句話已經換成了另一個人的聲音。

“哈哈……還好馬丁你沒有去做偵探啊。”阿笠博士汗顏,隨後又在意的問道:“不過馬丁,不裝瞄準鏡沒問題嗎?”

馬丁不要瞄準鏡,而且麻醉針的發射口旋轉了90°,改為順著手臂延伸的方向。

“沒問題。”馬丁隨手在阿笠博士的桌子上找了根細繩,一端掛在麻醉手表的扳機上,戴上手表後另一端纏在中指上。

然後馬丁的手比作手槍裝,伸直胳膊瞄準旁邊的木板射擊。

咻!

“我對使用袖箭還是有些經驗的。”看著麻醉針準確的命中目標,馬丁滿意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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