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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摘下那黃金王冠》第1章 第3節
  第一章第三節

  史黛拉應該是知道黃金城要收過路費的,然而卻故意連一個銅板都沒留給自己,恐怕是早就預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難道這裡的過路費就是她不滿的原因嗎?

  在特拉姆大陸上,1銀幣相當於100銅幣,按最廉價計算的話,通常住宿是10銅幣,一日三餐平均下來是5銅一頓,加上其他費用,1銀幣可以生活3天,如果奢侈一點的話,也可以生活2天。

  大多數人類的城市就算有通行稅,頂多也隻收10銅幣,相比之下,黃金城的通行稅竟然有2銀幣,會有不滿也很正常吧。

  不過,史黛拉那樣的人,也不至於為了2銀幣的通行稅就要滅了這座城。

  不進城一切都無從談起,格林必須想辦法在城外得到2銀幣才能進城。

  環顧他找到了附近的一個正在趕路的旅行商人,那是個駕著馬,正在拉著貨物排隊進城的大叔。

  “請問,這裡有什麽賺錢的方法嗎?”

  “看你的樣子是冒險者,應該是可以通過獵殺野獸和魔物獲得戰利品來賺錢吧。

  實際上,黃金城的門口也有將戰利品回收換成錢的設施。”

  沿著商人指出的方向看去,城門的側面確實有一個聚集了不少冒險者的窗口。

  這些冒險者將自己和魔物交戰獲得的材料交給工作人員,而工作人員清點材料後,將報酬交給冒險者們。

  不過,有一點倒是有些奇怪。

  “好像每個冒險者都十分不滿的樣子。”

  “畢竟努力了半天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報酬,當然會不滿。”

  “應有的報酬?”

  “對了,你是新人,應該還不知道吧。

  同樣的材料,在黃金城門口的回收設施販賣的話,隻能賣三到五成的價格,一般的冒險者,想要從回收設施那賺到兩枚銀幣的話,要在野外露宿三五天吧。”

  “G――”突然聽到這個消息,格林也有些驚訝。“為什麽會這麽少?”

  “這就是做生意啊。

  會將材料賣給回收設施的冒險者,通常都是因為過路費不夠所以無法進城,對於這樣的人,把價格壓到市場價的一半以下他們也不得不接受。

  從這些冒險家中廉價收到材料,再按原價賣出去,中間一半以上的利潤就歸自己了,一本萬利不是嗎?”

  “黃金城的主人就默許了這種壓迫的存在嗎?”

  “就和其他商人一樣,隻要交了稅就可以做生意,黃金城就是這樣的地方。

  順便一提,在露宿期間也可以在那裡直接買到食物和生活用品,不過價格會比城內高兩三倍,如果不擅長獨自在野外生存的話,可能要兩周時間才能賺到2枚銀幣。”

  不用想也知道,因為在城外難以獲得必要的生活資料,所以就可以趁機哄抬市價。

  這破城好黑啊……

  不過,既然已經接受了工作,自己就不得不進入黃金城裡,哪怕明知會被剝削也必須去幹活。

  正因為被抓住這種不得不做的事被強賺便宜,才更加令人感到不爽。

  “不過話說回來,這裡的過路費這麽高,你還來這裡做生意嗎?”

  “我是沒關系的,因為我是這座城市中商會的成員,有著行商的通行證,不必交錢。

  在黃金城,各行各業都有對應的組織,隻要加入組織,以組織的名義完成工作,就能免稅。

  你如果想當冒險者,

在城內的冒險家公會注冊的話,也可以獲得類似的通行證。”  “不過,第一次還是要自己想辦法賺到2銀啊。”

  看到格林有些煩惱的樣子,商人提出了建議。

  “那個,雖然不知道能不能幫得到你,不過如果僅限今天晚上的話,我在八點左右會完成工作,然後離開這座城。

  出城後,我會在城北的山腳下稍作停留,如果那個時候你正好在附近的話,可以把你的戰利品賣給我。

  雖然從現在到晚上,就算按原價收購也很難湊到兩銀幣,不過至少能讓你省下不少時間。”

  “喔,那真是謝謝你。”

  “沒關系的,對於商人來說,就算按原價收購也是可以賺錢的。

  隻是如果被知道在這裡搶那些人的生意的話,我就可能再也不能做生意了,你懂的吧?”

  “我懂了――”

  格林已經十分清楚這些回收設施的商人有多渣了。

  “總之,這件事還請保密。”

  告別了旅行商人後,格林先去了趟回收設施,本來隻是想問問附近有什麽性價比比較高的魔物,結果十分人性化地免費得到了一本怪物手冊。

  上面記錄了附近會出現的魔物和野獸,它們身上值錢的部分,回收材料時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回收的價格。

  除了回收價格就如旅行商人說得那樣十分感人以外,手冊本身倒是簡單易懂。

  “創造出最好的條件讓別人替自己打工嗎……”

  真是群會做生意的人呢。

  走到了林子深處,隨著一陣犬吠聲,格林注意到自己被六隻狼型魔物包圍了。

  所謂魔物,就是受到魔力的影響而改變的生物。習性,強度,形態,甚至知性都可能發生改變,一些強大的魔物,像樹精之類的也可以使用魔法。

  總體來說,同樣體型的魔物因為受魔力的影響,比野獸更強,更加凶暴,基本都會主動攻擊人類。但相對的,身上的素材也更值錢一些。

  不過僅對眼前的這些比較常見的狼型魔物來說,它們的改變就是比一般的鬣狗更凶猛一些,而因魔物化而變長的犬齒可以當裝飾品或入藥,根據品質可以值1銅幣,而毛皮雖然粗糙,但經過加工後能當抹布或墊子,完整的毛皮值1銅幣――這是手冊上的說法。

  實際上至少是雙倍的價格吧。

  按照100枚銅幣等價於1枚銀幣的規則,哪怕是從旅行商人那按原價賣出,要攢兩枚銀幣的話,要殺多少條這樣的魔物呢?

  就算見到就能立刻殺死,在黃金城附近這麽大的區域內光是找到能獵殺賣錢的生物也要花費不少時間。

  正如那位商人所說的那樣,到晚上8點的幾個小時時間裡攢到值兩枚銀幣的戰利品是很難的。

  不過,格林既不想露宿荒野,也不想為城門口的那群(和諧)奸商打工,為此,他不得不拿出點真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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