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的早晨五點,於博書醒來了。
雖然昨晚久違的洗了個舒服的熱水澡,穿著純棉舒適的貼身睡衣,躺在了自己柔軟的床上,抱著自己軟和舒適的小被子,久違的睡了個美滿的覺,但仍然擺脫不了在新人遊戲那幾日中養成的生活習慣。
於博書摸著臉上早已被夢魘樂園治好,毫無疤痕的光滑的臉:“我會不會得戰爭後遺症呢?”他突然有些擔憂的想到,許多經歷過殘酷戰場的人,在戰後都無法適應普通平靜的生活,甚至許多人痛苦的自殺了,雖然自己並不是經歷了戰爭,可原本是普通人的自己,親眼見到了被怪物殺死的人,以及經歷了多次險死還生,生活習慣被強製改變了,昨晚雖然睡得很舒服,但自己隔一兩個消失就會醒來一次,更別說早上五點按時醒來了,這是在進入遊戲前,自己不會有的習慣的。
“咕嚕嚕~”
一陣響聲,從於博書的肚子裡傳了出來,打斷了他的胡思亂想,他本能的去打開右手上的儲物箱,直到隻摸到了空無一物的手腕,他才恍然,終端機和儲物箱已經沒有了,不禁苦笑了一下,搖搖頭:“才這麽幾天的功夫,就養成習慣了,真是可怕的世界,我還是盡量改正我的生活習慣吧,別真的弄出個戰爭後遺症來。”
於博書簡單的洗漱好,換上一套乾淨完整的衣服,把那已經成為碎布條的西裝放進垃圾袋中,提下了樓丟掉。
在街邊找了個早餐店,叫了一碗大碗的牛肉面。
不到十分鍾的時間,老板就將一大碗香氣撲鼻的牛肉面放在了於博書面前。
於博書用筷子夾起一塊面上那小小的一塊牛肉,放進嘴裡,眼淚立刻流了出來。
“兄,兄弟,我做的沒那麽差吧!”老板看到隻吃了一塊牛肉就淚流不止的於博書,先是懷疑於博書是不是來搗亂的,但於博書的眼淚不像是作假的,然後他又懷疑是不是自己弄錯了調料,讓客人難吃到哭出來,他活了四十年,開面館也開了十多年了,第一次見到吃塊牛肉都能流淚的人。
於博書趕緊擦乾臉上的眼淚,哽咽的說道:“老板,你做的面太好吃了!”這幾天裡,他都沒有吃上什麽正常的東西,雖然也能吃到烤肉,但卻因為沒有調料,他也沒有什麽做菜的手藝,因此那些烤肉難吃至極,滿是腥味,特別是那條虎鞭,現在每次想起那條虎鞭,他都反胃,與那些難吃的東西相比,眼前這一碗灑滿了佐料的牛肉面,簡直就是天上的美味了。
聽到於博書的話,老板才松了口氣,但隨即他又狐疑的看了看於博書,他自己的手藝他自己知道,雖然做了十多年的面條,在這條街上名聲也還算好,但怎麽都沒有到能讓人吃哭的地步:“這小子不會是隔壁蘭州拉麵的老板娘請來捧殺我的吧?”他擔心於博書是別人請來,不斷宣揚他的店面條有多好吃,等真的客人來吃了,卻發覺沒有想象中的好,以為被欺騙了,那他的店的名聲就完蛋了。
於博書鄰桌的客人看了看滿臉淚痕的於博書,又看了看自己面前的同樣的牛肉面,吃了一口,看看於博書,再吃一口,再看看淚流滿面的於博書,也疑惑起來,牛肉面很好吃,但還沒到這樣誇張的程度啊。
於博書沒有理會老板和店裡吃麵的客人的想法,大口的吃起牛肉面來,一個大碗牛肉面,不到三分鍾的時間,就全進了他的嘴裡,連碗裡殘留的佐料都給舔得乾乾淨淨,放在桌子上的碗,跟用水洗過一樣,
完全看不出在幾分鍾前裡面還有一碗牛肉面。 “老板,再來一碗。”
於博書撕了點桌上的紙擦擦嘴,讓老板再上一碗大碗的牛肉面,這一碗普通人能吃個飽的大碗牛肉面,對現在的他來說,也不過是剛墊個肚子而已。
老板愣了一下,在於博書的再次催促下,才回過神來,趕緊又做了一碗,端到於博書面前,然後死死的盯著於博書。
第二碗牛肉面比上一碗還要快的進了於博書的肚子裡。
“兄,兄弟,你要不要看一下醫生?”老板驚恐的問道,他生怕於博書這麽快吃完面條,在他的店裡吃出毛病來,他覺得就是餓了三天的人,都沒有於博書吃得這麽誇張。
周圍的食客都不吃麵了,都看著於博書,還有一個女孩拿出手機,對著於博書面前那乾淨的兩個碗拍攝了起來,還小聲的對著手機解說。
“老板,再來一碗。”
於博書自顧自的向老板下單。
第三碗面條仍然很快的空了,於博書才感覺吃了七成飽,他才發覺自己已經成為店裡最惹眼的人了,更有許多人用手機將他拍了下來,他立刻覺得很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
“兄弟。”老板語重心長的說道:“面子在生命面前是不重要的,趕緊找個工作,先能吃飽飯再說吧。”雖然於博書身上乾淨清爽,但他覺得,但凡平日經常能吃飽飯的人,是不會有這樣誇張的吃飯方式的,他認為於博書是為了面子,不肯去打工賺小錢,而經常餓肚子的人。
於博書知道老板誤會,卻不知道該怎麽解釋,漲紅了臉說道:“老,老板,結帳。”他不敢再在這個面館呆下去,否則還不知道會被誤會成什麽樣子。
“兄弟,這一頓我請你了,趕緊找個工作吧,先吃飽飯再說。”老板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救下了一個瀕臨餓死的人,他都被自己的善舉感動了。
“謝,謝謝老板。”於博書不知道該怎麽解釋自己的情況,趕緊向老板道謝一聲,飛快的跑了出去,速度之快,讓面店老板和店裡的食客仿佛看到了飛人博爾特一般。
跑出面店後,又跑了一跳街,於博書才敢停下來,好一會羞紅的臉才恢復過來。
“以後不能再去那家店了。”否則那老板說不準還會問他找沒找到工作的,那個老板是個好人,他不喜歡欺騙好人。
在街上閑逛了一下,街上人流多得讓他差點又流淚了,那個新人遊戲中的城市,空曠無比,唯一一個能和他說話的原住民,居然還是一隻烏龜,與現在這個城市反差太大了。
於博書走進街邊一家手機修理店。
他的手機在被猴群圍攻時,被猴子抓破了,手機上有一道極深的口子。
修理店老板把手機貼膜拿下來才發現,破的不止是手機鋼化膜,手機的顯示屏上都有著一道很深的劃痕,好在沒有深到裡面的芯片。
“你好,這個手機屏幕都要更換了。”
看著修理店老板略帶疑惑的神情,於博書趕緊解釋:“換,換吧,我去動物園,被猴子抓住了褲子,那猴子居然把我的手機都抓了道口子。”
對於於博書的解釋,修理店老板只是笑笑,沒有多問,也不相信,因為他從沒聽說過能把手機鋼化膜和手機屏幕一起抓出一道深口子的猴子,如果於博書說是老虎抓的,他還會試著相信。
見這老板不相信,於博書也不再解釋了,他也沒法解釋。
修手機花了四百塊,再加上那套變成了布條的西裝,以及被用做繃帶的襯衣,還有因為礦工一天,而被扣的三天工資,全部加起來,太過慘重了,讓於博書心痛不已,這些損失加起來,都有他大半個月的工資了,這時候,他突然懷念起終端機來,按照終端機中的兌換,一積分可以兌換成一萬元人民幣的,在回到地球前,他的終端機中,還有八點積分,也就是能換成八萬塊錢,這些積分都隨著終端機的消失,煙消雲散了。
“唉!我應該在選擇離開前,就把那些積分兌換成錢放進衣服口袋的。”如果有了那八萬塊錢,他就可以把自己的狗窩裝修一下了,他已經三十年沒有過女朋友了,為了釣到女朋友,總得把魚餌準備好不是?
想到女朋友,於博書想到了花想容與俞莉, 然後瞬間將容貌一般,神情總是陰沉的俞莉遺忘掉,腦海中只剩下花想容的樣貌聲音。
現在再回想起來,花想容不僅容貌漂亮,聲音甜美,這幾次的見面時的性格也非常完美,絕對可以稱得上是女神了,女神變成女朋友,那是最完美不過的了。
“可惜女神之所以是女神,就是隻可遠觀而不可褻玩啊。”比起網上那些網紅主播,花想容對他來說更有真實感,讓他更容易想入非非。
以花想容的相貌,在地球上絕對不可能出不了名的,但他從來沒有聽到過,或是看到過與花想容這樣的美女有關的消息:“隻可能是她有變換容貌的能力了。”於博書看了看自己右手中指上的體力戒指,猜測也許是戒指,也許是項鏈,甚至更有可能,是從某次遊戲中獲得的類似變形魔女的能力。
不過這些都和他沒什麽關系了,他不想再進入那種隨時可能死亡的遊戲中去,他又不是被虐狂。
修好手機,於博書並沒有在街上晃蕩多久,隨便找了個飯館解決了頓午飯後,他就徑直回家了。
經歷了幾天的生生死死,於博書突然喜歡上了網上的沙雕視頻:“只有在這種和平的世界裡,才會有這麽多的沙雕啊~~。”
慵懶躺在椅子上,看著那些沙雕視頻,有一下沒一下的撓著肚子上的六塊腹肌,喝著充滿甜味劑的肥宅快樂水,吃著送到家裡的十二寸水果披薩,和一份什錦炒飯,外加兩碗皮蛋瘦肉粥,於博書覺得,如果現在突然有一隻幻想生物從窗外衝進來,自己一定都懶得動彈的,因為太過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