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串店內。
沒錯,就是那家串串店,學校門口唯一的一家餐廳,也就是水玲瓏帶余宏來的這家店。
店裡面生意紅火,不少九天學院的學生都在這兒吃飯。
食堂的阿姨打菜手抖得厲害,這導致了串串店的生意相當紅火。
余宏與蒙蒙弟坐在角落裡。
味覺失靈,余宏繼續挑戰。點了一份店裡面最辣的湯鍋,二人開始擼串。
蒙蒙弟能吃辣,一口下去隻是臉有些紅而已。擼兩串喝一口啤酒,還挺享受的。
余宏吃了一串,除了有點燙之外,沒什麽感覺,連簽子也一起吃了他也渾然不知。
反正也沒味道,余宏也不挑剔了,繼續吃。
串串拿在手中,一口咬下去。
嘶!
一股火辣辣的味道瘋狂的刺激著余宏的味蕾,口水眼淚鼻涕的,全部都被辣出來了。
特麽的,這回味覺不但回來了,還特別敏感。
屎都差點被辣淌出來了。
大口喝了兩口水。
特麽的,礦泉水甜得過分了有沒有?
休息兩分鍾,余宏緩過來了不少,嘴裡面不怎麽辣了。
“老板!”
余宏開口大喊。
一個肥胖油膩的中年人跑了過來,強顏歡笑道:“兄弟,這不合口味嗎?”
余宏他認識啊,上次過來直接吃光了他店裡所有的調料品,還大言不慚的說店裡沒有能夠讓他吃出味道的菜。
這家夥,挺難招呼的。
老板也為難,總不能不讓顧客吃吧!
“這個太辣了,換一個清淡點的吧!”
余宏一邊吐氣,一邊說。說得不太清楚,他的嘴皮都被辣腫了。
老板面帶疑惑,搖著頭離開了。
清淡的麽?
為了不讓余宏失望,老板燒了一鍋開水,扔了兩片苦菜進去,油鹽沒放,直接上菜了。
老板端上來以後,還特別囑咐道:“兄弟,這是店裡面最清淡的菜了,您慢用。”
這話的意思已經非常明顯了,意思就是:兄弟,比這更清淡的菜小店做不出來。
余宏拿起筷子就吃。
一口下去。
“我……”
呸呸呸!
剛放到嘴裡,都還沒咀嚼,余宏立馬吐了出來。
苦啊!
雖然沒吃過榴蓮,但余宏敢保證,這絕逼要比榴蓮苦十倍。
看著余宏的表情,蒙蒙弟也吃了一口。太清淡,沒味道,蒙蒙弟直接吐了,繼續擼串。
兩個串串一口啤酒,享受!
余宏不吃了,他不想為難老板,一個勁的喝水,反正也是免費的,能喝多少喝多少,充饑要緊。
一頓飯的時間很快,蒙蒙弟酒足飯飽,滿意了。
“老板結帳!”
余宏早就想走了,看著不能吃怪難受的,不過為了同學之間的友誼,他硬是看著蒙蒙弟吃完了所有的串串。
聽到結帳,老板眉開眼笑的跑了過來,板著手指快速的算了一番。
“兄弟,一共208刀,零頭給你抹了,200刀就好。”(刀分為金刀和銀刀,是這個世界的通用貨幣,一個金刀等於100銀刀。當然,不是真刀,是紙質的,有貨幣卡可以儲存,跟銀行卡一樣。)
200刀?
余宏對這錢沒有概念,他也沒錢。之前錢包裡面還裝著幾張金刀,不過被他扔了。
蒙蒙弟也沒錢,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
又看了看老板。 吃霸王餐的學生不是好學生。
余宏尷尬的笑了笑,道:“老板,今天沒帶刀,要不然……賒帳可以?”
聽到沒錢,老板的笑容瞬間收了起來,冷聲道:“小本生意,概不賒帳。”
這下余宏為難了,還能怎麽辦?總不能跑吧!
余宏靈光一現,認真道:“老板,你弄死我吧,拿我的命來賠好不好?”
恨意值+23。
“賤命一條,不要,我隻要刀。”
老板絲毫不給余宏的面子,對於窮逼而言,沒錢就沒有一切!
余宏尷尬的笑了笑,特麽的,命不值錢啊!等哪天老子值錢的時候,一定要回來裝一波!
為了解決目前的困難,余宏腦子飛速運轉著,他想到了一個人,開口道:“老板,借手機一用,我讓我哥們過來結帳。”
“手雞?那是什麽雞?”
蒙蒙弟也疑惑的問了出來,“宏哥,那是什麽雞啊?”
余宏:“……”
不解釋了,余宏直接問蒙蒙弟,“蒙小弟,有沒有辦法找到觸手鴨?”
“哦,這個簡單。”
蒙蒙弟簡單的答了一句。
知道有方法找到觸手鴨,余宏也不擔心了,觸手鴨是個大款,讓他來買單最合適了。
余宏心裡想著,這個世界應該還是有電話之類的通訊工具的,也許隻是叫法不一樣。
余宏開口問道:“有什麽方法能夠通知他,趕緊聯系他過來買單。”
“好的。”
蒙蒙弟站了起來,直接大嗓門喊道:“我是余宏,觸手鴨收到回復!”
直接喊嗎?余宏有些懵逼,人家在哪兒呢?能聽見?
下一刻,余宏驚訝了,這方法或許真有用。
串串店外面散步的一位美女聽到了蒙蒙弟的喊聲,她停了下來,扯開嗓門喊道:“我是余宏,觸手鴨收到回復。 ”
然後,下一個繼續喊。
很簡單的,隻要有人聽見,這個信息就會一直傳遞出去。
‘倒門街’的一條巷子裡,觸手鴨在某家美發店中享受著人生。
旁邊突然傳來一道喊聲,“我是余宏,觸手鴨收到回復。”
聽到這聲音,觸手鴨瞬間閹了,整個人如同驚弓之鳥瞬間彈射而起,雙手緊緊捂住襠部。
聲音顫抖著說道:“我是觸手鴨,收到。”
經過半個小時的時間,余宏收到了回復。
門外的一個路人喊到:“我是觸手鴨,收到。”
信息傳回來了,余宏有些蛋疼,這種方式好費勁啊!
值得慶幸的是,雖然土,但終歸還是有用。
這次余宏知道怎麽玩了,直接大嗓門喊了起來,“我是余宏,我在串串店,觸手鴨速來買單,如若不來,我定碎你蛋!”
這句話很快就傳到了觸手鴨的耳裡,余宏發的指令他不敢違抗,速度起身,開著他全城最快的豪華跑車火速朝串串店趕去。
跑車的速度很快,隻有像觸手鴨這種有錢的富二代才能買得起,平均時速可以達到每小時十公裡左右,比老年人跑的要快一些。
為什麽說快呢?因為它確實是速度最快的交通工具之一。
大家自行補腦,上坡靠推,下坡靠滑,純手動跑車。
三個小時後,觸手鴨來到了串串店,滿頭大汗,看起來非常狼狽。
余宏非常生氣,等了三個小時,水都特麽喝了幾桶了,怒火必須要發泄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