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間的親情,那是骨子裡帶的。葉俞氏和葉祖賢就不用說了,王秀芬也特別喜愛這個女娃娃,抱在懷裡,滿臉歡喜,“好啊,以後你這個小人人就是我女兒了。”
葉俞氏在旁邊接了話:“你白撿一個閨女,得上心拉扯才行。”
王秀芬看婆婆一眼,有了回應:“媽,你放心,她是我女兒,我肯定會上心的。”
葉俞氏又囑咐道:“得趕緊找個奶媽,別把娃給餓著了。”
“已經找好了,過會奶媽就來了。”
“得找個乾淨利索的人,別邋裡邋遢的。”
“我也是這樣想,托人就按這吩咐的,不會有差錯。”
正說著話,六歲的康兒從外面跑進來,看見母親懷裡的小娃娃,要抱抱,被王秀芬擋住了,“去,你沒輕沒重的。”
康兒歡喜地用手摸摸小娃娃的臉蛋,問道:“媽,這個妹妹叫啥?”
“她到現在還沒名字呢,要不你給起個?”
康兒還真支棱著腦袋想了,數秒鍾後脫口說道:“媽,叫她丫丫吧。”
王秀芬笑著問兒子:“為啥?”
康兒說:“媽,她是個丫頭,可不就是丫丫。”
“哈哈,我孫子說的對。”葉俞氏拍板道:“康兒這名起得好,以後就叫丫丫。”
“好啊,那就是丫丫了。”王秀芬親一口小娃娃,“可憐娃,你有名字了,還是小哥哥給起的,你叫丫丫。”
這時葉祖賢從書房出來,葉俞氏隨又囑咐道:“祖賢哪,丫丫的小名你兒子給起了,她還得有個大名不是,好歹你給她取一個。”
葉祖賢答應了:“行,我想想吧。”
思忖了一晚,第二天葉祖賢告訴母親:“媽,我給丫丫想了個名,就叫英蓮吧。”
“這名好,丫頭就該叫花兒、芬兒、蓮兒什麽的。”
其實葉俞氏不知道,葉祖賢給丫丫取這個名,不是隨便就有的,而是琢磨了半宿才想出來的。他念及這孩子是好朋友蕭育華和表妹俞佩芳的骨肉,繈褓中就沒了爹媽,“應當可憐”,故取名:英蓮。從另一個層面講,他心疼這個“生得粉妝玉琢,乖覺可喜”的女娃,由孩子的身世想到了《紅樓夢》中那個在姑蘇城裡被拐賣的女孩,特別是曹雪芹對“英蓮”這個人物賦予特別的鍾愛,並給予了她特殊的氣韻,脂粉中遊移著一股極清的暗香。小說裡的英蓮雖沒有林妹妹的傲世獨立,倒也是一道有著刹那芳華的風景了。當然葉祖賢絕不希望看到眼前這個“英蓮”日後變成書中那個命運悲慘、“菱花空對雪澌澌”的女子,他相信有“姑奶奶”的疼愛和全家老少的呵護,眼前這個英蓮應該會生活得幸福美好。另外,他在仔細端詳了孩子的面容後發現,炕上睡熟的這個可憐娃嘴角有顆淺淺的黑痣,他聯想到生在姑蘇城的那個孩子眉心有顆米粒大小的一點胭脂記,於是“英蓮”的名字猛然從腦海中跳了出來。這對於懂一些相術的葉祖賢來說,他知道從相學的觀點看,嘴角生痣的人有聚財的運勢,說明這娃衣食無憂。同時相書上還指出,嘴角有痣的人招桃花,這種人天生嫵媚、風情。當然不是說嫵媚就一定會水性楊花,女人多些應有的風情反倒能栓柱自家男人的心。
在廊簷下,太陽暖暖的,王秀芬親昵地望著懷中的丫丫說:“小可憐,你有大名了。奶奶說了,你得姓俞,叫俞英蓮。”
誰知這個“可憐娃”像是聽懂似的,在衝表嬸、也就是她以後開口叫“媽媽”的人在笑。
王秀芬驚奇了,這才百天多的丫頭居然會笑,天哪,她笑得真好看呀!
“娃啊,小可憐,你看著我笑了,可我不是你親媽呀……”
“誰說你不是她親媽?”葉俞氏嗓子洪鍾地糾正道:“你昨天就說了,英蓮是你的女兒,不是嗎?”
王秀芬被唬了一跳:“媽,我不是逗丫丫呢嘛,我疼她都疼不過來呢。”
“知道心疼就好,以後不許再叫‘小可憐’,她已經有爹媽了。”
就這麽,英蓮在葉家一天天健康成長了起來。有了全家人的呵護,從小到大,她沒覺出自己是個沒父母的可憐人。
英蓮的長相隨了她親生母親,出落的愈發俊俏可人。有一天,葉俞氏見院子裡康兒和丫丫手牽著手在奔跑玩耍,看在眼裡的她突然有了“肥水不進別人田”的想法,隨即給家人宣布道:“都給我聽著,丫丫長大了要給我孫子康兒當媳婦的,我老太太今天就這麽定了。”
老太太這話是說給兒子和兒媳聽的,既然她一言九鼎發了話,哪個敢不從,認可便是了。
這年葉爾康十二歲,俞英蓮才六歲。
那時少不更事的葉爾康不懂得婚姻的含義,更不曉得俞英蓮將來做了自己的媳婦意味著什麽。有一次葉俞氏逗他,“康兒,去抱抱你小媳婦。”葉爾康奔跳著跑過去,想抱住,卻沒防住,把英蓮給撲倒了,惹得“小媳婦”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老祖宗開心地笑著說,“你這個小哥哥一點都不知道心疼媳婦。”接著老太太頗為認真地又發話了,“現在康兒還小,不知輕重,沒什麽,等以後長大了,成親了,再不疼英蓮,我老太婆就不答應了。”
所有的人聽了,沒人敢言語。至於孩子們將來會怎樣,隻有天知道。
幼小時,俞英蓮還差點被裹了足,如果真那樣,試想葉爾康一個要走出大山、求取功名的人,一個博覽群書的才子,他娶了一個裹著小腳的鄉下女子走在世人面前,那該是怎樣一幅別扭、且很不搭配的畫片啊!
中國古代有三大性畸形現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監,三是女子纏足。其中,娼妓和太監在國外也有,而女子纏足則是中國古代所特有的現象。古人認為,女子的足小不盈握,惹人憐愛。由於足小,走起路來娉娉婷婷、扭扭捏捏,也會使男子浮想聯翩,可以“晝間欣賞,夜間把玩”。女子纏足以後,她的三寸金蓮就變成了一個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體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還不大要緊,如果觸碰到小腳是萬萬不行的。相傳,最初的裹腳還是來自於李煜,因為李煜在一次君臣同樂的時候,迷上了一種舞蹈,這種舞蹈呢,對女子的身體要求及其高, 不僅要身材纖細,還要腳曲做新月狀。從此,南唐后宮中開始風靡起來裹腳之風。明清時代的文人有許多詠小腳的濃詞豔句,如“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可見當時是怎樣的一種社會風氣。而且,古人還愚昧的認為,纏足有利於女子的生養,腳越小,屁股越大,越好生兒子。到了乾隆時,多次降旨嚴責,不許旗女裹腳。於是,旗女終於保住了她們的“天足”,而漢女卻像得了小腳癖似的,纏足成風,不可收拾。
俞英蓮六歲時被家人摁住纏足,這一天是農歷八月二十四日。清人顧鐵卿在《清嘉錄》中說:“八月二十四日,煮糯米和赤豆做糍團,祀社,謂之黏團,人家小女子,皆擇是日裹足,謂食糍團纏腳,能令脛軟。”小英蓮疼得哭爹喊娘好淒慘,是老太太動了惻隱之心,發話道:“罷了,不纏也罷,聽人說外面的大城市早就不興裹足了,何苦遭那罪。”
幸好,俞英蓮沒被裹足!
擺脫了纏足之痛的英蓮淚水漣漣地撲進奶奶的懷裡,抽噎不止。老太太為她揩去眼淚,“好了,再不哭了,奶奶給你做主。”
從學堂回來的葉爾康見英蓮臉上掛著淚痕,問道:“誰惹了?”老太太打趣道:“怎,心疼你小媳婦了?英蓮嫌疼不願裹足,以後會是個大腳,你嫌棄不?”葉爾康明白了,“小腳有什麽好,醜死了。”葉俞氏呵呵笑了,摸著英蓮的臉蛋說:“聽到沒,你男人都發話了,咱不裹腳了。”不諳人事的英蓮感謝葉爾康,說句,“哥哥,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