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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珠傳說》第九十八章:遭遇劫匪
  遇到稍有反抗的,收繳財物的劫匪,拿著西瓜刀,劈頭蓋臉就是一通拍。

  是拍,不是砍。如果砍的話,會激起更大反抗。俗話所,破財免災。

  “都痛快點,求財不害命,別逼我們殺人!”守在車尾的劫匪大聲威脅喊話。

  車上的人都被驚醒了,包括李東文他們八人。

  李東文原本坐在靠窗的位置,過道位置是張清蘭。

  他們倆的座位,就在前排兩個劫匪的身後。

  李東文趁亂起身,悄悄跟張清蘭交換了一下位置,時機就在前面兩個劫匪注意力放在司機和乘務員身上的時候。

  李東文放出神識一掃,眉頭微微一皺,車子中間還有兩人也帶著刀,卻沒有怎麽動作,而且就在他們幾人身後。

  劫匪不止這四人,原來還有兩個潛伏著呢。

  李東文有一百種方法對付這幾個小蝦米,但是怎麽才能不顯得那麽怪異呢?李東文想的是,怎麽處理盡量顯得合理一些。

  直到收繳財務的劫匪,跟中間那兩個潛伏的劫匪匯合,準備收繳李東文他們八人時,李東文才霍然起身,對著劫匪,扔出了自己的外套。

  收繳財物的劫匪,見一物劈頭蓋臉飛來,下意識想躲開,結果“不小心”和自己兩個同夥擠成了一團。

  一聲慘叫響起。

  劫匪手中揮舞的西瓜刀,“好巧不巧地”刺中了其中一個潛伏同夥的肩膀。

  兩個劫匪滾做一團,李東文抬腳就踹,這時候就變成三個劫匪滾做了一團,又是兩聲慘叫,接著就沒了聲音。

  後排把風的劫匪,這時有點發懵,潛伏的兩個兄弟也特麽太倒霉了,這倆“吃瓜群眾”,還沒發揮作用,就被傷及無辜了。

  後排的劫匪揮刀衝了上來,李東文又是一腳解決戰鬥,直接把劫匪踹得飛了起來,腦袋撞碎了車尾玻璃,立刻暈死過去,要不是肩膀卡在那裡,差點能飛出車外。

  前排的兩名劫匪,這時已經顧不上看管司機和乘務員了,齊齊拔刀,一前一後向李東文背後砍來。

  李東文頭也沒回,向後就是一腳。

  兩個劫匪撞在了一起,後面劫匪的刀,從前面劫匪後腰插入,小腹穿出,前面劫匪帶著後面劫匪,一起向後飛,直直撞碎前車玻璃,一起暈倒。

  前後不到一分鍾,李東文隻用了三腳,六個劫匪被撂倒。

  一車人驚魂未定。

  乘務員哆嗦著掏出手機,打電話報警。這年頭能用得起手機的人並不多,乘務員也算是個有錢人。

  車前車後的三個劫匪,不用檢查了,都昏迷著呢,生死未卜。車中間的那名劫匪那名劫匪,大家最為關注,被劫的財物都在他身上呢。

  司機說:“只可惜傷了兩名無辜乘客。大家快點幫著看看傷的怎麽樣。”

  李東文:“真有那麽無辜麽?!”

  李東文撿起蓋在三人身上的外套,大家才看到這三個人的慘象:頭撞頭,口鼻冒血,都是昏死狀態。

  乘務員說:“大家都先別動,我已經報警了,等警察來。”

  警察十五分鍾就到了。來的是三秦省銅州宜縣的警察。事發地點已經出了省城一百多公裡了。

  兩輛警車來到現場。警察來到現場,再一檢查,六個人全部重傷昏迷,車頭車尾的三人,受傷尤其嚴重,進行了簡單救治,也解決不了大問題,趕緊叫救護車吧。

  接下來警察一通牌照取證,並現場進行了簡單的詢問。

  一車人都站在路邊,吹著西北風,沒人再願意回到車上。血呼啦地太嚇人了,誰知道死了沒有。

  又過了十多分鍾,趕來三輛救護車,把六個人全拉走了。

  那一玻璃絲袋子財物,算是證物,現在還不能領走,這些人都要去警察局先做筆錄。

  大巴車雖然還能開,但是大家都拒絕上車。警局趕緊協調縣裡,開了一輛公交車過來,把這幫人都接到了縣城。

  大巴車司機和乘務員,開著前後漏風的大巴車,也跟著來到縣城,一車人的行李都還在大巴車上呢。

  來到警局,已經過了中午十二點了。大家都沒吃午飯呢。

  警局給每人準備了一碗熱湯面。這面可真實惠,面碗都跟小盆似的。有的人吃了,有的人緊張得吃不下,還沒回過神來。

  筆錄的重點對象有三個人,司機,乘務員,李東文。其中李東文是重中之重。

  李東文摸出了一本護照,遞給警察。

  沃草,還是港島人。

  隨著乘客身份調查登記發現,沃草,車上不止一個港島人, 這一車足足有八個港島人!警察也是一陣後怕,這要是都被搶了,或者傷了,那還了得!

  多虧有人製服了劫匪。但是,你也太厲害點了吧,三腳踹暈了六個劫匪?要不是有這麽多現場目擊證人,這事還真令人難以相信。

  事實清楚,調查很快就結束了。被劫的財物一一進行了登記拍照,然後又物歸原主。

  其他乘客可以走了。縣客運公司重新協調了一輛大巴,送大家繼續趕往榆州。有幾個乘客受了點輕傷,簡單治療一下,也送走了。

  李東文他們八人還不能走,要等受傷的劫匪蘇醒過來。萬一鬧出人命呢,這事就大了。

  李東文心說,這不是瞎耽誤功夫嗎,我們去榆州還有一堆事呢。

  張清蘭就過來跟警察說:“我們是港島的投資商,要趕去榆州辦事。我們能不能留一個人在這裡,其他人趕去榆州辦事。”

  警察說:“這事我做不了主,要請示領導,才能給你答覆。”

  過了一會,一個領導模樣的警察過來:“當事人留下,其他人可以走了。”

  張清蘭:“李董事長是我們領導,他不能留下。”

  領導表示:“這事很難辦,希望你們能理解一下。剛剛接到消息,有一個劫匪,送到醫院沒搶救過來,剛剛已經死了。”

  死掉的那個劫匪,是被李東文最後踹飛的那個,後腰“剛巧”被同夥捅了一刀,據說捅到腎了。

  李東文是這一隊的領隊,他不能走,大家走了也沒意義,不能把老板丟在警局不管啊,就都在這等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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