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好像說過這個故事,今天再說一次,調整下細節。
上次隻來得及說了我的埋怨,後來其實我想通了,好多天前就想通了,只是一直沒來得及下手寫出來。
上了初中,我是從城鎮轉學到鄉村中學的,我接觸過上網,而鄉村學校因為地處偏遠,所以,沒有網吧!所以,我到了花茂學校後,我發覺,他們都不懂什麽叫做上網。
有一次,我帶了兩個別的班級的同學一起去鴨溪鎮上的網吧上網。
在平時的聊天過程中,他們聽到我談及上網,談及網絡上遊戲的好玩,他們對此充滿了向往。想要去見識一下,於是他們請求我帶著他們一起去,我這人向來有求必應,幾乎不會拒絕任何人,所以就爽快的答應了。
於是就帶著他們去了鴨溪,我們三個人坐車到了鴨溪。下車後,我們開開心心的有說有笑的,走到了網吧門口。
正想進去,網吧裡出來了兩個高個子的青年,一看就是那種二流子,小混混。
他們走到我們三個的面前,攔住了我們說道:“兄弟,我們兩個好幾天沒吃飯了,你們能不能整五塊錢給我們吃飯。”
我們根本來不及拒絕,而且他的口氣也是不容拒絕的。另外一個就直接叫我們進了網吧邊上的胡同。因為個子差異,實力懸殊,再加上環境陌生,而且也不知道他們的背景和實力,所以我們也不敢反抗。
進去了以後,流氓甲就讓我們三人每人給五塊錢,流氓乙在一邊放哨。
王澤俊說他一分錢也沒有,他身上確實沒有帶錢,因為去的時候我們三個就已經說好了的,他花牟遙的錢。
流氓甲放過了王澤俊,讓後把注意力放到了牟遙身上,讓他摸五塊錢出來。
牟遙也照做了,他身上帶了好多零錢,一大把。褲兜又大,揣得深,他在身上窸窸窣窣扭扭捏捏的摸了大半天都摸不出來。
流氓甲眼睛一亮,他看出來了,他知道那個膝蓋上的大褲兜裡全是錢。
他的野心膨脹了,我看得出來,他一開始的打算就只是打算搶五塊錢算了的。
沒有想到遇到肥羊了,所以,他決定改變主意。他對牟遙說你不用摸了,於是他自己把手伸進牟遙的褲兜裡,一把就把他所有的錢都抓了出來。
然後他也沒數,就揣身上了,再然後,他把目光轉向我。
他說,你呢?拿五塊錢出來吧!
我說,拿你嗎賣批,然後猛一個轉身,嗖的一下就跑了。。。。就跑了。。。。我沒預料到他們的搶劫,他們也沒預料到我會跑,整得他們有點兒愣神一兩秒。
流氓甲乙連忙追趕我,可些雖然他們比我高很多,但他們跑不過我,無論是速度還是體力。
不過他們也不願意放棄,我那時候不明白,現在明白了,更多估計不是為了錢,而是因為他們落了面子。搶劫沒搶到我的錢,還被我罵了,關鍵還抓不到我,就像被我戲弄了一樣,心裡肯定越想越氣。。。。
人就是這樣,越是抓不到,你越想要抓到。
我還記得那天是趕集,正好趕鴨溪。
街上人潮湧動,熱鬧非凡。我跑了一會兒,看到一個身穿軍服的人,我覺得他應該是個軍人。
小時候書上總說警察叔叔怎麽怎麽樣,軍人叔叔怎麽怎麽樣。
我也一直都是信以為真的,我一直堅定不移的相信他們都很正直,很勇敢,是正義的擁護者。
於是我連忙跑過去抓住這個穿軍服的大叔的衣袖,他大概五十歲左右。
我叫他叔叔,他問我怎麽回事,我對他說,叔叔,有人搶劫我們。然後我就沒說別的了,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麽。
他神情略微有些古怪,我感覺得到,他並不是不相信我說的話,而是沒想插手,或者不知道如何插手。
後面追我那兩個也就十八九歲,我十三四歲,他並沒有幫我趕走那兩個小混混。
但他也沒有推開我,可能那一身的軍服還是有些威懾力,那兩個小混混最終沒敢冒險造次。
他們只是不遠不近的跟著,跟了好一段路之後,他們發現,確實拿我沒辦法,所以他們最後遠擇放棄了。
現在想來,其實,這樣本來就是最好的。因為那個年代,每天打人殺人的事兒,到處都有,屢見不鮮。
他要是插手,很可能帶來一些不好的後果。而且,他可能也有別的事兒要去做。
兩個小混混離開之後,我給這位大叔說,我說叔叔謝謝,我要去報警了。他笑了笑,什麽也沒說。
我走了,其實,這麽多年,這個故事我沒對別人說過,我也有一件事兒沒說,那就是我當時心裡特別的難受和失落。因為,他有些破壞了我對軍人的形象,因為,他全程幾乎等同於袖手旁觀。在我印象裡,書上都說軍人和警察都是嫉惡如仇的,他表現得有些太冷淡太冷漠了。現在我有些懂了,所以我不怨他,我知道了每個人都有很多無奈,很多事兒我們都管不了。
我去了鴨溪派出所,我記得,我進入派出所的時候,就一個人值班,還在睡覺,睡著了。
我到了門口使勁的敲了門,又呼喊了幾句,這個大腹便便的人民警察才悠悠轉醒。
然後他問我有什麽事兒,我趕緊告訴他,我說我和我同學來鴨溪上網,被人搶劫了,還有兩個同學被壞人扣押了。
他聽了之後,不慌不忙的,慢慢和我聊天,就像拉家常一樣,問東問西,問我全家的情況,同學全家的情況,同學的同學的全家的情況,學校的情況,老師的情況,然後各種原因,比如我們為什麽來上網,為什麽要到鴨溪,各種問,然後給了我一張表格,讓我填。
我填了幾個,就填不下去了,因為,他把我問的懷疑人生,半個小時過去了,因為我期間多次告訴他,我還有兩個同學被壞人扣住了,被做了人質。
可他從始至終都沒有當一會事兒,沒有把這事兒放心上的樣子。也絲毫沒有要管這事兒的意思,至於呼叫警員出警,更是沒有想過。
他把我的天空都變得暗了一些。
我雖然很小,但,那一瞬間,我有了一種覺悟。我明白了,這事兒他不會管,我也知道自己該走了。
所以,我把筆蓋好,將筆和表格遞還給他。
我說了句,我說,謝謝,我要走了。他問了句,問我去哪裡。
我什麽也沒說,因為我什麽也說不出口,因為那口氣堵在了胸口。也根本用不著再多說一句。我頭也不回的走了,心裡幾多的悲憤,幾多的悲傷。
很多事情,很多時候,我雖然表現得很愚鈍,但因為我心裡沒有什麽雜念,心思玲瓏,所以我能看得清楚。
這一天,這一軍一警,讓我第一次看到了社會,看到了社會的黑暗,看到了世態炎涼,人心不古。
軍人叔叔其實還好一些,起碼他沒有推開我,這位人民警察,那可是真的太壞了,甚至有些邪惡氣息。
不幸中的萬幸,當我失落落的,再次去到飄網門口的時候,我發現了王澤俊和牟遙。
看到他們都沒事兒,我的心也就跟著放下來了。
於是我們接著去上網,只可惜他們都沒有一分錢,所以我把自己的借了很多給他們。
當時,一個住校生一個星期的生活費大概25元,我借了七十二元給他們。
其實,有些東西,早就是命中注定,七十二地煞,這不是我刻意的,也不是王澤俊和牟遙刻意的,這都是命運使然,這個數字,讓這個事兒帶了一份劫煞之氣。
然後,上了網,後來這事兒就過去了,他們也沒有還我錢,我也沒去問過,我以為這事兒過去了,我也真的忘了。
直到高中,我在南白二中讀,牟遙在三中讀,有一天我撞到了他,認出了他。
我上去和他打了個招呼,彼此聊了幾句。然後我問他,我說他曾借了我七十二塊錢,問他記不記得,他說記得。
我說,讓他給我三十塊就夠了,多的就算了,不用還了。
當時,他說他沒有錢,說以後給我,我也就沒有追問了。後來某一天又一次遇到了他,我再次說讓他還我三十塊。
我本來都以為自己如此大度,會讓他多少有些感激的,卻沒有想到的是,豎子枉為人,他說,要錢沒有,錠子坨拖(拳頭的意思)要不要嘛?
整得我刷的一下,一股無名火直衝天靈蓋兒。
我說,要歐,你來試哈兒澀。最後也沒有掐起來,他沒敢對我出手,我也不想和他一般見識,強扭的瓜不甜。。就算他不還錢,還惡語傷人,我依舊念一份情誼,畢竟一起上過網,一起在一間學校讀書, 還是半個老鄉,我不想弄得大家都很不愉快。
事兒就是這麽個事兒,之前我給你說過,但不夠細,而且有點兒東西,我當時沒有悟到。
或者說,前些年沒有悟到,是那天給你講了之後,我回來反思的時候悟到的。也還有些事兒,當時沒說到。
當時,我只是在說牟遙這個人多壞,說的都只是他的不好,說的都是自己的怨氣。
其實,回來後我反思,我發現了一些問題。
當初,我一個人跑了,屬實看起來有些不夠義氣。但是我要是不跑,那就是三個人都沒錢了。再者,那時候我也不懂義氣,很多年我都不懂。懂了我也會跑,再來一次也會跑,好漢不吃眼前虧。
我仔細想了想,可能就是因為他覺得我當初不夠義氣,所以不想還我錢。
還有種可能是,他認為,要不是我帶著他們去上網,他們也不會被搶,要不是被搶,他們也不會欠我錢。
也還有種可能,那就是他很卑鄙,做人的品德和素質很差。
於我個人而言,以前我總是有一些小小的怨氣,但是,現在的我明白了,沒有什麽好抱怨的。
從因果的層面出發,如果不是我帶他們去網吧,他們也確實不會被搶。
並且我還把他們的人生帶偏了,上網畢竟是不好。
我沒有給他們帶來正能量,還禍害了他們,雖然我知道,這都是命。如果他們要變壞,那麽就算沒有我,他們也會變壞。
但我覺得自己終歸德行有虧。那點兒錢反倒是次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