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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兒奇案錄》第21章玉鐲子1-鳴冤鼓
  “你,找我?”小貴把手裡的鞭子收起來,上下打量著少年。

  絮兒笑了:“你送我去過陵城,忘了嗎?”

  小貴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也笑:“姑娘換成這身衣裳我都不敢認了。”

  絮兒拿出十兩銀子,請他雇馬送自己去尉州找他姐姐姐夫。

  小貴欣喜地接過銀子:“沒問題!”

  小貴把銀子交給妻子,讓她把雇馬的錢送去交給軍馬場的班頭,帶上給姐姐的土特產就和絮兒出發了。

  基於對小貴姐姐、姐夫的感激,和這一家子的善良熱心,路途上的絮兒和小貴毫不生分,有說有笑地,任是誰見了都會認為是叔侄同行。

  在輕松愉快的行進中,尉州到了。

  小貴帶著絮兒輕車熟路地向三家巷走去。

  盧嬸的竹器店關著門,小貴有點意外。

  姐姐姐夫一家就靠這個小店謀生的,他印象中除了過年,這個店就沒舍得關過門。

  一個見過小貴的人試探著問:“我看著你眼熟,你是不是老盧的小舅子?”

  小貴忙說:“是啊,哥哥,我姐他們今兒沒開門?”

  鄰居說:“哎呀,你快家去看看吧!老盧得罪了人被下了大牢了!”

  小貴登時慌了神,牽著馬就往姐姐疾走。

  盧嬸家離店很近,兩人把馬拴在院門口的棗樹上。

  盧姑娘正在洗衣服,看見舅舅扔下衣服哭著跑過來:“老舅,你怎來了,我爹被關牢裡了!”

  急火攻心病倒的盧嬸已經幾天沒下地了,聽見弟弟來了立刻撐起身子衝院裡喊:“貴子!快來,快來!”

  見弟弟身後還站著個後生,盧嬸疑惑地問:“這是?”

  絮兒蹲在病床前:“嬸兒,您忘了是嗎?”

  盧嬸還在打量著她,盧姑娘眼睛亮:“是阿齊?”

  絮兒起身挽住她的胳膊:“還是咱倆好,你一眼就認出我了,我叫絮兒。”

  盧姑娘帶著哭腔說:“仙女啊,你不知,我爹可受了大罪了!”

  一個月前,趙員外的夫人來竹器店裡買提籃,說是員外最近常與幾個詩詞名流在書房論詩詞,達到了廢寢忘食的境界,飯都要送到書房去給他們吃。

  員外夫人買了四個提籃,隨行的兩個小丫頭一人拎著兩個提籃笑嘻嘻地走了。

  沒多久,其中的一個丫頭轉回來問:“我們夫人的鐲子不見了,店家可看見?”

  盧大叔嘴裡說沒見到,可還是四下裡找了一遍:“夫人在小店只是坐在此處說了幾句話,並不曾在店裡走動,想是遺落在別處?姑娘快沿著來去路途尋找,莫讓人撿了去。”

  小丫頭跟著盧大叔在店裡找了一遍後,怏怏不樂地走了。

  此事雖與自己無乾,但是畢竟有人說在自己店裡失了首飾,盧大叔心裡不悅,盧嬸來送午飯時,他忍不住嘮叨起這事。

  盧嬸也不高興:“鐲子是戴在手腕上的,怎麽會憑空遺失,又不是耳環、環佩什麽的。”

  這樣說著,盧嬸也在店裡四下裡尋找。

  突然,她愣在了原地。

  放在店門口的竹椅是盧大叔兩年前進的貨,都賣完了,就剩這個因為有點殘次,就放在店裡供客人坐。

  客人坐的時候畢竟是少數,更多時候是沒生意時盧大叔自己坐著休息,為了方便,他在竹椅的左手扶手上裝了個茶盤,茶盤上放著一個粗陶茶壺和四個配套茶杯。

  盧嬸不止一次從竹椅上起身時碰到茶壺,但是盧大叔用習慣了,也就沒有更換茶盤的位置。

  盧大叔喜歡喝涼茶,喜歡把茶壺的蓋子放在一邊晾茶,今天茶壺蓋子也沒蓋上。

  盧嬸試探性地往茶壺裡看了一眼,果然在見底的茶水中浸泡著斷為兩截的玉鐲子。

  她撈出玉鐲,用自己的衣襟把桌子上的茶水擦乾淨,一臉愁苦地說:“若是他們親自從茶壺裡找到斷鐲子還好說,現在咱倆可說不清了!”

  兩口子正對著擺放在茶盤裡斷鐲子發愣,突然聽到有人尖叫:“好呀!撿到鐲子不還就罷了,居然摔碎它!你可知道這個鐲子盤得下你的小破店嗎!”

  喊叫的是員外夫人的小丫頭,夫人說剛進竹器店時她的鐲子在竹椅的茶盤上碰了一下,她擔心碰壞還看看鐲子,所以她斷定鐲子是丟在竹器店了,便又派丫頭來找,可巧看見這一幕。

  黃金有價玉無價,員外夫人的玉鐲是爹娘給的陪嫁,據說讓人估過價,玉器店主說此玉鐲價值連城。

  小丫頭一口咬定盧大叔撿到玉鐲想據為己有,見失主找得急便損毀東西以求脫罪。

  員外夫人的玉鐲價值連城,尉州城裡不知道的人屈指可數,偏偏就包括盧大叔夫婦。

  因此斷案的縣丞認定盧大叔是偷竊。

  盧大叔不肯招供,縣丞便說:“我念在你素無劣跡的份上不重責,但是,你一日不招杖二十,我看你能撐多久!”

  “現在已經過去二十六天了,你叔被打得皮開肉綻,背上、屁股上和雙腿皆潰爛!我勸他就認了,我們砸鍋賣鐵還錢就是,無奈你叔執拗,說寧可死不屈做賊......”盧嬸痛苦得直用拳頭捶胸口。

  盧姑娘哭著說:“幸好衙門裡的衙役很多都認識我爹, www.uukanshu.net知道我爹素日的為人,杖擊時手下留情,不然,我爹只怕早就成了屈死鬼了!”

  絮兒猛然想到呼延略和尉州縣令梁商是發小,她立即說:“我家大人認識梁縣令,我先去找他,大叔今日的杖擊得先免了!”

  因為絮兒一身男子布衣打扮,又無名帖又無狀紙,門子不許她進去。

  絮兒情急之下看見了鳴冤鼓,她知道這鳴冤鼓不是輕易敲得的,一旦敲響,不管擊鼓人有無冤屈都要先挨二十水火棍。

  她哪管那些,用力敲響了鳴冤鼓。

  一般偷雞摸狗的小案子,梁商都交給手下去查辦,但是鳴冤鼓一響,這個案子他就必須要親自審問。

  看到擊鼓的是個十幾歲的少年,他眉頭微蹙:“小小年紀,能有多大的冤屈,你可吃得起那二十棍?為什麽你家大人不來?”

  絮兒恭恭敬敬跪在堂前答:“我家大人現在巡察,不在我身邊。”

  聽到巡察二字,梁商自然明白他說的“大人”和自己說的“大人”不是一回事。

  梁商見過絮兒數面,但是沒說過話,現在才覺得少年似乎有些面熟:“你抬起頭來!”

  絮兒緩緩抬頭:“大人,我兄呼延略讓我來擊鼓鳴冤的!”

  聽到“呼延略”三個字,他便認出堂下跪的是女扮男裝的呼延略隨從。

  於是為了不讓眾人議論自己徇私,佯做不悅地道:“原來是巡按大人的公差,既是公事為何要去擊鳴冤鼓!”

  不等絮兒答話,他繼續說:“巡按大人必是有急事,你隨我後堂答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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