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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是李白》第150章 李林甫史思明
  口蜜腹劍的李林甫,日日打雁,不曾想,反被雁啄瞎了眼。

  河西節度使王忠嗣,彈劾安祿山狼子野心日後勢必會造反之時,李林甫還不遺余力的為安祿山辯白。

  這才事隔多久?安祿山就恩將仇報將李林甫給賣了!

  而且手法很老套嘛!

  楊國忠與安祿山合謀,誣告李林甫與叛將阿布思約維父子,同謀造反。

  安祿山果然心思縝密!不但偽造了物證,而且還無中生有的派阿布思部落的降將入朝作人證。

  端的是準備充分,不栽贓死人不償命啊!

  謀反又見謀反!李隆基前番好不容易才饒過了王忠嗣,這一次,他下定決心要殺猴駭雞。

  恰巧,李林甫的女婿楊齊宣是個軟蛋!真應了那句話了!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楊齊宣見老丈人牆倒眾人推,大勢已去,本著坦白從寬,檢舉有功的原則。

  再加上,安祿山的一番威逼利誘,他便改換門庭投入到了楊國忠門下。

  之後,更是附和楊國忠,不但主動出面證實老丈人確實有謀反之心,而且還休妻與之劃清界線。

  這一子,本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骨的李林甫,哪裡受的了呀?

  這可是半個兒啊!

  被自己兒子致命一擊,想想悲哀吧?

  氣急攻心之下,一口氣沒上來,活活氣死了!

  李隆基聽聞之後,絲毫也不憐憫。

  “哼!死了就可以逃避罪責嗎?削去官爵!抄沒家產!族中男子流放戍邊!女子充入教坊為奴為婢!”

  伴君如伴虎,古人誠不我欺也!

  不久後,李隆基命人劈開李林甫的棺木,挖出口內含珠,剝下金紫朝服,改用小棺以庶人之禮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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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林甫的子侄也被流放嶺南、黔中戍邊,妻女充入教坊司為奴為婢,親黨中則有五十余人紛紛被貶官。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倒霉殃及池魚!

  與之相比,還是後世好啊!那些貪官汙吏,亦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但事發之後,妻子、兒女、小老婆,不照樣逍遙快活嗎?

  換個IP人家照樣是人上人!

  還真不是窮潘磕芄煌湎畋車危

  好了,不發牢騷了!老老實實碼字吧!言歸正傳!

  李林甫嗝屁了,楊國忠正式登上相位。

  李隆基對自己的這個大舅子,那是信任有加啊!

  更加變本加厲的安逸享樂,不但大修宮室,而且專以聲色自娛,生活極其奢侈荒淫。

  李林甫為相期間,杜絕言路,嫉賢妒能,一手遮天、為所欲為。

  楊國忠為相後。擅權跋扈的程度,比之李林甫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人兼領四十多個職務,且都是顯職、要職,官銜之多堪比滿清巨貪和和中堂。

  執政期間更是賣官鬻爵,搜刮無度,使大唐帝國之政治更加的腐敗不堪。

  楊國忠站穩了腳跟之後,手越伸越長,終於同安祿山起了齷蹉。

  有一類人,隻可以同患難而不可以同富貴,楊國忠恰恰就屬於這一類人。

  如今大權在握,皇帝陛下面前又有妹子楊玉環替他周旋,他哪裡還會再將安祿山這個便宜外甥放在眼裡?

  楊國忠吸取了李林甫倒台的教訓,他覺得李林甫之所以悲慘收場,最最關鍵的就是手裡沒有兵權。

  若是手裡握有幾個軍鎮,即便就是李隆基也不敢想殺就殺吧?

  有了這樣的認識,楊國忠先將劍南道節度使之職收入囊中。

  可是劍南道屬於小軍鎮,僅有兩萬左右的兵馬,焉能附合他的意圖?

  要劃拉,也得劃拉個大軍鎮不是?

  於是,他就將主意打到了安祿山碗裡。

  “范陽軍鎮擁有近十萬軍隊,若是能將范陽節度使之位搞到手,一個頂三,豈不美哉?”

  楊國忠一邊意淫著,就一邊開始了毫無顧忌的拉攏。

  話說,拉攏別人不行嗎?為啥非要挖安祿山的牆角呢?多傷和氣呀?

  哏哏!一是,楊國忠就看上范陽節度使這個位置了。

  二是,其實,他就想讓安祿山屈服。

  人牛逼了,就想專治各種不服嘛!是不是?不排除有較勁的成份!

  三嘛!人熟好下手唄!這個,誰不知道誰呀!是不是?兵法還有雲,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嘛!

  再說了,即便是到了後世,都還“殺熟”呢?充分證明這一招的生命力與成功率,那還是灰常高的嘛!

  那他拉攏的對象都有誰呢?

  別人咱們且先不論,隻說一個人,那就是范陽鎮都知兵馬使史思明。

  史思明何人?

  他本是寧夷州人,原姓阿史那,名乾。

  不僅同安祿山是同鄉,而且兩人還是光著屁股一起長大的發小。

  兩人那關系,絲毫不亞於有基情的某某和某某。

  總之,啊!那比同穿一條褲子的關系可好多了!

  年輕時,二人同時被封為捉生將。

  史思明驍勇善戰,胸懷才略,因此多次建立戰功,也很受李隆基賞識,“思明”之名便是李隆基所賜。

  楊國忠利令智昏,竟然拉攏到了史思明頭上,真是,真是,狂妄自、大外加無知無畏啊!

  他也不打聽打聽,史思明這個家夥是怎麽起家的?

  前面咱們說過了,安祿山安胖子,那是靠給人當乾兒子起的家!

  給人當乾兒那活兒,他灰常在行啊!

  楊玉環整整比他小十七八歲,他竟然毫無違和感的認做了乾媽!

  這個、這個,實在是,非高手不能為啊!

  盡管後世也有小狼狗到處認乾媽的,可是也沒有老男人認個少婦當乾媽的吧?

  大不了,也就是床上乾爹、乾女兒啥的!哈?跟安胖子沒法比!

  史思明也有特長!

  這貨!憑騙起家。

  開元二十四年,也就是公元七百三十六年,史思明因欠官府債款走投無路,逃亡到北邊的奚族地區,結果被一向排外的奚族人捉住。

  奚族人想殺死他這個外地人,可是,史思明臨危不懼,一本正經的說道:“我乃大唐使者,誰敢殺我?若是不怕惹下大禍,你們就動手吧!”

  奚王,還真被他這副氣勢給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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