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路朝天一直在鑽研飛劍漂移技術,他認為自己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雖然他還不確定到底可以怎樣提升,但他堅信這一點。
飆劍比賽的事情已經定下來了,一月一次,這是官方舉辦的,路朝天相信後續還會出現各種私人舉辦的比賽,隻要他好好練習,就不怕沒有獎金拿。
獨孤攬月這幾天一直沒來找他,他心裡某一瞬間竟有點空落落,但也樂得輕松快活,就好像一匹脫了韁的野馬,想怎麽蹦彈就怎麽蹦彈。
當然,這樣形容有點過分,路朝天並不是馬,隻是小弟,獨孤攬月也不會拿馬鞭抽他,隻是有時候欺負欺負他,不過路朝天的確有種掙脫韁繩放飛自我的感覺。
每當路朝天練習的時候,路小洛就坐在下方,撐著下巴將半空裡的他望著,一臉乖巧討喜的模樣,一雙裝著星辰大海的眼眸裡全是對自己二哥的崇敬之意。
在這之前,她必然已經將屋子收拾得妥妥帖帖,蒸好飯菜,燒好熱水,保證路朝天隨時可以吃上熱飯,洗上熱水澡,十足是這個家裡的小女主人。
至於給路朝天撓背,也是小丫頭每天晚上的必修課,對此她毫無怨言,甚至後來還無師自通學會了揉肩、捶背、按腰等各項技能,伺候得路朝天好不舒服。
而對於路朝天來說,小丫頭最大的功能當屬貼身保鏢,有她在,無論是獨孤信還是沈城都沒有再來找他的麻煩。
除了那晚沈城派來紫衫少年……
其實路朝天也知道,像沈城這樣有頭有臉的公子爺,又是熱血方剛的年輕人,受了辱之後絕不可能厚著臉皮相安無事的,麻煩遲早還會再找上門來,但他心裡絲毫不為所動。
有路小洛在,誰怕誰?
況且他本人也不是任人捏的軟柿子,惹急了誰剁了誰猶未可知。
這一天,路朝天正在半空裡磨煉技術,一個穿著白衣、身披白袍,身材頎長的少年從遠處走來,停在院外,仰面將他望著,鼓掌連連笑道:“好,好!”
路朝天聞聲飛了下來,見這少年五官清秀,眉眼乾淨,皮膚也白嫩得很,但卻並不是個女人,好奇的問了問:“閣下是?”
“在下朱常見。”少年說道,“前幾日東郊野外那場飆劍大賽,我就在場下目睹著整個過程,我見路公子身法奇特,姿勢巧妙,對飛劍的操控出神入化,連沈鳳靈沈大小姐都敗給了你,實在不勝欽佩,所以今日特來拜路公子為師,望路公子收我為徒,不吝賜教。”
這人說話倒也老實乾脆,原來他是來拜師的。
路朝天拱了拱手,微笑道:“拜師就免了,你若對飆劍有興趣,咱們可以交一個朋友。”
朱常見微微沉吟,道:“也好,無論師徒還是朋友,隻要能向路公子學習飆劍技藝就行。”
路朝天哈哈大笑,拉開籬笆側過身子請朱常見進門。
朱常見走進院子,看見坐在門口屋簷下的路小洛,眼睛頓時發起了光,道:“咦,這位是?”
路朝天微微一笑,道:“這是在下的舍妹,名叫路小洛。”
朱常見驚歎道:“嘖嘖,這容貌,這氣質,冰肌玉骨,仙氣飄飄,簡直是天仙下凡哪!”他走到路小洛身邊,繞著小丫頭來回打量,不停地點頭讚歎,接著道:“看這眼眸,看這臉蛋,看這背影,長歌城的人都說論容貌無人能出獨孤小姐和沈大小姐之右,但依我之見,以小洛姑娘的潛力,假以時日必能遠遠超過她們,
成為長歌城排名第一的大美人,甚至聞名整個大齊帝國!” 他自顧自一番讚美,路朝天卻雙手叉腰玩味的將他瞟著,臉上的表情變得有些奇怪,道:“這位朱兄弟,你究竟是來學劍的還是?你若是為了別的目的,那還是請你快快離開吧,不要打擾我練劍。”
朱常見面色一驚,連連搖手道:“不不不,我是來學劍的,我是來學劍的……”
他一臉驚慌,又有些尷尬,向路小洛弓了弓腰,道:“在下無意唐突小洛姑娘,望小洛姑娘不要怪罪。”
路小洛沒有開口,隻是有些怯生生的看著他。
路朝天皺眉道:“好了好了,你要學劍的話就跟我來。”
說完他走到朱常見的面前,一把拉起朱常見的手腕,再用力一甩,將其甩到了十丈高處,只見一條斜向上的拋物線在半空劃出,到達頂點之時,朱常見卻並未下落,他忽然召出了飛劍,踩著劍凌空而立。
路朝天跟著飛了上去,道:“飛兩圈給我看看。”
於是朱常見馳劍在空中繞著路朝天飛了幾圈,以他的速度,比路朝天還慢許多,顯然也是個一星劍意的劍士。
之後路朝天便開始與他交流飛劍漂移各方面的技術,朱常見基本上也學得很用心,隻是不時向下望去,對著路小洛傻笑。
路小洛隻是好奇的看了他兩眼,卻也不理會他。
到了午飯時間,小丫頭呼喚自己的二哥下來吃飯,待朱常見跟著路朝天馳劍飛下時,她卻笑了笑看著朱常見說道:“不好意思喲,沒有做你的飯!”
朱常見嘿嘿笑了兩聲,卻也毫不見怪,道:“沒關系的小洛姑娘,我自己回家吃。”
接著他就離去了,待路朝天和路小洛剛吃完午飯,他居然又來了,而且手裡還提著一個食盒,笑嘻嘻的對路小洛說道:“小洛姑娘,這是我的晚飯,麻煩你做晚飯的時候順便幫我熱一熱。”
路小洛看了看他手裡的食盒,然後又抬起頭奇怪的盯著他,眼裡寫著四個字:“真是奇葩!”
就這樣,朱常見幾乎每天都會來找路朝天練劍,有時候還會給路小洛帶點好吃的,望著她笑,活像個追星族,又帶點舔狗的嫌疑。
除了朱常見之外,陸續又有少年尋來,理由都是一樣:為了學習飛劍漂移技術。
至於他們究竟是不是真心想要學習飛劍漂移,路朝天沒有深究,隻是耐心教導,他並不害怕泄露技術。
在他看來,飛劍漂移的普及對飆劍比賽的推廣百利而無一害,雖然對他自身的統治力會發生威脅,但對這項比賽的長遠發展絕對是有益的,而隻有這項長期比賽健康發展下去, 他才有希望獲得更多的收益。
於是人多了起來,整個院子也熱鬧起來,所有人都對路朝天很恭敬,大家一起練劍,一起吃喝玩樂,作為主人,錢當然都是由路朝天出的。
路朝天並不在乎,他想當首富,但他並不是一個很喜歡錢的人,更不是一個摳門兒的人,這看似矛盾,其實一點也不矛盾。
相比兜裡的金幣,路朝天更喜歡熱鬧的氣氛,喜歡很多人坐在一堆喝酒聊天的感覺,偶爾有人講兩個葷段子來消遣消遣,那是再好不過的。
於是,他就過上了每天和二十幾個劍友一起練練劍、吹吹牛的生活,小丫頭負責做飯,用一口很大的鍋,做很多的飯。
路小洛不太開心,並不是因為做的飯太多了,而是因為她不喜歡這種氣氛,相比這麽多不認識的人湊在一堆鬧哄哄的,她還是喜歡只和路朝天在一起時的二人世界。
“一群臭男人,哼!”
小丫頭一個人在廚房裡忙活著,將鍋碗鏟子砸得哐當當的響,發泄著心中的不滿。
然而,這樣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太久,因為路朝天的五萬金幣很快就花光了,往日的大魚大肉美酒佳肴,突然間變成了稀飯泡菜,大家似乎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所以第二天竟然不約而同的都沒有再來。
隻有一個人雷打不動的來了,那就是朱常見。
他還是一臉笑嘻嘻的樣子,提著一個比第一天更大的食盒,裡面裝著一壺陳年美酒和幾個好菜。
路朝天哈哈大笑,這他媽的,二十幾條狗裡面總算還有一條不是“白眼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