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精靈,劉阿姨口中那個黑影,是不是跟不科學農場有關?”
等到劉阿姨幾人走遠後,林志這才朝漂浮在半空中的農場精靈出聲詢問。
平常時候聽見人家說有這種怪事,他肯定是不相信的,但在這個充滿未知的農場范圍內,還真的不好說。
“唔。”
農場精靈胖嘟嘟的小手搭著那圓潤得幾乎看不見的下巴,思索了一下,答道:“在農場主你來到之前,我處於沉睡的狀態,沒法察覺到外界的情況。不過農場的環境特殊,有時候確實會吸引過來一些打算進行交易的怪異商人。”
“到底是多麽可怕的商人,才會在人家耳邊發出一陣陣淒厲的哭聲……”林志道。
農場精靈眼珠子轉了轉,追憶道:“沒有記錯的話,上一次農場開放的時候,就有一批從死亡地獄裡出來的商人,它們長得確實很嚇人,當時的農場主直接就給嚇暈了去。”
林志嘴角一頓抽搐。
他祖爺爺那一代畢竟見識過戰爭的殘酷,不說不懼牛鬼蛇神,膽子最少也比現在的大部分人要大,連他們都能給嚇暈過去,那得有多麽恐怖?
這個所謂的不科學農場,果然沒有像它表現看上去那麽和諧!
“這個農場主你也不用太擔心啦,有我在的話,基本沒有什麽生物能夠在農場的范圍內對你造成傷害的。”農場精靈抬頭望了一眼身姿挺拔的混沌向日葵,說道:“而且,傳說級別的農作物,戰鬥等級一般也不會低到哪裡去。”
聽到這話,那邊安靜了許久的混沌向日葵頓時來了精神,左邊那朵枯黃的花盤強行往上抬了抬,用一種快死了的語氣說道:“嘿……嘿,主人,這個……你……咳咳,你……大可……以,放……心,我的,戰鬥……等級,可是……S咳咳S……咳S……”
說到最後,只剩下一連串的咳嗽聲,壓根沒聽清楚它說的到底是幾個S。
“你這就只剩下一口氣的狀態,讓我很方啊。”林志眼中滿滿的質疑。
混沌向日葵右邊含苞待放的花盤急忙回答,這一次的聲音雖然稚嫩,但卻精神了無數倍:“沒有的事沒有的事,主人,還請您一定要相信我的戰鬥力,要不然,我現在就可以給你示范一下!”
林志想了一會,搖頭道:“這個暫時先放一放,這菜還沒開始種呢,總不會就有人找上門來吧?”
他並沒有看不起混沌向日葵的戰鬥力,隻是今天接受的超自然現象的東西實在是夠多了,再來多一發顛覆常理的爆炸輸出,他怕自己的小心髒會承受不住。
更重要的是,西邊的太陽已經快要落山,他必須趕快將剩下的農活乾完!
念及此處,林志彎腰撿起地上的鋤頭,朝農場精靈問道:“翻土之後要做什麽,可以播種了嗎?”
“怎麽可能那麽快!”
農場精靈撲扇著四個小翅膀,飛到翻好的土地上方,抬起掌心的肉墊拍了拍成塊成塊的泥土,說道:“翻土過後就是整地,像這種成塊的泥土必須把它們都給敲散捏碎,這樣有利於植物的扎根發芽以及養分的汲取。”
“這麽麻煩?”林志重重歎了口氣。
小時候去偷摸人家番薯吃,並沒有覺得種田是一件這麽麻煩的活,不就是撒幾顆種子然後澆澆水施施肥嘛?
現在自己做起來,才知道其中的繁瑣麻煩。
仔細想想,從中午忙活到現在,十平方米不到的區域,
他居然還沒播上一顆種子! 當然了,想歸想,林志還是老老實實扛起鋤頭,開始把成塊成塊的黃土地敲碎。小塊一點的,就直接用手掌將其捏碎。
“這農場還真是有夠寒磣的,連個工具都得我自個掏錢買。”林志在心中將不科學農場鄙視了好幾遍。
就他現在手裡的鋤頭,還是跟鄰居家借的。
也真虧人家家裡頭還保存著這樣一把老古董。
“看來有時間得逛會淘東了,也不知道這玩意兒網上有沒有得賣。”
林志低頭看了看還剩下一大半的黃土地,無奈地歎了口氣,繼續埋頭苦乾。
等到把所有翻新的土塊敲碎捏碎,西邊的太陽幾乎落下了山頭,只剩淡橘色的弱光籠罩著一角的天空。
“接下來還要起壟做畦吧?”林志單手杵著鋤頭站在田地上,一頓忙活下來,他的雙手已經沾滿了黃棕色泥土,衣服也顯得更髒了。
這是農田的味道!
“可以呀農場主,居然知道起壟做畦。”農場精靈稱讚了一句。
混沌向日葵也是非常適時地舔了一波:
女聲:“主人英明,您的智慧,宛如天上日月星辰那般璀璨奪目!”
男聲:“愛……愛……上了……”
林志直接無視掉蒼老男聲那句惡心的話,看著松散的泥土地,微微點頭:“沒種過農田還沒偷過菜麽,做著做著就記起來了。”
眼看日落西山,林志沒有拖拉,扛起鋤頭重新回歸農田的工作,農場精靈則在一旁指導。
起壟做畦是種菜地必須做的一步,要將整好的田地做豆腐塊的形狀,其間留一條溝,下雨的雨水就不會把菜地給淹了,還可以保住肥料。
有意思的是,如果菜地臨近溪河,下大雨淹水的時候就會有小魚遊入溝內。水退去後,就可以在小小的溝裡體驗一番抓魚的樂趣了。
這也是林志記得起壟做畦的主要原因,因為他小時候經常去那些小溝裡抓魚玩!
做完田地的起壟做畦,天便徹底黑了下來。
光線暗淡,自然是沒法乾活了,跟農場精靈和混沌向日葵告了聲別後,林志拿出從劉阿姨那裡要來的一個小袋子,把剩下的葵花籽裝好,然後扛起鋤頭,渾身疲憊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因為要守護不科學農場,農場精靈正常情況下是不可以離開農場的,所以它並沒有跟林志回去。
地皮距離林志家並不是很遠,穿過幾條街道再走過三兩條小巷子,十來分鍾便可以到家。
放在平時分分鍾都能做到的事情,對現在的林志來說卻很是艱難。
一個下午的農活,放老一輩人身上,也許就跟撓癢癢一樣輕松,但現在的年輕人可就不一樣了,哪怕是那些天天跑健身房的,你給他拉到田地裡鼓搗三五個小時,人照樣得累趴。
不說體力的消耗問題,單單是頭頂上的大太陽,就能把你曬成傻子。
林志弓著腰走在燈光照射的水泥街道上,街道旁邊,一家日用品店老板好奇地探出腦袋,盯著看了好一會,直到林志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盡頭。
“奇怪,難道是我眼花了?”
老板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後背有些發涼。
“那個小夥子腳底下,怎麽會……”
“沒有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