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下題目正要開始寫時,忽然意識到,這不是在鼓勵我的讀者變成我的競爭對手嗎?
———不管了———
假如你多少對寫作有一點興趣,在當了很久的接納者後,可以考慮換換角色,試試看當一把輸出者。
前面提到的那位鄰居律師姐姐有兩個女兒,其中小女兒12歲,初一還沒畢業。
上個月某天我去的時候,小姑娘在用ipad作畫,同我邊畫邊聊。
她的畫看起來很精細,我就問她:畫完一副需要多久?
小姑娘巴拉巴拉說了一堆,大意是:很快,但修改和換顏色可能花一整天。
我笑了笑說:像你這麽大的孩子很少這麽有耐心的吧,應該都是喜歡玩遊戲看動畫吧?
小姑娘又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大意其實就5點:他們玩遊戲;女同學還愛自拍;同學們看的東西都好難看;我堅決不看;我喜歡什麽樣子就自己畫,我喜歡什麽故事就自己寫。
這話讓我一愣:自己寫?這不跟我一樣嗎?可這小姑娘才12歲,竟然就不吃喂了,要自己產出。
我就問:你寫了什麽故事呀?
這時我忽然看到鄰居姐姐搖頭示意我什麽,但為時已晚,小姑娘立馬仰起臉,得意說:我的故事叫《球球星》,阿姨你要不要看?!
沒等我回答,小姑娘已經興衝衝地跑進屋,抱出來三本筆記本,不是初中生規格筆記本,而是律師規格筆記本,每本恨不得5厘米厚,比A4紙小不了多少。
我驚呼:這麽多!你畫了多久?
小姑娘說:我9歲就開始畫了。
我掐指一算,畫了3年!
我拿過來一看,那是一本用鉛筆畫的漫畫,扉頁寫著【球球星】
我隨手翻著,問:畫畫還是慢一些,為什麽不寫?
鄰居姐姐大笑:你真是當大人當久了,9歲小孩啊,能畫絕對不寫。
我又感歎:花這麽多時間,好多精力啊,不容易。
鄰居姐姐說:有什麽不容易的?喜歡幹什麽,什麽就是休息,她喜歡畫畫,那畫畫對她而言其實就是休息。休息時間過去,瞎看瞎玩什麽都沒留下,她這好歹一邊玩,一邊還產出了些東西,長大了還能翻著看看小時候的傑作,我覺得挺好啊。
鄰居姐姐回答的時候,小姑娘已經顯得非常不耐煩了,因為她急著跟我分享她的作品。
我太理解她渴望讀者的心情了,當即表示:講!阿姨要認真聽你講!
其實是認真不了的,因為代溝在那裡擺著,我一個提筆就是復仇奪權男歡女愛的庸俗成年人,聽小姑娘給我講【我的主角是9個球,分別是風屬性,岩石屬性,水晶屬性……這幾個是公主球,這幾個是王子球……他們的法寶分別是……他們的技能分別是……】的時候,實在很難集中,小姑娘太急切,說話實在太巴拉巴拉了,我真的跟不上,跟上了也聽不懂,聽懂了也記不住。但我依舊頻頻點頭——每個人創作出作品,哪怕有一個人看,都是莫大的欣喜和鼓勵!我太了解這種心情了。
頭一回,小姑娘很興奮,給我講滿了一個小時。其實是因為那個時候我終於狠下心說:阿姨要回去啦。
臨走,鄰居姐姐悄悄跟我說:你現在知道為啥我剛才給你使眼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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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心跟小姑娘一毛一樣,但人家一個9歲小姑娘是當機立斷地實施,並堅持了三年,
這一點上,我實在甘拜下風。 我早在10多年前變成杠精的時候就開始考慮輸出,那時候大腦好像發生了器質性變化,開始絕食——電視劇小說好多或邏輯不順,或追求狗血,或三觀奇葩,或沒有大毛病但不對我口味,那我為什麽要吃它們喂給我的東西?自己做飯唄。
但那時我沒能下定決心去寫,因為功課太忙。
再次決定寫時候,網絡開始普及,再次被干擾。
後來終於驅使我離開網絡依賴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的悲憫心。對,就是這個一般用來形容別人的詞,我這裡拿來形容自己。
三年前忽然發現了微博的好:信息密集,合我心意,從此一有空就刷微博。起初隻刷熱搜,某天偶爾看了下首頁關注人的微博,乍然入眼一個視頻:一個兩歲小男孩,沒有膝蓋下的部分,在乞討,不遠處有一個婦女似在監督。
我還記得那是我喜歡的配音演員夏磊轉發的微博,夏磊對此的評論是:XXXXXX!!!
我關掉微博,並立即卸載,因為連那個圖標都不想看到,然後哭了十幾分鍾,如今時隔兩年,一想起來還哭,包括在剛才敲下那麽幾個描述的字的時候,還哭。
大概半個月過去,我重新下載微博,自此只看熱搜。嗯,娛樂圈外吃個瓜,就看這些,挺好。
沒過多久,熱搜出現天津大悅城那件事,兩名幼童。
我接下來的行為完全重複上次的。
我知道【悲憫】是一個無限高大上偉光正的形容詞,不能形容自己,而我依舊直直白白形容自己悲憫,因為我從來不覺得這是哪門子美德。悲憫、同時有所作為,才是美德。如果只有悲憫,而【憫】的實際感覺約等於【悲】,那麽【悲憫】其實等於悲x2或悲x悲,是自己受的詛咒,僅此而已。
反覆幾次後,我終於徹底戒掉微博,開始搜索下一個目標。我嘗試回歸電視電影知乎綜藝秦時明月同人文,但腦子似乎已被信息密集廉價如同快餐的微博添加了急性子屬性,看什麽都嫌慢,就沒再看。這一下,就想起多年前的寫作初心,同時也終於意識到,這些年裡一直把自己埋在信息廢墟裡,一直被輸入,然後任輸入大腦的東西一夜過後杳然無蹤,這是一種極大的浪費,不如積聚起來,去產出,形成有形有質能持久留存的能量。
沒有人會讓自己的頭腦就那麽空著,所以,一旦狠下心離開信息廢墟,頭腦就會自行搭建東西出來給你,這些東西可能是橋段腦洞,可能是現象反思。搭建出來的對他人也許一樣是廢墟,但是,談及這個問題時,原本就不需要考慮他人!只看對自己是不是廢墟就行了。
所以我極端羨慕那些寫自己真心喜歡的內容並成神的作家,不羨慕貼吧裡看到的那些自稱為迎合市場被迫寫自己不喜歡的內容的作家,因為對他們來說,辛苦搭出來的不過是廢墟罷了,雖然對別人來說不是。(注意,只是不羨慕,並無批判的意思,若讓我必須二選一的話,我也選擇搭廢墟掙大錢)。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裡,東一步西一步,還是原地散步;一個方向去走,既是散步,散好步還能順便朝個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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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其實只能叫導火索,寫的根本原因永遠還是:1,有興趣,2,(自己未必寫得比別人好,但)絕對絕對,合自己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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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寫起來,速度是非常快的。30萬字,一天哪怕隻1000字,通常一小時就能寫完,10個月就能寫出來。30萬字如果付印,是600頁,可以分為上中下三部曲,每本200頁。也許你的書永遠不會被印出來,但當你去書店,看到包裝精美的三部曲小說,你起碼不會再豔羨它的篇幅,還會有點小小成就感。
如果你看完真的打算離開信息廢墟, 開始寫作,我真心為你開心,這也說明這本【杠精隨筆】還不那麽廢墟,所以,完結前請不要拋棄它。
———一點後續———
大約在小姑娘講滿3個小時的時候,我開口請(威脅)鄰居姐姐也讀一下我的小說,鄰居姐姐當然無力拒絕。
於是我就有了第一個在我身邊能給我反饋的讀者。
驚喜的是,鄰居姐姐雖然大女兒都上高一了,居然沒放棄從小就有的讀小說的喜好。當時我的連載才到50幾章,她看完要求盡快發給她剩下的存稿,令我欣喜若狂。
鄰居姐姐也不愧是律師,條理捋得倍兒清晰,對人物和故事的認知跟我希望傳達給讀者的一模一樣,還給到不少攢字數的建議,本來大衝突後就要以23萬字完本的,根據她的建議,我又加了好幾萬字。
作為回報,我要繼續去她家聽她女兒講球球星。
為了第一個讀者,我沒有太在意是否享受了等價交換——
同樣因為律師的職業素養,鄰居姐姐閱讀速度飛快,看完我的小說只花了大約3個小時,外加與我討論的1小時,一共4小時左右。
而我目測要在她女兒的作品上花費15個小時左右,且不知所雲,小姑娘真的太能囉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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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什麽,為了獲得讀者,上推薦期間,我進行過許多騷操作,發帖子什麽的常見招數我都不稀得提。我曾拿家人微信號注冊K歌軟件,唱了幾首成績為SSS的歌,發布出來,同時寫上我的廣告。嗯,賣唱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