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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大梟》第41章 罪夜(3) 連審2犯・供詞現歧
  趁著獄卒去押人的空檔,將離閉上眼睛想了一會兒。

  買匪搶人?那個顧吟楓不像是會乾出這種事的人。

  自己對他的第一印象很好,謙恭有禮,文雅和順,出身商賈卻讓人覺得像是來自書香世家。

  說不定是裝出來的偽君子,畢竟也隻匆匆見過一面,直覺難免不準,但是不應該呀,難道自己真的看走了眼?

  接著被押來的這個樊諸,就是藏在匪徒身下裝死的那個,也是身形最單薄的一個,顧氏布莊的次掌櫃。

  既然是個掌櫃,就不是目不識丁的粗人,也應算有些見識。

  他表情繃得緊緊的,拚命想裝出鎮定的模樣,但仍是緊張到一個勁兒的舔嘴,手也有些控制不住地發抖,戴著枷鎖還裝模作樣地行虛禮,其實心理防線早就塌了。

  將離看出他認得自己,這沒什麽,市集上那麽多人都認識。

  不過還像是很怕自己,和所有做賊心虛的人一樣,目光躲閃,不敢直視,而他眼裡多了另一些東西。

  但凡有點天秦律法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這種結匪行凶必然是死罪,被抓現行那就是罪名確鑿,完全可以當場擊殺。

  現在審訊只是為了揪出這起案子的主使者,至於這些犯人招不招,也並不影響他們獲得死刑。

  反正都是要棄市的,無非是怎麽死,死的快些還是慢些,完整些或是零碎些。

  所以就出現了像剛才那個犬四的情況,橫豎都是一死,乾脆豁出去地吵鬧,那是個潑的。

  而現在這個樊諸,明知自己固有一死,卻還在心裡打著算盤,在動歪腦筋的樣子,言語間惺惺作態,這才是一本正經的道貌岸然,令將離厭煩。

  “名事裡”答得老老實實,據他自己交代的情況,說是沒有案底。

  “今夜之事,為何人指使?”

  樊諸微微欠了一身道:“回稟官君,今夜之事,乃我家少家主、南郢顧氏、顧吟楓所指使。”

  文衍剛要開口接著問,那樊諸卻突然說了下去:“少家主此番前來九原城,實則是想納雲中居的鄭氏寡婦為妾。

  “官君您也知道那鄭氏寡婦心高氣傲,我家少主求之不得,遂命小人去找人來將她強行擄掠。

  “小人勸阻過少家主,可他卻以家媼性命相要挾,迫使小人屈從,實在是逼不得已,這才幫他行這等齷齪之事。”

  將離皺了皺眉,這樣的回答面面俱到,毫無保留,應該是早就準備供出自家少主了。

  這也沒什麽好指責的,少家主本就犯了法,若是包庇當判腰斬,況且主仆不睦很尋常,仆人不忠又不是什麽稀罕事。

  只是這態度有問題,審官還沒繼續問下去,他就有些迫不及待地說了這麽一大串。

  前因後果有理有條,看樣子不僅僅是一開始就要將少家主供出,更像是早就打好了腹稿,莫非這人真是語言組織能力夠好,能做到臨危不亂?

  那倒不然,他攥緊了拳呢,看著是想止住手上的顫抖。

  “待本官問你,再行作答。”

  “小人明白。”

  文衍並不太留意這鄭氏的寡婦,只是先前她家夫君病逝,自己曾隨諸多官員同去吊唁,都是多少與鄭氏有點聯系的人,那夫人將大部分家產賣給官府後,便很少與官員來往了。

  而他就屬於九原城的那另一小半對雲娘沒興趣的男人,家中有妻兒老小,身為命官,該當自持。

  至於這個南郢顧氏雖遠在南楚,

但鴻商富賈之家,總也聞得一些。  顧氏家主顧叔康在南楚家大業大,也算是可以與早前的白圭、猗頓齊名的人物,這樣人家的長子,要什麽樣的妾室沒有,非得跑到天秦北境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段搶人麽?

  “你家少主是何時與你說的這些?”

  “這個……”樊諸停了停,“前幾日。”

  “前幾日?”

  “呃,前日,對,前日。”

  “據本官所知,顧氏一行剛於前日上午抵達九原城,他便與你說了這些?”

  “是,少家主他……他一來就帶著顧氏的幾家掌櫃去了雲中居,還曾……還曾當眾揚言要納鄭姬為妾……”

  “後來呢?”

  “後來他托雲中居的夥計幾次通傳,都被鄭姬給拒絕了,想必是他心生怨恨,咽不下這口——”

  “好了,你個人的猜測不必講,且說說他是怎麽指使你的。”

  “……呃,他……他說既然軟的不行,就來硬的,讓我去找幾個人將鄭姬綁走,他自己的正妻就是用強得來,逼迫她就范。

  “呸,這個顧吟楓,樣貌堂堂卻品行不端,南郢幾家顯貴人家的姑娘都與他有染,可他竟還不知足,非是不顧家裡阻攔,硬要北上聘妾……”

  將離歎了口氣,這個樊諸,小人嘴臉,撈得一個機會便開始瘋狂吐槽。

  先不管他說的是不是事實,光是聽聽表意就能發現他在避重就輕,對審官的問話敷衍兩句,就開始扯別的,分明是有意轉移,所以這回答的可信度也就不高。

  而這個時候,有經驗的審官應該換個問題,讓他以為這道題算是過去了的,之後問些別的繞上一圈再殺回頭來。

  針對同一個問題進行反覆詰問,幾次比對,終能讓他自露馬腳。

  文衍見他越說越歪,伸手讓他打住,接著問:“那你又是如何認得這些匪徒的?”

  “……”

  戒房裡突然安靜下來,看來他是沒有為這個問題準備答案,半晌才慢慢吞吞地說:“是……是路上、路上遇到的。”

  “何處?”

  “呃……何處……是、是在……小人也不記得了。”

  “仔細想。”

  “小人真是不記得了,就是在路上聽他們說可以收錢幫人做事,這才……去找的他們。”

  “本官自會找那兩個匪徒對證,接著說說你家少家主,他是在何處與你說的?”

  “呃……逆旅,對,在逆旅的客房裡。”

  “他人現在何處?”

  “應當還是在那兒的。”

  文衍又與周齊邯小聲討論了兩句,便讓獄卒進來把樊諸拉下去等待續審,接著又向獄吏下令:

  “立刻找到巡夜的遊徼,讓他們去逆旅前後門把守,勿要讓人隨意進出,待本官傳令過去,再行執人。”

  “遵命。”

  遊徼(jiào)是治安員,負責巡查緝捕罪犯,“執”人就是將嫌疑人逮捕。

  不管樊諸的話能信幾分,文衍都暫且先擱置不問,既然他提到了顧吟楓,就應當將此人傳來問話。

  但僅憑樊諸一人之言並不足以執人,只有先將顧吟楓看住,待自己繼續審了下一個匪徒後,再行定奪。

  下面被押來的這人,眉心有顆大痣,長相與那犬四是一個類型,眉目凶狠,卻多了些沉穩,並不張狂,就像將離在臥底時期打過交道的那些“大哥”。

  例行詢問之後,得知這人叫馬大,南楚國丹陽人。

  “馬”倒是真氏,名字是自己亂取的,曾在南郢做貴族家的私卒,與路人鬥毆被判苦役,不過沒有黥面,後來交錢贖免。

  話語之間目光垂地,沒有情緒,沒有敬語,卻也十分配合,看來已經認命。

  “你與樊諸可曾相識?”

  “他與我是同鄉,以前一起在南郢混過。”

  文衍與周齊邯交換了一下眼神,後者便新開了一卷簡牘開始記錄。

  這份新的爰書是對之前樊諸口供的額外備注,因為前後兩個犯人的供詞出現了分歧。

  “你與其他匪徒是如何認識的?”

  “江湖上的朋友,走著走著就認識了。”

  “關於今夜之事,樊諸是何時來找的你?”

  馬大想了想說:“應該是……前日深夜。”

  “於何地?”

  “城外西郊,一間廢屋裡。”

  “樊諸的少家主,顧吟楓,你可知道?”

  馬大一直盯著地面的眼睛,突然朝上翻動一下,正好與陰影中身穿皮甲的公子碰上。

  他也不避開眼神,像是在揣測這人的身份, 然後生生和他對視了幾秒,才道:“隻知他家少家主姓顧,其余的……並不清楚。”

  周齊邯審人無數,此時坐在一旁錄供,當場就看出這句不是實話,犯人故意隱瞞。

  只是訊律有言:雖知其訑(dàn,同“誕”),勿庸輒詰。

  就是即使知道犯人在撒謊,也不要立即詰問,而是該將犯人供詞如實記錄,結合之後的問題再複問。

  若他供詞反覆,且拒不服罪,那時就該取出戒房木箱裡的東西,行笞訓,就是嚴刑拷打。

  文衍繼續問:“那樊諸是如何同你說的?”

  “……說什麽?”

  “此事的謀劃。”

  馬大低頭想了想,腦中浮現出那一夜破茅屋前的火堆邊,眾人那一通自認是聰明的打算。

  以為能得財又得色,而如今兄弟們死的死,抓的抓,眼下看來竟成笑話,也都是因為樊諸一言。

  當年在南郢,樊諸盜用了顧氏錢財行賭買色,但在馬大入獄後,他也拿出了一部分錢為他贖免刑罰,馬大知恩。

  其實在謀劃的那晚,他就已經聽出樊諸面上說是為少家主辦事,實為栽贓顧吟楓,不過自己既收了錢,便不再多問。

  雖然當場被抓,死罪難逃,但此時也應繼續幫樊諸圓謊才是。

  反正都是一死,死了也要讓顧吟楓陪綁,有南郢顧氏為自己送葬,也算沒白活。

  這一通打算之後,馬大幽幽說道:“都是他家少家主指示,樊諸……也只是聽命行事。”

  文衍喊來門外的獄吏:“讓遊徼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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