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銷產品”事件出來以後,鄭嵐專門單獨找了政研室、陳寶國、甄靜怡、羅洋羽會談,也找了現在樂天網的實際負責人陳晶交流,大家都沒有什麽具體的好辦法來處理。
如果是為了維持天民集團的經驗理念,這些合作方肯定是要終止在樂天網的銷售,至少對那些“專銷產品”必須下架。但很明顯對方也是精研了法律和國標的,在不違法的情況下,你下架別人的產品那是一種違法合同的做法。
不過,鄭嵐在詢問羅洋羽的時候,羅洋羽說了一段話提醒了鄭嵐,葉董事長從來不問我這麽做可以不可以,他堅守的是道德底線,所以哪怕就像上次西江州的事件,認也要有個認的態度,讓大眾明白,萬珍閣古法藥劑廠的一筆黑歷史是怎麽來的,不能憑白的擔了責任,任由處理,這是對上千人的萬珍閣不負責的態度。
鄭嵐草擬了一份關於《專銷產品在樂天網的處理意見》,召集了副總裁級別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羅洋羽一起探討,完善了之後形成文件。
在218年12月20日,召開了一個樂天網所有股東的臨時股東會議,要求股東代表無合適的理由必須要全部參加,否則視為對會議後的通告認可的行為。地點沒有選擇在天民集團的天民大廈,而是選擇了雲州酒店的大型會議室,因為樂天網的股東數量太多了。
趙霑作為股東之一,這一次她接到通知,也參加了。而南雲州市場監管局、質檢局、工商、稅務也都接到邀請列席本次會議。
好幾百人的股東會議,當然引起了媒體的關注,更多的人已經知道黎民文化下屬的7家小媒體和天民集團有一些關聯,私下打聽,但也沒有獲得足夠的新聞信息。這一次,天民集團並沒有邀請媒體參加,甚至都沒有準備股東會議之後的新聞發布會,媒體們好像嗅到了一絲不尋常。
甄靜怡代表眾生信息公司、樂天信息公司,將“專銷產品”的事件在會上做了一個通報,並將處理結果公布,接觸這幾家公司的合作,同時在樂天網下架這幾家企業的全部產品。待最後銷售的產品質量保證期結束,進行最後的銷售結算,無息全額的返還這幾家企業在樂天網的質量保障金。通報結束,涉及到這次事件的幾個股東接接到公司發來的信息,樂天網已經在同時下架了所有涉及事件的公司所有產品。
現場頓時亂了起來,這幾個股東馬上站起來質問是怎麽回事?你的通報中並沒有說我們違法,而且事實上我們也沒有違法,為什麽要這樣做,難道大股東可以這樣肆意的打壓和胡亂對待小股東。
甄靜怡接著說:“樂天網,是屬於南雲市眾生信息信息技術服務公司的下屬企業,南雲市樂天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平台。各位都是樂天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平台下商業聯盟架構的成員,在樂天網甚至還有一些股東委派和借調而來的人員,雖然他們工作歸屬於樂天網管轄,但他們的根在各位企業裡。所以,當你說出這些話的時候,請你先谘詢一下你的員工,樂天網、眾生公司,乃至天民集團是打壓和胡亂對待小股東的企業嗎?”
甄靜怡說這些話的目的,是想讓他們知道,天民集團沒有仗勢打壓。而且這自小長大的環境和這兩年的經歷,讓她自帶幾分氣質和壓迫感。看到那幾個企業的股東坐下後,她有接著說:“作為眾生公司和樂天公司最大的股東和董事長,各位先請安靜,集團總裁鄭嵐女士會將事情交待完畢,之後再來發表你們的意見。”
看著甄靜怡的身體向後傾,
鄭嵐接著說:“剛才是樂天網的決定,並非是基於大股東對於小股東或者各做夥伴的打壓。在我接下來要說的事之前,我先代表天民集團感謝這幾位合作夥伴,是他們的行為讓我們知道了市場需求的另一個層面,或者說也代表著一個消費群體的行為。這份感謝,我們會留在心中,也留在合作當中。”剛才甄靜怡已經明確的表示終止了和這幾個股東的合作,且已經下架了在樂天網上銷售的產品,可鄭嵐卻說對這份感謝留在合作當中,有些不太明白。
鄭嵐接著話題說:“當初天民集團和樂天網在招募合作者的時候,大家都簽署了一份合作合同。協議中很明確的在第二條就已經注明,我們信奉誠信與服務的經營理念。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也明確寫明,如果合作方有違誠信經營,甲方南雲市樂天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並以本合同的入股價格原價收回或轉讓。你們所做的在商業經營上不違法、符合國標,但不符合我們認可的誠信經營。這個不誠信的表現就是利用了樂天網發布了兩款外觀形狀、功能一樣的產品,卻並沒有在降低製造成本上明確標識,僅僅只是標注了專銷字樣。相當於利用優質產品為標杆銷售合格產品,這樣的營銷策劃,並非不合法,但有違誠信原則。我們也是根據合作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來實施的。”
“當初,大家選擇和樂天網合作,大家看重的就是樂天網的誠信與服務,如果我們不能堅持這兩點,那麽樂天網在各位心中的價值又何在呢?天民集團不是標準的制定者,但我們認為國家標準只是一個門檻,嚴格來說是一個法律底線,低於或者達不到國家標準那是違法行為。但不是說你達到了國家標準,你就做好了,我們認為國家標準只是一個門檻,對質量的控制是以消費者滿意為標準,就是說要遠遠高於國家標準。但又不可否認,在某些階段或者特定因素下,有更關心價格的消費市場存在,這個市場的要求只是達到國家標準就可以了。”
這兩段話的意思很明顯,天民集團的誠信經營的硬指標,超出了合同中任意的合作條款,對質量的要求也是高於國家標準的。同時,也認可達到國家標準的產品有消費市場存在,但卻不允許樂天網存在優質產品與合格產品共存的現象,那容易引起消費誤區和惡性的質量下滑。
鄭嵐從桌上拿起另一份文件,說:“針對解除合作的幾家原合作方,我剛才說了感謝你們讓我們看到另一種消費市場的需求。經過天民集團研究,我們將發起成立另一家網購平台公司,名字暫定為‘雲集’,注冊地選在江都市。”
本來還有些小聲交流的會場,頓時安靜了下來,落針可聞。突如其來的另一個“雲集”,又使得大家有些茫然,樂天網如果要做好,可以擴大規模,甚至於像優等品與合格品的問題,也是可以解決的。為什麽還要發起成立另一個平台呢!
就聽見鄭嵐繼續介紹說:“雲集的模式將吸收合格品的消費需求為重點, 但同樣堅持誠信經營為理念,這一點無論任何時候都不會更改。雲集的交流不再采用樂叩,而是采用內嵌式,降低運營成本。而物流、配送將會公開社會招募,不再完全依賴天民物流和樂樂家政。”
“樂天網將提供技術支持佔股15%,且不可更改。剩余65%的將由在座的股東們依照過去一年在樂天網的誠信經營、營收、客戶滿意度各佔一份的比例計算,剩余20%將向社會公開招募合作方。鑒於我剛才所說的我們的這份感謝,這20%的股份,其中每一家可以優先選擇1%的股份權利,當然也可以放棄。第一屆董事長有樂天網暫代,股東們全部登記完畢,依照股東決議設立董事長和董事會,任命除技術層面外的管理人員。”
“雲集與樂天最大的區別就是在法律框架下的靈活,不僅有BTC模式,也會增加CTC模式,對於小型創業型企業的吸納會是具有非常大的市場。但提醒各位股東注意的是,雲集的經營完全獨立,將不再是天民集團和眾生信息的下屬企業,我們也僅僅是作為投資性參股企業對待。不會要求和天民集團或者樂天網的經營保持一致的步調,各位完全不用考慮所佔股份的問題,大家可以認為是樂天給自己找的競爭對手。”
“當雲集網經營到一定時候,如果股東大會同意上市,天民集團會以估價轉讓所持股份,撤回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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