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後,於躍和祝筱筱一起推著自行車走出了校門。
高一的時候,兩人由於順路,放學的時候還一起騎車回家。但是最近兩個星期,於躍已經走向了另一個方向。
祝筱筱拍了拍於躍身上的雪,有些出神,冷不丁的聽到於躍說了一句話。
“乾嗎呢?”
祝筱筱趕緊收手:“替你拍雪,你沒帶雨衣和傘,小心感冒了!”
於躍“呦”了一聲,笑道:“啥時候這麽貼心了?有什麽陰謀?”
祝筱筱白了一眼,才問道:“最近學校流傳你放學之後去酒吧了,怎麽回事?你不會學壞了吧?”
“學校流傳我去酒吧?我怎麽不知道?”
“不然呢?就憑你每天背著個吉他上學放學的招搖樣,不被人打你不覺得奇怪嗎?學校流傳著你最近每天晚上都要混跡酒吧,所以才沒有哪個學校裡的小混混找你麻煩。你知道我們這種職高,這種混混最多了。”
畢竟現在還沒有進入網絡信息時代,酒吧還是很神秘的。在這些沒有走上社會的高中生心裡面,口口相傳著酒吧的各種都市傳說。
這裡似乎就是個黑道橫行的地方,所以能不招惹盡量不招惹。
一個城市裡職業學校裡面學生的混亂程度,取決於這個城市的治安、對犯罪的打擊力度以及本地的民情風俗。
在一些民風彪悍或者治安極差的城市,那裡的學生動不動就敢拎著砍刀、鋼管打群架;而有些地方的學生,慫的連正常打架都不敢。
於躍所在的城市金陵,算是一個在職校裡,打架都很少的地方。
而且,上職校的學生裡基本是些普通家庭的學生,真惹上麻煩基本擺不平。
畢竟有錢有勢的家庭也不會把孩子送到職校來,早就想盡一切辦法塞進好學校了。
雖然這聽上去很難受,有種你是不是看不起高職校的感覺。
但是社會便是如此。
即便是學渣,有能力的家長也會把孩子送到好學校。
哪怕是去一些體育特長班等文化課不是那麽強的班級,也要想盡辦法塞進去。
不為別的,就是為了跟那些其他班的好學生打好關系,以後走上了社會之後,哪怕隻是一兩個有聯系的,靠著同學情,總能有用得上的時候。
這就是家長們在為自己的孩子鋪路。
雖然學生們還沒有走上社會,但是社會現象早已無處不在。
這些混混也隻敢欺負欺負老實孩子,真碰上有道上背景的,早就夾著尾巴做人了。
所以自從有學校的學生看見於躍一放學,就騎著自行車去了酒吧街的一家酒吧後,這事很自然就傳開了。
而於躍在他們眼裡,就屬於“疑似有道上背景的”。
於是,於躍成為了傳說。
聽到祝筱筱的話,於躍隻是笑了笑,並沒有解釋什麽。
然後就騎車離開了。
看著於躍騎著車子漸行漸遠的背影,祝筱筱感覺他兩之間的距離,也越來越遠了。
……
“法海你不懂愛,雷峰塔,倒下來~”一路上,於躍愉悅的哼著歌。
來到“樂享酒吧”,於躍鎖好車,背著吉他,進入了後台。
“來啦,老弟。”
於躍應了一聲,點了點頭。
酒吧的名字叫做“樂享酒吧”,是一家演藝型的酒吧,平時會有民謠歌手或者輕搖滾的歌手在酒吧駐唱。
營業時間是14:30-24:00,
所以一般下午兩點就已經開始有人上班了。 不過駐唱歌手卻要到晚上的七點才開始入場,下午的時間一般客人很少。
打招呼的是一個東北的女服務生,名叫張怕怕,二十一歲,在樂享酒吧打工有三個年頭了。
她今天是晚班,六點半開始。現在才六點十分,還沒有到她上班的時間,所以張怕怕在後台發呆,沒事可做,所以就坐在於躍旁邊跟他嘮嗑。
“今天打算唱什麽歌?”
“《你長得真醜,配不上我》。”
張怕怕:……
“哦,我說的是歌名。”於躍看到張怕怕無語的表情,微笑地解釋道。
反正已經在學校唱過一邊了,再唱一遍也省事些。
張怕怕:……
我知道這是歌名!
不用你提醒我!
能在酒吧裡當吧台服務生的,長相自然不會差。
張怕怕對自己的身材和相貌還是很有自信的。
所以也沒把於躍的話放在心裡。
“還有一首歌唱什麽?”
見於躍在一旁練習,不甘寂寞的張怕怕又嘴賤問了一句。
“另一首呀,就唱《我就是帥的衝破天際,你難受不》。”
難受啊,小老弟!
張怕怕扇了自己一耳光,老娘就不該嘴賤問你唱什麽歌。
還有這位年輕人,你說你這都選的是些什麽破歌?
不是醜的配不上我,就是帥的突破天際,思想很危險啊!啊喂。
於躍不屑的笑了一聲。
知道啥叫天秤座都是顏控?
知道啥叫顏值即正義?
……
張怕怕之所以叫這個名字,主要是老娘生他的前幾個小時,她的老爹還在電影院裡看了一部“薩瓦迪卡”產的恐怖片。
《鬼胎》。
那個時代的電影很少,恐怖片就更加的少了。為了追求刺激,年輕人把看恐怖片當做了一種時髦和膽量,張怕怕的老爹架不住別人的慫恿和調侃,被拉過去看了恐怖片。
差點尿了。
幾個二十幾歲的小年輕在電影院鬼哭狼嚎。
回來後,張怕怕的老娘,肚子忽然疼得受不了了,急忙送到醫院去了。
起名字的時候,張老爹滿腦子都是恐怖片裡小男孩血紅的眼睛和蒼白的臉。
真尼瑪太巧了!
剛看了《鬼胎》就生孩子!
作孽呀!
張老爹生怕自己生的孩子也是那個樣子。
驚魂未定下,起了個名字叫心懷鬼胎……哦,不。
叫張怕怕。
總之,也是一個腦回路清奇的父親。
至於於躍怎麽來酒吧唱歌了。
這是一個很曲折很離奇的故事,故事的曲折程度,猶如一部懸疑大片一樣精彩。
這個酒吧的老板是於躍表嫂方寧的高中同學,平時在她酒吧裡駐唱的是一些民謠和輕搖滾歌手。
然後,於躍就被介紹過來唱歌了。
過程就是這樣。
非常的複雜。
於躍原本以為這事父母會不允許,畢竟他才十六歲。
一個十六歲的少年,去酒吧混跡,一般父母聽了之後都會反對的。
然而於躍家的畫風明顯不一樣。
老周和老王聽到他想去酒吧駐唱賺錢的時候,卻是滿臉的欣慰。
孩子有出息了,學會掙錢補貼家用了。
感謝老天爺保佑,祖宗顯靈。
嗯?
於躍黑人問號臉。
什麽鬼?
那是酒吧!
酒吧!
你們確定聽明白了我要去哪裡掙錢?
都不質疑一下的嗎?
……
以至於,於躍都快懷疑自己是不是親生的。
怕不是從哪個垃圾桶裡撿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