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想想,這一切的發生實在是太詭異了。
兩個一模一樣的林振南,外貌一樣,穿著打扮一樣,髮型一樣,除了兩手腕的紋身地方不一樣,除了雙胞胎,世界上不可能有一模一樣的“林振南”。
之前的推斷完全是錯誤的,審訊室裡的“林振南”,他不是凶手,他隻是凶手的兄弟,他根本不知道凶手的作案手段,他隻是假裝像凶手,他知道凶手有殺穆雨奇的預謀,但凶手並不和他一起謀劃,他隻是協作。
那麽,登山繩上的DNA就是凶手的DNA,而不是審訊室裡面的“林振南”的DNA,盡管兩者擁有相同的DNA,那麽基本上可以確定,另一個“林振南”可能是凶手或者說他是犯罪嫌疑人。
另外,審訊室“林振南”可以完全擺脫嫌疑,他有不在場的證明,如果警察定罪,那麽就是冤假錯案,他可以反訴,並且可以勝訴,凶手可以逃之夭夭,兩全其美的辦法。
審訊室的“林振南”很懂心理學,很懂行為學,他故意表現出自衛防護自身的姿態和盤算的手勢,給我錯誤的信息,讓我誤以為他就是凶手。
然而,凶手“林振南”,懂得反偵查,先是安排時間上很好,跟審訊室的“林振南”巧妙換班,暗中殺人,選擇拋屍地點巧妙,轉移注意力;然後,事後懂得毀滅證據,絲毫找不到痕跡。
兩人配合得親密無間,打了一手好牌。
要不是發現兩人手腕上的紋身位置不一樣,根本就發現不了有兩個“林振南”。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監控錄像和登山繩就是你們大意的地方。
雖然已經知道了這個事實的存在,假凶手“林振南”在審訊室,真凶手“林振南”逍遙法外,但現在問題是,擺在面前的鐵的證據缺乏,他人轉述的證據可能稍有不詳或者隱瞞,案件就會被拖延。
很有可能,凶手‘林振南’已經在逃逸了,也許不會,他可能以為,自己設置的局,警察是不可能發現的。
坐久了真的會不舒服,腰酸背疼的,撐著辦公桌,方雲緩慢地站起來,不知是年紀真的大了的問題,還是真的是坐久了的問題,站起來後還要扶一下腰。
剛站起來,就差點落得個踉蹌倒地,坐的椅子被他的小腿蹭一下,往後走,似乎在笑話他:小夥子,不行啊,這麽年輕腰不行,那以後可要出大問題。那椅子滑輪的聲音“嘩嘩”的,像是嘲笑的聲音。
“小心啊,這麽大個人了,還這麽老,摔壞了胳膊,摔壞了腿,可就傷不起了。”季雨在一旁看著,方雲的一舉一動都在眼裡。
方雲猛的一腳,將椅子踢到角落裡。
“都是這該死的椅子。”
嘴就是貧,明明是自己沒站穩,還要怪椅子。
“好了,時間不早了,快來,我們抓取時間梳理一遍案件。”季雨拿著手上的資料,走到小黑板前,順手拿起粉筆,說道:
“首先,基本上我們可以確定,‘林振南’有兩個人,是雙胞胎,審訊室裡的‘林振南’,他不是殺人凶手,然而他知道殺人凶手有謀殺穆雨奇的計劃,看來他也痛恨穆雨奇;
其次,審訊室的‘林振南’故意引導我們走偏方向,他明明有不在場證據,卻偏要說自己是凶手,吸引注意力,給凶手足夠的逃逸時間;
然後,我們可以從登山繩的DNA鑒定結果可以確定,凶手是另一個‘林振南’。
從兩個‘林振南’的行為表現來看,
兩兄弟都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懂得利用時機制造機會,配合天衣無縫,要不是發現了手上的紋身,或許根本就發現不了有兩個‘林振南’。 現在有幾點需要去做工作的:
一,去穆雨奇家裡和辦公室尋找線索,死者生前與凶手‘林振南’肯定相識,可能會有什麽線索留在穆雨奇家裡;
二,調查凶手‘林振南’,包括他的朋友、親戚等等與他走得比較近的人;
三,繼續審問‘林振南’,先不要打草驚蛇,以靜製動,暗中觀察他的行為;
四,搜查登山繩,確定登山繩的來源,從而找出相關線索;
五,搜查刀的來源,個人不可能有這樣的刀,如果需要定製購買或者自己打造,肯定要記錄在案;
六,出動警力,搜查作案現場,尋找作案工具;
七,發通緝令,全市上下通緝凶手‘林振南’。”
“好,明天一早我安排警力,全力尋找殺人‘凶手’。”
今晚的月亮真圓,真大,整個d市在她皎潔的月光照耀下,顯得格外的明亮,走在路上的人兒,影子被拉得老長老長,看的格外清晰。
要是人也像月亮就好了,那麽皎潔澄亮,可是月亮也有黑暗的一面,在我們面前呈現的總是光明的一面,隻是我們看不到她的黑暗。
那林振南的艾滋病是怎麽回事?會跟案子有關嗎?如果有關,那究竟會是什麽?
這樣一連串的問題縈繞著季雨,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真煩惱,這次案件腦洞大,必須大膽假設,不然,根本發現什麽漏洞,按照一般邏輯去思考這次的案件,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特別多,在時間限制范圍內,不能破案。
季雨和方雲都回了家,雖破案時間緊急,但隻有充足的精力才有可能維持高強度的工作。
季雨的家很大,大概有250平米,就他一個人住。每每方雲在家覺得無聊的時候,他總會跑來季雨這裡常住,也不給錢,當做自己的家一樣,但他很自覺,他知道季雨不喜歡別人亂扔襪子,自己的衣服自己搞定,家裡面的東西必須擺得整整齊齊,有時,放電視不能開太大聲,因為季雨要寫作或者看書,不能打擾到他,總之,人在屋簷下,總要聽話的。
季雨的作息很規律,一般晚上十一點半睡覺,早上五點半起床。家裡面有跑步機,一些健身器材,起床後,先跑步半小時,再健身半小時,然後洗漱,吃早餐,看會書,然後上班。
季雨有個嗜好,每天都是要西裝革履的,無論是上班,還是出去聚會。剛開始大家都覺得奇怪,後來也習以為常了,背會大家都調侃他“季西裝”。
晚上,季雨都泡一杯咖啡,然後開始寫作,他喜歡寫作,從大學開始,就一直寫作,寫作內容一般都是關於僵屍談情說愛什麽的,作品出了好幾部了,其中的《神愛上女天師》尤為大眾所愛,不斷被網站首推強推。也不知道他是怎麽想的,法醫不應該寫有關法醫更加容易,更加貼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