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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我是盜墓賊》第13章 又見巧合
  張宇正在為兩人即將面對的命運擔憂,這時聽到梅謙的話,不由一震,詫異望去。

  可惜梅謙的面龐隱藏在陰影中,看不真切。

  半晌後,他輕松地笑道:“都到這地步了,你弄死我,就算僥幸出去了,怎麽跟外面解釋?”

  “直接跑唄?偷偷往林子裡一鑽,誰還能看到我?”梅謙眯起眼睛。

  “別鬧,現在監控發達,你能跑哪去?你房子存款,還有小助理都不要了?”張宇依舊是笑:“在看守所打架都不怎麽傷人的家夥,會是個什麽都不顧及的亡命徒?”

  “你知道就好。”梅謙說了這幾個字,裝作沒看到對方摸槍的小動作,又重新轉回身去,繼續在石門邊敲敲打打,時而還會將耳朵貼在壁上,似乎在傾聽什麽。

  張宇悄悄松開按在槍套上的手,剛要問什麽,卻又聽梅謙說道:“接下來可能要面對許多未知的危險,所以有些話一定要提前說明白。我信任你的職業操守,也希望你能夠相信我,信我不會獨自逃跑,更不會害你。無論你如何懷疑我的身份,等出去再說。”

  張宇怔住,問:“你找到出路啦?”

  “快了。”梅謙將手電夾在肩頭,然後蹲下來,雙手使勁敲打著一塊石磚。半晌後他突然一笑:“果然是活動的。”他用手將石磚下方的土刮乾淨,手掌就沒入到一個狹窄的縫隙中。

  另一隻手伸到張宇眼前:“你鑰匙呢?”

  接著他猛地用力,靠著一枚小小的鑰匙與右手,一點點將那幾尺見方的石磚生生別出幾寸。

  張宇見狀,也上前幫忙,最終,在兩人的合力下,將石磚整個拽進來。

  看到那正好容一人過的缺口,雖然直覺告訴他對面沒什麽危險,可梅謙還是先掩住了口鼻,先拿手電照照看,雖然因為角度的關系看不到什麽,卻感覺不到異常,這才慢慢松開鼻子上的手,估計是因為最近幾次地震的關系,使得古墓某處空氣得到流通,並沒有難聞的味道,不由長松口氣。

  總算不必困在這裡等死了。

  兩人商量一番,由張宇打頭,依次鑽到對面。

  “我說,這跟我想象的也不一樣啊!”等過了那個洞,張宇一邊拍打身上的塵土,一邊用抱怨的語氣說道:“看你小說裡的主角個個身懷絕技,在地下來去自如,哪有鑽狗洞的?”

  “你都說那是小說了。”梅謙鑽過來,也是搞得灰頭土臉,不過他沒有著急打理自己,而是舉著手電開始觀察起周圍的環境。

  這是一個不大的空間,最顯眼的就是正對面一個兩人高的四足方鼎。

  看到這個鼎,梅謙面色不由一僵,手電光偏移,果然看到大鼎旁的一口巨大石棺,而石棺後還真有一條通道。

  前幾天他剛從寧馳手裡借來那本《盜墓日記》好好溫習了一番,這布置怎麽看怎麽眼熟。

  無論從室內的布置,還是大鼎上的日月星辰圖紋來看,都跟小說中描寫的一模一樣。

  當初看過電視劇,所以對這一段記憶深刻,文抄的時候也就保留了下來。

  而現在唯一與書中記載不同的,是這裡並不存在小說主人公進來的通道,出路就只有一條。

  等等,如果斷龍石不放下來,豈不是……

  他眉心狂跳,既然其他的應驗了,棺材裡該不會真躺個血屍吧?

  “會不會真有血屍那東西?”巧了,張宇好像對那本小說也頗為熟悉。

  “怎麽可能?”梅謙正色反駁:“世界上怎麽會存在那麽邪門的東西?這裡明顯是留給後人祭祀的地方,

據我所知大墓裡都有這種布置。”  然後他無視張宇那探究的目光,開始在四周的牆壁上觀察摸索起來。

  隻不知為何,他的行動軌跡,總是距那棺材遠遠的。

  最終,在確定沒有其他出路後,兩人還是繞著棺材走進了那條甬道。

  在離開石室有一段距離後,走在前面的梅謙悄悄吐了口氣,真怕張宇提議打開棺材驗證一下,有這麽不靠譜的系統在,萬一裡面突然蹦出來一個怪物,那可就悲催了。

  他們所在的墓道是往下傾斜的,與他們掉進來的地方相似,都很光滑,既沒有圖案,也沒有銘文。但要短得多,沒多久,眼前就出現了一扇白玉做的大門。

  梅謙望著大門兩側惡鬼的雕像,隻覺得腦瓜仁兒一蹦一蹦地疼。

  “你說,這不巧了麽?”張宇面色古怪,嘴裡調侃著,他徑直到了雕像旁,試圖轉動惡鬼雕像中的玉璽,按《盜墓日記》的描述,這應該就是開門的機關。

  不過,令梅謙松口氣的是,無論張宇如何轉變方向,那玉璽紋絲不動,明顯是固定的。

  幸好還有不同的地方。

  “這又是條死路?”張宇皺眉看向梅謙:“接下來咱們怎麽辦?”

  “累了,休息幾分鍾。”梅謙也顧不得髒,一屁股就坐到地上,說來也怪,明明這裡幽暗陰冷得厲害,他頭上卻冒出了細細的汗珠出來。

  “門後不會還有七口假棺材吧?”不知為何,張宇這時對如何進入墓室卻是沒有之前那般擔心了,樂呵呵地分了煙,點燃後也在地上坐了。

  梅謙沒有答話,猛抽兩口煙,突然又問:“你說,像我這樣的,你們還打算關多久?我什麽時候能恢復自由?”

  “十年起步,最高無期,你有得等了。”張宇正容回答。

  梅謙:“……”現在嫩死他不知道還來不來得及?

  張宇見到他這副模樣,卻又笑了:“我們警察辦案一切憑證據說話,目前找不到你犯罪的切實證據,但你的情況比較特殊,可能還要在看守所呆一陣子。”

  “怎麽個特殊法?既然沒有證據就放人唄?取保候審也比現在強啊!”梅謙大皺眉頭,語氣不免有些衝:“好歹我也算個小名人,一直被這麽關著,你們就不怕影響不好?”

  張宇毫不在意他的態度,耐心給他解釋。

  “正因為你屬於公眾人物,才要自覺接受監督。法律會保護你的合法權益。但同時,法律對你們這類人也有著比較嚴格的要求,作為公眾人物,對社會風氣有著至關重要的導向作用。所以偵辦你的案子才要謹慎再謹慎,雖然沒有你盜墓的證據,但發生在你身上的巧合太多了,又被曝光在全國人民眼中,你這案子剛出現就被上面重視了,屬於部裡重點督辦。而且我們的所為都有法律依據的。”

  “先說你的拘留,根據《夏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警察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六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而你巧不巧正符合其中三點。第一,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別瞪眼,在我們眼裡,你就是重大嫌疑人,而且同夥是誰也不清楚,就算監控你的通信,也不敢保證你有沒有將信息發出去。不洗清嫌疑,誰現在敢放你?”

  “第二,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這點不能否認吧?你可是連家鄉,父母都交代不出來吧?

  第三,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盜墓肯定不是一個人的事對吧?你小說裡這麽多巧合,說你、或你們流竄作案、團夥作案,有錯誤麽?”

  “可我根本沒盜墓啊!”梅謙歎氣,雖然呂天路律師也同他講過這些法律法規,可在偵辦他案件的警官嘴裡說出來,又是另一個味道了。

  “你也沒有自己無辜的證據不是?如果你能說出自己的來歷,我們肯定能查到,嫌疑不就被洗清了麽?”

  “誰主張誰舉證, 你們說我有罪,那應該是你們提供證據!”梅謙冷哼。

  張宇依舊笑著:“我們這不是在查麽?至於羈押你的時間,根據刑訴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但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如果期滿內仍不能查到證據,你可能取保候審或者被宣告無罪。”

  “當然根據案件的性質不同,也有可能會面對另一種局面。一般是兩個月,案情複雜延長一個月,如果屬於重大犯罪集團的案件、流竄作案的複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案件,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經過省級檢察院的批準或決定,關押期限可能達到七個月之久。而最極端的情況,經過最高檢察院報請國家內閣批準,關押期限可以無限延長。自己算算你符合幾點?”

  梅謙聽得臉都綠了:“我不會這麽倒霉吧?”當初聽律師講解的時候,他信心滿滿,因為根本沒做過,也就沒有在意。

  可現在張宇這話的意思,難道他一時半會兒還出不去了?

  張宇卻溫言安慰道:“當然,我說的是你這案子我們警方有了重大突破的情況,目前來看,如果再找不到證據,你被無罪釋放、或取保候審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說到這裡,梅謙才稍微放下心。可就在他打算繼續追問時。

  整條甬道他忽然晃動了起來,然後就聽到熟悉的“轟隆隆”巨響聲,竟然又發生地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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