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這聲“升堂”,喊的是中氣十足、威嚴無比,差點就趕上宮裡那些沒有卵蛋的太監了。
若是,再將他那張小白臉塗黑,那簡直就是妥妥的少年包青天啊!
嘿嘿!那估計他就不能再叫李白了!
否則肯定有人會吐槽:“媽蛋呀!黑的跟驢糞蛋子似的,還有臉叫李白?這不是李黑子嗎?”
言歸正傳。
隨著衙役們的堂威聲過後,水火大棍“砰砰”杵地,大堂神聖、不容侵犯的味道,一下子還真就濃烈了起來。
大堂周圍,柵欄之外,老百姓圍的水泄不通,全都是來看熱鬧的。
不得不說,這個時代的人,生活之愜意啊!
這要放到後世,誰有閑工夫來看這個?
一個個都忙的跟狗似的,連走路都是來去匆匆的,也不知道在忙啥?
唉!那可真是一群,迷失在火紅時代裡的可憐蟲!
李白無暇吐槽,他還忙著呢!為了震懾宵小,他得繼續王八之氣側漏!
隨著書吏一聲:“縣尊升堂問案,閑雜人等切勿喧嘩!”
之後,衙役放行。
一位民婦登時就衝上了大堂。
衝著堂上李白規規矩矩見禮之後,她哭喪著臉高聲喊道:“求縣尊為民婦主持公道啊!”
李白見其嚎得淒慘,第一反應就是,不會是被人強暴了吧!
“哎呀!頭痛!這個時代,可沒有那麽多的先進儀器,可以查查精斑、雕毛啥得!這種案子不好辦啊!”
不過,隨即他就否定了自己的臆測。
因為,這個民婦長的實在是太那啥了!
五大三粗不說,年齡看上去隻怕也有四五十歲了。
強奸犯就是腦子進水了,恐怕也不會選擇這樣的目標吧?
那不是純粹找虐嗎?
果不其然,民婦一指身後的一群人,說道:“他們之中,有人偷了民婦的報曉雞!”
李白終於松了一口氣,原來就是個偷雞摸狗的小案子啊!
於是,他一拍驚堂木,氣定神閑、不緊不慢道:“堂下何人?家居何處?何時丟的雞?你又憑什麽斷定是他們偷了你的雞?”
聽著貌似白話了一大堆,實際上他說的就是後世警察辦案的口頭禪:“姓名?性別?年齡?籍貫?”
隻是他覺得,再問人家性別,實在是有點拉低自己的智商,故而略做改動。
民婦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嫌疑人們也逼逼叨叨個沒完,不過李白終於是聽明白了。
這個雞主,[哈哈!咱暫且用這個稱呼吧!見諒哈!]懷疑鄰居中有人偷了她的大公雞,這口氣實在咽不下去,每日早晚總是罵街,擾得街坊四鄰不得安生。
昨日,路遇一人告訴她,新任縣尊明察秋毫,是個謫仙人般的人物。
於是,她便吵吵鬧鬧要告官。
一幫鄰居也是沒有辦法,實在是煩不勝煩,為了自證清白,便全都跟著她一起來到了縣衙。
李白心中鬱悶無比啊!
很明顯嘛!這肯定是有心人在扇陰風點鬼火。
這特麽都半個月前的事了,怎麽查?
再說了,讓老子堂堂一縣之尊,去追查一隻雞?特麽當老子是掃黃打非辦公室主任嗎?
李白威嚴的掃堂下眾人,這些街坊鄰居卻個個喊冤不停。
一沒有物證,二沒有目擊者,這案子雖小,但破案的難度一點兒也不小啊
!
李白頭痛之下,
突然計上心來。 心中大定之後,王八之氣再次側漏。
“刁民!全都是刁民!俗話說得好,遠親不如近鄰,睦鄰友好、互幫互助方為正道!你們可倒好!有人偷雞,有人罵街!簡直不成體統!本官既有教導鄉梓之責,那就先罰你們跪在堂前思過!”
李白板著臉一通胡謅八扯,還真將這幫人唬得不輕,一個個跪在那裡規規矩矩,誰也不敢有異議。
既然這幫子人已經跪在堂上思過了,李白便示意書吏傳下一個訴訟者上堂。
不多時,就見一位年輕婦人悲悲切切的走上堂來,聲稱自己是柳於氏,丈夫在外經商,平日裡家中隻有她和小姑兩人。
昨日晚間,她回家時聞聽小姑呼喊救命。
進屋時迎面撞見一人,黑燈瞎火的也看不清楚,見對方倉皇欲逃,她便下意識的一把撕扯住了此人衣衫。
誰曾想這是個男人,可能是怕暴露真面目,三兩下就將柳於氏撂倒,逃之夭夭了。
直到,柳於氏蘇醒之後從地上爬起來點亮燈火,這才發現小姑子已經死了。
小姑子的那副慘像,一下子又把柳於氏嚇暈了過去。
再次醒來之後,情知事關重大,於是她就鬥膽敲響了衙門口的鳴冤鼓。
此案,已經從民事案件上升到了刑事案件,李白不敢怠慢,立即責令李光讚帶著仵作及衙役, 前去勘察現場。
他則細細詢問柳於氏,與案情相關的一些細節。
半晌之後,他終於得知,歹徒逃走之時,撕扯中有被柳於氏撓傷的細節。
而且,很關鍵的一點便是,歹徒逃走之時,院子裡家養的黃狗,竟然沒有狂吠不止。
李白心中大概有了眉目,靜等李光讚傳回現場勘察報告。
不多時,李光讚氣喘籲籲的回來了。
了解了情況的李白,當即命人將柳於氏所提供的青壯男性嫌疑人,全部傳喚來縣衙大堂。
李光讚再次領命而去,李白也再次示意書吏傳下一個訴訟者上堂。
柵欄外面看熱鬧的老百姓,看了半天了卻一點戲肉都沒看到,頓時竊竊私語起來。
無非就是覺得,這個李大縣令審的這特麽是個狗屁案!
不但毫無章法可言,而且還有點猴子掰苞米的趨勢。
前面兩個案子,尚未審清楚,為何又讓下一個訴訟者上堂?妥妥的一個昏庸之官嘛!
李白心中有數,故而充耳不聞,依然我行我素。
這時,一名中年貨郎走上堂來,說他賣貨時被圍觀眾人人混水摸魚,偷走了一隻發簪。
但是不確定究竟是何人所為,故而前來請縣尊決斷。
李白那個氣呀!
這怎麽全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合著是覺得打官司不收訴訟費是怎滴?這要擱在後世,豈不是賠到姥姥家去了嗎?
腹誹歸腹誹,可是案子還是得斷滴!誰讓他裝逼學那什麽包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