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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開始當大佬》第二百八十四章 怪不得你妹妹和你不1條心呢
?“誒!過年回家和平時能比嗎?平時回家,當天就回來了,頂多住一個晚上。這次回去,起碼要住半個月呢。”老姐說。

 “好吧,你說的有理。可帶這麽多東西,還有那麽多禮物,怎麽帶?”

 鄭歌無語道。

 家裡那麽多親戚,再怎麽說也是發達了,過年回家,春節串門,送個禮物啥的,是必須的。

 “禮物我們自己帶回去,這些東西托運。”

 老姐說。“好吧,你說的有理,聽你的。”

 鄭歌搖搖頭,悠哉的坐在發沙發上。反正東西再多,也不用他自己拎。盡管春節了,但自己身邊,也不能沒人。

 給阿正放假了一天,回家過了大年夜。初一回來繼續上班。

 這期間,也有很多保鏢值班。

 ……

 19號上午10點,鄭詩、鄭歌姐弟倆下了樓。

 大包小包,由後面的保鏢拎著。

 “哥,姐。”

 剛下樓,就看到一個女孩走了過來,正是堂妹鄭曉。

 “曉曉來了,正好,上車吧,我們去機場。”

 鄭歌笑道。

 之前就和鄭曉約好了,一起回老家的。

 鄭曉家裡,也搬到了洛城,距離鄭歌家隔著兩條街,也不算太遠。

 “嗯嗯。”

 鄭曉應了一聲,上車朝機場而去。

 ……

 中午,航班在洛城機場降落。

 鄭歌一行人走出機場,接機的是長歌投資在洛城的辦事處。

 “姐,哥,再見,下午找你們玩。”

 路過一座小區前,鄭曉拎著行李下了車,她家就在這邊。

 “好。”

 鄭歌笑了笑,看著鄭曉離開。

 這些日子,鄭曉在音舞做的越來越好了。加上有意的提拔,目前鄭曉已經擔任主管的職位了。

 下一步,就是部門副經理了。

 等她做到一定程度,杜益也就可以從總經理的位置上滾蛋了。

 ……

 “爸媽。”

 回到家,剛到小區門口,就看到了老爸老媽。

 “回來了,走吧,回家。”

 老媽上下打量了姐弟倆一眼,點點頭。

 老爸也是平靜的點點頭,跟著轉身離開。

 “姐,有點不對啊!”

 鄭歌眨了眨了眼。

 看老爸老媽的樣子,明顯是為了接他們的。可看著,怎一點也不熱情啊!不應該是先來個擁抱嗎?

 鄭詩臉色有些變了,“老弟,我覺得……有危險。”

 鄭歌:“……”

 “屁的危險,走吧。”

 鄭歌瞥了下嘴,回到自己家裡,能有啥危險?

 “年輕啊!”鄭詩搖搖頭,跟了進去。

 ……

 回到家,餐桌上已經準備好了午飯。

 挺豐盛的,雞鴨魚肉、葷的素的,樣樣齊全。

 鄭歌拿起筷子,正要夾一塊牛肉。

 結果被老媽敲了一下筷子,“等會兒。”

 鄭歌茫然的放下筷子,這是要幹嘛呢?

 鄭詩捂了捂臉,看看門口,有種奪門逃跑的衝動。

 “小歌啊!”

 老爸倒了杯酒,他的病情逐漸好轉,可以喝點小酒了,“去年你事業剛起步,比較忙,所以去年你回來,我和你媽也沒催你。但今年,你這公司也穩定了,可以考慮考慮自己的事了。我和你媽也不是要催你,主要是你年齡也不小了,平時在這方面,多關注一下。”

 鄭歌瞬間恍然,怪不得老姐那個樣子,原來這是催婚啊!

 他倒還是第一次遇到,感覺有些新奇。

 轉頭看看老姐,看來她不是第一次了。

 也是,老姐都26了,翻過年都27了。

 “爸媽,這個不用你們催啊!我一直再找啊!隻是一直沒遇到合適的。您們也知道,對這種事我一直是比較積極的,大學時期,我不都談了女朋友來著?”

 鄭歌坦然道。

 “嗯!那倒也是,這點比你姐強。”老媽讚同的點點頭。

 鄭詩嘟了嘟嘴,一臉委屈。

 “你說的也對,要慢慢遇才行。現在這社會,有些女孩……”說著,老媽搖搖頭,“找女朋友,要擦亮眼。別被網上說的什麽拜金女,鑽了空子。”

 對於兒子現在的社會地位,他們老兩口自然是清楚的。

 也清楚,自家兒子願意的話,恐怕10分鍾內,都能給他們帶個兒媳婦回來。

 所以他們也不敢催得太緊,生怕催急了,胡亂帶個回來。

 如果帶個那什麽……那就要命了。

 兒子這邊說好了,看向女兒。

 “媽,我這兒也急不得,得慢慢來。再說,我都還沒畢業呢。”

 鄭詩率先說。

 “懶得說你,吃飯。”

 老媽瞪了鄭詩一眼,給鄭歌夾了塊牛肉。

 鄭詩無語,這待遇怎麽就這麽不一樣呢?

 “小詩啊!這學歷啊!差不多就行了。自己的終身大事,不能等了。”

 老爸說。

 “我知道啊!我也在遇啊!小歌還無所謂。就算遇到壞女人,頂多被騙點錢。我可是女孩子啊!一定要謹慎才行,小弟,你說是吧。”

 鄭詩眨眨眼笑眯眯道。

 鄭歌:“……”

 呵呵!您是謹慎過頭了吧。

 ……

 一頓飯,還算溫馨。對於婚事啥的,父母二老也就是提提,也沒催促,更沒有提著讓他們相親啥的。

 盡管有些親戚朋友,想要給兒子女兒說媒來著,但都被他們二老推了。

 在二老看來,自己兒女還需要相親?

 一個快要考博的準博士。

 一個百億大富豪。

 還用去相親?

 ……

 接下來的幾天,鄭歌整天宅在家裡。

 盡管房子小了許多,但感覺比起在魔都時,舒服多了。

 起碼不用每天吃快餐了。

 每天睜開眼,飯桌上就是熱氣騰騰的小米粥、油膜。

 唯一有點不好的是,老家比起魔都,天冷多了。

 在魔都,一件羊毛衫,一件外套就行了。

 在老家就不行了, 不出門還無所謂,家裡有暖氣。但要出門的話,就得羽絨服、圍脖齊上陣了。

 轉眼間,已經回家四五天了。

 今天是臘月二十九,鄭歌裹得嚴嚴實實,離開了家。

 之前和陳阿寶約好了,今天聚聚。

 不然過了年,就沒時間了。

 ……

 洛城北區,一家飯店裡。

 包間裡,鄭歌、陳阿寶,還有幾個玩的比較好的同學朋友。

 “阿寶,怎麽沒帶三寶一起來?你這家夥也是的,每次聚餐吃大餐,都不帶妹妹一起,怪不得三寶不和你一條心呢。”

 鄭歌夾了一塊兔子肉放在嘴裡,感覺味道差了不少。不過也算還行,畢竟這家飯店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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