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後的第一次公關就這樣失敗了。
原本以為可以推薦王十一進廠的希望,化為了泡影,狡猾哥很是喪氣。
沒有推薦,一個男工,想要找一份好工作,難啊!
如果進了同一間工廠,互相也有一個照應。
看來,出來打工,遠比想象中的要難!
還好,租的是十元一間的臨時房,英明,這個決定是英明的。
農民房的巷道裡,天王巨星劉德華的那首《恭喜發財》的喜慶的歌曲,還在回蕩著。
夜幕已經降臨,年輕的男人們和女人們,手裡拿著零食或者蘋果,嘻嘻笑笑地從他們的身邊走過。
自然,出租屋一樓的那些街鋪生意依然紅火,可是就是沒有人會注意到這兩個垂頭喪氣的家夥。
回到臨時房裡,二人低著頭,跟吃了敗仗一般,沒有話說,男人們興奮的時候,都喜歡分享自己的快樂,可是難過的時候,都喜歡憋在內心裡,一個人默默地承受。
狡猾哥滿懷熱忱,想要介紹王十一進自己上班的那間工廠的美夢,在樓下“川西小酒館”的酒桌上,跟啤酒冒出的那些豐富的泡沫一道,已經靜靜地破滅了。
他就如同一隻鬥敗的公雞一般,精神渙散,一進房間,就將自己的身軀重重地扔到在床上,那簡易之床不堪重負,就發出“嘎嘎嘎”吃力的異響。
三樓的公共衛生間在樓道的盡頭,那樓道裡安裝的是節能燈,平日夜裡漆黑一片,一有震動,就會發出點幽暗的燈光來。
因此,有一些膽子小的租客,愈覺膽怯,夜裡穿著拖鞋去上洗手間,都是跑著去又跑著回來的,那拖鞋在地面上發出的聲響,在狹窄的樓道裡無法盡數傳播出去,弄出的聲響顯得特別的大。
臨時房門的縫隙本來就大,那聲響從樓道裡滾過的時候,都會驚嚇到普通的租客。
王十一預感到了什麽,靠著門,靜靜地點燃了一根香煙。
“狡猾哥,別想太多,深市這麽大,我就不相信找不到工作!”王十一安慰道。
“都怪我,幫不上你太多忙!”狡猾哥歎了一口氣。
深市的工作的確很多,可是這邊的電子廠,都有性別歧視,一個男工找到一份如意的工作,談何容易呢?王十一畢竟是第一次出來打工,他怎麽知道這其中的難處呢?
兩人有一茬沒一茬地說著話,卻怎麽也興奮不起來。
約莫半個小時後,只見王十一拉開了出租屋的門,用腳狠狠地在地面上一跺,那樓道裡昏暗的路燈就亮開了,他手裡拿著些洗漱用品,就奔著公共洗手間的方向而去。
這時候,他看見自己的影子,在狹窄的樓道裡,被魔術一般的燈光,不斷拉長,那影子跳躍著,做出各種誇張的姿勢,如同一個驅逐不散的幽靈一般,而這幽靈一直跟在他身邊。
王十一也不是膽怯之人,他靜靜地朝著樓道的盡頭走去,這時侯,他看見洗手間裡走出了一個年輕女子,那女子是提著褲子走出來的,可能是沒有看見王十一,只見那女子穿著棉布拖鞋,跟一隻南極洲企鵝一般,“嗒嗒嗒”就跑進了對面的出租房裡。
王十一見狀,就掩著嘴巴,低低地笑了起來。
走進洗手間,擰開水龍頭,才發現那聚氯乙烯做的水龍頭不但細小,而且水流也細小,用水高峰期,水壓很低,王十一甚至感覺那水不是一股一股地流出來,而是一滴一滴滴慢慢地滴落下來的,
一副有氣無力的樣子,毫無半點生氣。 他洗完臉,就把兩隻腳大大咧咧地叉開,擠出幾點牙膏,就往嘴裡掃,牙膏的泡沫真的豐富,他一抬頭,看見牆面上用透明膠粘了一面小鏡子,他一邊拉鋸子一般操作著牙刷,一邊透過鏡子,用眼睛看那些滿嘴潔白的泡沫,這些潔白的花朵,安靜地盛開在他的臉龐之上。
他於是朝著鏡子中的自己努了努嘴巴,擠了擠眼睛,然後對著自己滿意地微笑著,聊以排遣自己失落的心情。
透過鏡子,他看見那微笑還盛開在自己的臉上,鏡子中的自己,比現實中的自己更快樂,更無憂無慮,因為鏡子中的自己沒有任何思想。
一個沒有思想的人,就不會痛苦。
?正當王十一自戀一般地對著鏡子出神的時候,洗手間的房門無比驚悚地被擂響了,一個沙啞的聲音在門外叫道:“兄弟,別……別佔著茅坑……不拉屎,快……快給我滾……出來。”
“他媽的,遇見酒鬼了。”王十一心裡一邊罵著,一邊將洗手間的門拉開了。
這時,他看見一個滿嘴酒氣的中年男子,打著趔趄走了進來,那男子也不理會他,兀自走到坑位邊,忽然那平頭腦袋向下一跌,“哇”地一聲就從肚子裡倒出了一大口穢物。
王十一一聽見那聲音,聞見那氣味,就想提著洗漱用品朝著外面逃跑。
他剛想跑的時候,就聽見那男子隱隱的哭泣聲,他緩緩地走了過去,用左手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老哥,喝醉了嗎?”
“還……還……還差那麽一點,快到八……八成了。”那中年男子說道。
王十一相信他不過是八成醉意,他一個人還可以趔趄著走到洗手間來,所以,他還不能算是十分的爛醉。
這男子肯定是在朋友同事聚會時喝醉了的,正月裡難免會喝醉呢,王十一想道,他這樣想的時候,就開口問他:“老哥,你是不是在酒桌子上逞英雄了?正月裡喝酒,五成就好了,沒有必要爭那個面子喝到八成。”
那中年男子聽王十一這麽一問,剛剛止住的哽咽之聲,竟然一瞬間變成了洪水一般的最強音,在他面前,孩子一般地肆無忌憚地大聲哭了起來,他一邊哭,一邊朝著洗手間外走去,或許已經將肚中之物盡數吐盡,包括酒,所以,他哭著離開的時候,步子看起來不再那麽飄搖,影子卻在燈光下晃蕩得很厲害,像頑皮的猴子一般上躥下跳。
目送著那醉漢的背影,王十一想,都三十多歲的男子,跟朋友喝酒還逞什麽英雄,醉成了這副熊樣子,真是丟人眼啊。他一邊想著,一邊搖著頭,轉身回到了洗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