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弟,今年才不過十六?”似乎覺得打擊還不夠,劉備又加上了這麽一句話。35xs
瞬間,閻義就坐不住了,他拿著一塊西瓜就走了出去,半晌後,找到了一個比較偏僻的角落,開始唉聲歎氣了起來。
郭嘉本來還以為,方莫會比自己大很多,他可以找機會去將方莫給拉下來,然而現在……
狗屁啊!
他怎麽把年紀給忘了?
一個還沒有什麽閱歷的家夥,現在就有了這種實力,要是之後有了十幾年的閱歷,那還了得?不成了老狐狸才真是見鬼了。
他也深深地受到了打擊,接著便悶頭走了出去。
尋找到了一個角落,他正準備歎氣,便聽到了另外一人的歎息。
“吾年逾三十四五,空有涼州名士之頭銜,不想,今日一個比我小上一半,甚至還沒我兒子大之人,竟是做出了如此逆天之舉,慚愧啊,悲哀啊!”閻義蹲在角落裡,望著天空,又低下頭吃了一口瓜。
悄悄地。
郭嘉從旁邊溜了走。
他知道,現在的閻義正處於極大的打擊當中,若是他留下來,恐怕會給對方的身心,造成更為恐怖的打擊。
他只能是找了另外一個角落,開始慢慢的蹲下去,拿了一根木棍,開始畫圈圈了。
想他如此聰明之人,甚至自詡整個天下和他相仿之人恐怕都沒有幾個的家夥,今天卻是受到了如此重大的打擊,實在是對他的成長頗為不利……
……
……
方莫可不知道,自己連回去都沒回去,就已經順手的完成了裝逼,他此時正在研究豬。
豬這種生物,在這個時代其實是一種大多數人都期盼的肉類,但是,對於中上層來說,這又是不可入口的。
嗯,倒不是他們都相信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只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該怎麽入口。
或者說,在還沒有“挑豬”這個行業之前,也只有人才會去受如此恐怖的刑罰,普通的動物,一輩子都遭遇不到。
既然如此,那就代表著他們根本就不可能去嘗試這種東西。
太腥臭了。
而且蔥薑蒜也是製約的一種。
但是方莫在想,自己能不能將豬肉慢慢的推廣開來呢?
後世當中,什麽東坡肉,紅燒肉,各種各樣的小炒肉,那叫一個舒坦,就連掛了一個人,都得先殺一頭豬,然後村口蹲著一些人收錢,每人幾塊錢,或者幾十塊錢,便能進去享受一頓豐盛的燉菜。
這可是傳承的瑰寶,而且也算是華夏的一種手藝了。
最先開發出來,肯定是有好處的,起碼不會讓某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影響到。
畢竟,誰都是扔不下這一口的。
而現代……
大多數人都選擇了牛羊肉,哪怕是劉關張這三個典型人物,接受了他的某種設定,甚至因此愛上了這一口,可是招待客人時,仍舊會選擇牛羊肉。
嗯,快了。
即將到來的亂世當中,東漢末年是會有一個立法的,也就是說,從今往後,一直近千年,牛都會被保護起來,到時候,大家就只能吃點羊肉了,到了宋代,羊肉也變得稀少了,畢竟宋朝只有南方,而北方才是養育牛羊的好地方。
只是說適合不適合,
方莫可沒有說那地方不能養活牛羊,若是不然的話,他們那邊如何耕地呢? 也是因此,從宋朝開始,加上蘇東坡發明了小火燉肉,慢慢的,這東西才開始正式的登山了飯桌,而普通人說不定還吃不到……
“我靠!天才啊!”
“我都沒想到,豬還能用來種地?”
方莫看傻了都。
根據典籍記載,牛和豬是能夠進行種地的,雖然豬絕對沒有牛那麽的高大上,也沒有牛的力氣更大,可這年頭,誰能買得起一頭牛呢?除了世家豪門之外,大多數百姓都不會這麽選擇,而且他們想去借,別人還不借呢。
就像是那句笑話裡面說的,如果加減法裡面,低位數減不開怎麽辦?當然是去借高位數了,可是高位數不借怎麽辦?
那就沒辦法了……
他們只能用另類的東西,比如說豬去進行耕地。
這記載看得方莫腦袋都大了,如果不是確定這記載肯定不會有假,而且他出去就能看到的話,他絕對會以為,這家夥瘋了。
一個只能在飯桌上面見到的東西,怎麽可能會去耕地?
然而,還真就是這樣的。
這就尷尬了啊。
尷尬過後,他便開始迅速的尋找起了信息。
他覺得,既然豬能夠用來耕地,而且是一種小家族,平民百姓的專用,那麽這東西是不是會多一點呢?
“要是多起來,那咱可就能發揮作用了!”方莫傲然的抬起頭,大步向著書櫃走去,一邊還嘟嘟囔囔的道:“想當年,本人自學母豬的產後護理,就為了跟人當一次杠精,今天看來,還真是學對了……”
可不是學對了嗎?
什麽東西,要是沒有科學的養殖技術,那怎麽可能會成功呢?
因此,方莫很快就想通了幾個節點。
比如他可以盡快的將豬養殖起來,至於所需要的飼料?不好意思,寒瓜的藤蔓是不能吃的,也正是因此,完全可以用來養活一些牲口,牛就不說了,但是羊和豬肯定是能養活的,如果曬幹了,牛也不是不能養。
這下子,體系就算是建立起來了。
“只要到時候,能夠讓糧食供應上,順便挖一挖大漢的牆角,給百姓們更多的糧食, 讓他們把手裡的寒瓜賣掉……”
“嘶!”
“幸福感源源而來啊!”
他帶著笑容,打開了幾個竹簡。
在這裡面,他讓人登記過一些牲口的數量,他不知道豬有沒有被登記過,但是這東西吧,好歹也是個牲口,肯定會有的,不是嗎?
當然了。
有一樣東西,其實是很多家裡都會養的。
那就是……
土狗。
而且這東西,在這個時代裡,還算是一種高品格的東西,遠的不說,就說秦朝的丞相李斯,都曾經發出過感歎,很想學習少年時,帶著黃狗去逐兔。同時,還聽說一種野史記載,秦始皇大大在統一六國的時候,手上就沒離開過狗的繩子。
可以說,那條狗比後世的人都要幸福,包括方莫。
畢竟那可是始皇帝啊,而且還能見到他進行大一統的戰爭,這還不夠爽嗎?
穿越成那條狗,那可真是逆天了!
有這樣的信息存在,也就代表著,狗肯定是有的,雖然殺狗是一種很不友善的行動,可是祖先連飯都吃不上了,殺個狗,應該不會被人給說吧?更何況,現在要是有了動保之類的,估計很快就得被人給噴死。
牛不算。
但除了牛之外,誰敢說其他的東西不能用來吃,首先,你得解決祖先們的吃飯問題……
所以道德上,甚至譴責上,方莫肯定是不會被任何人給盯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