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中,床上的那看起來極為漂亮舒適的床上套裝,已經腐朽不堪了,且滿是灰塵,讓於博書微微有些失望,昨晚那金屬桌子睡得他有些腰疼,這密室看起來很安全,他還想在這裡舒服的睡一覺呢。
於博書打開床頭櫃,裡面的東西很少,但大多都對現在的於博書來說很有用,這讓他很開心。
床頭櫃有兩個門,上面,是抽屜式的,下面是外拉門式的。
在抽屜中,有一盒被拆開的安全套,一把木梳,一小瓶香水,一枚戒指,以及一個於博書沒見過的,電動的床上娛樂械。
床頭櫃下面的門裡,有一瓶沒有開封的紅酒,和兩個玻璃杯。
那盒被拆開的安全套中,有四個完好無損的安全套,於博書將安全套放進口袋裡,許多娛樂探索節目中都有說過,安全套在求生時,非常有用,而他如今在這個廢棄的城市中,與求生沒有什麽差別了。
除了安全套外,於博書還拿了那戒指,其余的都沒動,木梳已經腐朽了,輕輕碰一下,就有幾個木齒斷掉,根本沒有什麽用處,而那香水,雖然外邊的包裝還好,但透過玻璃,能清晰的看到裡面的液體呈詭異的黑色,而那電動穿上娛樂械,於博書更是不可能要了,先不說那東西是要充能的:“我要這東西,用來自我安慰嗎?”他對這東西嗤之以鼻。
至於那瓶紅酒和那兩個酒杯,於博書也沒有放過,他用金屬管將紅酒的瓶口用力敲開,一股極為濃重的酸味從瓶口衝出,本來就有些餓的於博書,被那酸味衝了一鼻子,立刻反胃起來。
強壓下胃中的不適,他將那已成酸醋的紅酒放回了櫃子裡,隨手拿出一支杯子,將櫃門關上,把那酸氣鎖在了櫃裡。
杯子還是可以用的,沒有什麽灰塵,至少可以用來裝熱水,比礦泉水的塑料瓶要好許多,因為杯子是玻璃的,因此於博書將它放在了儲存箱中,並隨手點開兌換看了一下,不出意外的,那杯子一點積分都兌換不了。
“總覺得好像少了什麽。”於博書關上櫃門後,總覺得自己遺漏了什麽,看著手中,那刻了一個L字母的金屬戒指,他立即恍然:“對了,沒有藍色小藥丸。”
這個密室很明顯是地上那家夥,用來和秘書,或者情人調情的地方,有著床上娛樂器具,有著保險套,卻沒有藍色小藥丸,這明顯不對勁。
於博書回頭看看地上那家夥:“這家夥的持久力這麽好的嗎?”他對著那白骨啐了口唾沫,他平生最羨慕,不對,是憤恨這樣左擁右抱的男人了,隨手將那戒指戴在了右手的中指上,因為這戒指有些寬,戴在於博書的中指上,剛好合適,更何況戴在無名指上,那是結婚的人才戴的,他要是戴在無名指上,被人誤會已經結婚了怎麽辦,那不就跟沒有任何可能了嗎?
戒指剛戴好在手指上,於博書立刻覺得身體的體力恢復了不少,這讓他立刻警覺起來,隨即將戒指摘下,體力又減少到之前一樣了,再戴上,體力又很明顯的增加了。
“這什麽東西?”於博書好奇的看著摘下來的戒指,然後打開掃描,對著戒指。
【找到:體力戒指】
終端機給出了答案,但並沒有解釋這戒指的作用。
於博書從剛才的狀況,再加上這戒指的名字,立刻猜測出,這戒指大致的作用了。
興奮的再將戒指戴在手上,感覺到體力的恢復,於博書回頭再次看看那個趴在地上的家夥:“難怪不用藍色小藥丸,
這戒指比藍色小藥丸好用多了,還沒有藥物副作用。”他高興的再次對那個讓他羨慕,不,是憎恨的家夥,啐了口唾沫。 不知道是因為興奮,還是因為戒指的原因,於博書覺得肚子中的饑餓感小了一些,精神也好了不少,他繼續在房間中搜索,但再沒有搜索到什麽對他來說有用的東西了。
“砰,砰,砰。”
一連三聲如同鞭炮一樣的聲音,從窗外傳來。
於博書立即抓緊金屬管,躲在了這個房間唯一的窗子下,謹慎的觀察著窗外聲音傳來的方向。
“這是槍聲?”於博書皺眉,這聲音在電視劇中聽到過很多次,如他能在這個房間中得到戒指和疫苗,其他人也一定能在其它地方得到東西,隻是他沒想到居然會出現槍這樣危險的武器。
於博書所在的商場距離他們來時的方向不遠,幾乎沒有等多長時間,他就發現了一個人,從十字路口的西面跑來,那是個女人,是叫做毛豔的女人。
毛豔在被拉進這裡前,不知道是幹什麽的,穿得很清涼,甚至可以說誘惑,齊根短褲配上寬松短袖,對於一般男人而言非常有誘惑力,但於博書不是一般男人,他對於這樣的女人,一向都是敬而遠之的。
此時驚慌失措的毛豔,正向著十字路口奔來,她的衣服壞了,一邊胸部暴露在空氣中,隨著奔跑不斷搖晃,而她也絲毫不管。
那個十字路口對於於博書等人而言,是十分危險的,因為就是在那裡,上班族丁宮保,被巨大恐怖的怪物嚼了。
在毛豔後方不遠處,於博書看到了舉著一把手槍,嬉笑著的小混混,不時的,他用手槍對著毛豔身邊開上一槍。
看到小混混拿著一把手槍,讓於博書皺眉,如果是別人還好,一般人就算擁有了熱武器,也不敢隨便拿出來,頂多自保,而看毛豔的狀況,很明顯有了手槍的小混混已經肆無忌憚了。
小混混畢竟是男人,而且他一定經常打架鬥毆,體力遠不是毛豔這樣一個弱女子可以比得了的,在十字路口,他很輕易的就追上了毛豔,一邊用槍指著哭泣的毛豔,一邊嬉笑著撕扯她的衣服。
對於小混混的行為,於博書雖然心中有些不舒服,但他並沒有去阻止,小混混有著手槍,哪怕小混混沒有經過射擊訓練,也有著非常大的威脅,而自己與毛豔並不相識,沒有必要冒著生命危險去救毛豔,更別說那個十字路口還有著那恐怖的怪物。
於博書猜測,毛豔是不是要把小混混引到十字路口打算同歸於盡,而小混混很明顯也不知道怪物的事情,否則不會追毛豔到十字路口的。
想什麽來什麽。
就在於博書猜測那怪物會怎麽出現時,小混混因為興致過高,為了脫毛豔的齊根短褲,將手槍放在了一邊,雙手施為。
在毛豔一面奮力阻止時,毛豔哭泣的神情漸漸變得驚恐。
不等小混混想明白她為什麽會露出這樣的神情時,一陣劇痛,讓他忍不住慘叫起來。
慘叫著的小混混一低頭,看到一個恐怖的尖銳的指甲,從自己的腹部洞穿出來,他忍不住回頭,看到了一個巨大的怪物。
那怪物似乎非常享受小混混的慘叫聲,緩緩將小混混如丁宮保一樣,頭上腳下的放入嘴裡。
眼看著那怪物吃完小混混後就要吃毛豔,從十字路口西南面的一棟樓裡,頭髮凌亂身穿睡衣的消瘦男子方圓衝了出來,臉上滿是恐懼的神色,但即便再恐懼,他還是衝到了毛豔身邊,一把拉起被怪物嚇得腿軟的毛豔,跑回了他原先躲藏的大樓中。
而直到兩人跑走,怪物還是在慢條斯理的咀嚼著不斷慘叫的小混混,仿佛根本不在意兩個食物跑走一般,吃完小混混,還舔了舔沾著小混混鮮血的爪子。
這些於博書都看在眼裡,他也終於知道這麽大的怪物,昨天為什麽能沒人發現的靠近他們身邊了。
在於博書的眼中,那怪物如同隱形了一般,直到它想要攻擊小混混時,才逐漸顯露出身形。
在吃完了小混混後,怪物往方圓和毛豔逃跑的方向看了一下,身體緩緩消失,十字路口再次恢復了平靜,隻是那的地上,多了一些鮮血,和一把手槍。
“槍!”於博書想到槍,心中一動,向那十字路口望去,但心中又擔心那怪物突然出現,畢竟能隱身的怪物根本無法防禦,好在那怪物似乎不會進到建築裡來。
就在於博書心動卻不敢行動時,他看到了一個人出現在了那個十字路口。
是那個穿著休閑服的男子,那男子似乎已經看完了怪物的進食過程,等到怪物消失他才出現。
“他不怕那怪物就在旁邊嗎?”於博書疑惑,畢竟怪物才消失還不到十分鍾。
休閑服男子快步走到十字路口,走到槍的旁邊,隨手撿起槍,向四周望了望,自顧自的再次朝北面走去,而直到休閑服男子離開,那怪物都再沒有出現。
“難道說怪物的出現,是有什麽條件嗎?”槍被休閑服男子拿走,於博書也不用再去撿槍了,索性一屁股坐在窗下,思索著:“昨天和今天,怪物出現時,都是在原地,難道是在原地待的時間太長,那怪物就會出現嗎?”想著這兩次怪物出現的共同點,於博書猜測是不能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否則就會有怪物出現,那休閑服男子很明顯是發現了這點, 因此才在怪物消失不久,就大搖大擺的去拿走槍,而絲毫不怕怪物再次出現的。
但不論怎麽說,休閑服男子在於博書的心中,危險性大增,不僅是因為休閑服男子手中有了槍,他根本不知道休閑服男子的品性是好是壞,如果是個較為正義的人也就罷了,如果是個比起小混混更危險的人,那毫無疑問,如果通關條件是指存活一人,那休閑服男子會毫不猶豫的殺死其他人的。
“通關條件到底是什麽?”想到通關條件,於博書皺眉,這個城市中,以目前來看,隻有他們十個新人,如果說是荒野求生,那求生到什麽地步才能算過關,他記得劉安曾說過,通關條件不止一個:“總不能是要殺死那怪物吧。”那怪物根本不是人力,或者說根本不是他們這些新人能殺死的,雖然只看到幾眼,但於博書能看到,那怪物除了非常鋒利的爪子以外,還有很明顯的候皮層,那皮層,一般的火箭筒,恐怕都無法破開,更別說普通的手槍和機關槍了。
思考了一會,仍不知道通關的方法,於博書搖了搖頭,起身從密室中出去了。
這個商場已經沒有什麽東西了,現在才是上午,他打算去其它地方,搜索食物和水,說不定也能找到通關的線索,而等到傍晚,再回到這個密室來休息,這裡是個很好的休息場所。
雖然這個密室在商場的四樓,但因為商場前三成樓比一般的樓層高許多,因此這裡的四層,相當遠旁邊那些大樓的六到七層,而因為隻有一扇窗戶,出入口又是被書架擋住的,非常利於防守,也利於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