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周末月假,她回家了。
晚上和媽媽一起在家附近散步逛街,路過學校後門。
學校周圍有個小超市,本來她和媽媽是打算去超市逛逛,可是門口聚集了一群學生。
吵吵嚷嚷,聽口氣不像是在日常打鬧,而是在吵架。
她注意到有兩個女生在這一群男生中,好像是圍繞著女生吵的。
她沒有深入,因為媽媽急忙把她拉離了現場。
第二天,媽媽告訴她昨晚那學校死人了。
好像是兩個男生為一個女生吵架,最後有一個持刀砍死了另一個男生,而且就在校門口發生的。
她覺得幸好離開了,媽媽卻告訴她這是在凌晨發生的,他們竟然可以吵這麽久,而且當時不是一大群人嗎,其他人去哪了?
這件事媽媽又給她上了一課,她又不會這麽乾,再說她又沒有喜歡的人,這種事中間人很重要的。
初二蓉華和班上男生談戀愛,那時候蓉華和她還有好友玩的近,她和好友對蓉華這段感情不支持,可是蓉華不聽。
他們倆是如何在一起的已經無從考證,但是在相處中,蓉華男朋友不許蓉華和其他男生談笑,這她還算理解,吃醋嘛。
可是他吃醋為什麽要把氣撒在蓉華身上,每次他吃醋就自殘,用裁紙刀在手臂上劃,形成一道道血痕。
一開始蓉華很著急,但是次數多了,蓉華也很生氣,也不會去阻攔。
同學去攔著,可是起不到大作用,她和好友隻好勸蓉華幫忙,總不能真讓他血盡而亡。
除了自殘,他也會打蓉華,而且只打背。
蓉華曾經被他打到流鼻血,她和好友真的替蓉華不值,一直想讓他們分手,蓉華不要。
他們曾經吵架,在大掃除時,他把蓉華的所有書都丟去垃圾桶。
負責倒垃圾的同學不知道裡面有書,照舊去了垃圾場。
後來他們倆和好,他又得去垃圾場找蓉華的書。
她記憶裡他們倆甜蜜的只有一段,在暑假輔導班中,他們倆單獨在一件房間。
她不知道,打開房門想進去休息,卻是看見他們在kiss,她又尷尬的退出去了。
高中她去了其他學校,而好友還有蓉華及蓉華男朋友還留在這個學校。
好友和蓉華男朋友在一個班,蓉華因為成績比較好,在重點班,他們仨吃飯還是在一塊吃的。
後來她和好友聊天時,好友向她尋求幫助。
——怎麽了?
——我和蓉華還有她男朋友不是一起吃飯不,然後有一次他說喜歡我!!!
——啊!他是開玩笑的吧
——不,說的十分認真,而且說了不止一次!!!
——蓉華也在?
——對!就是我們在吃飯時說的!
——這也太過分了!你現在和蓉華怎麽樣
——雖然她沒說,但是有距離了,尷尬了
——這次同學聚會,我要和他說說!
可是她沒能去成,因為他們定的時間她在補課,沒法去。
後來她聽說這事沒多久蓉華就分手了。
她覺得慶幸,雖然他們在一起三年,可是能發現渣男,也算是給蓉華上了一課,以後應該不會再像現在一樣陷如此之深了。
戀愛這種事不適合她,因為她太理性,她不會把感情放在第一位,盡管她替別人著想,容易被人感動,可是卻學不會“喜歡”,她只會履行女朋友這個職責。
罷了罷了,離她還遠著呢,她還是好好為運動員寫加油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