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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歌王》第二章 苦命鴛鴦
  不知道是不是巡演開的太頻繁,嗓子超負荷的運作了。

  再加上生活不規律,休息太少,抽煙太多。

  在當年年底,原主就查出了患有咽喉癌,還是中晚期,癌細胞已經擴散了。

  他的演藝事業就此戛然而止。

  他被送到國外治療。

  世界上最頂尖的醫療團隊,給出了很不好的診斷結果。

  他的病幾乎沒救了,只剩下活長活短的問題。

  短不過三個月,長不過一年。

  他背後最重要的推手,也是他當時的地下戀人戚芳芳,看到這個結果,直接就把原主給放棄了。

  原主一個人被留在國外的醫療機構中等死。

  他那時才20歲,被資本拋棄,被愛人舍離,每天都面對著冰冷的病房和痛苦的治療,一個人默默的等死。

  那滋味……真是苦不堪言。

  就在他人生中最黑暗最無助的時刻,運氣女神給他送來了一縷陽光。

  他高中時交往過的女朋友黎歌,在醫院中找到了他。

  這個黎歌就是他手機合照中的小個子甜美女生。

  兩人在高中時期曾談過一年多的戀愛。

  後來被老師和家長一起發力給拆散了。

  黎歌高二沒讀完,就被家裡人給硬送去美國留學了。

  黎歌出國後,兩人仍有聯系。

  一直到原主父母離世,他遭受了巨大的打擊,一度封閉自己,兩人才漸漸失聯。

  後來原主一飛衝天成了小歌王。

  在美國學習影視製作的黎歌,又開始關注原主了,並加入了原主的歌迷會。

  原主因病告別演藝圈後,歌迷們漸漸遺忘了他,黎歌卻一直心系原主。

  後來經過多方渠道打聽,黎歌得知了原主在達拉斯的克萊門茨大學腫瘤放射科綜合護理中心治病,便一個人驅車從加州殺到了達拉斯找原主。

  黎歌找到原主時,原主已經病入膏肓,不成人樣了。

  癌細胞早就擴散到了他身體多處器官,他最多再撐一個月了。

  黎歌看到原主後,哭成了淚人。

  原主看到黎歌,眼眶也濕潤了。

  他沒想到陪自己最後一程的,會是許久未見的黎歌。

  得知原主時日不多,黎歌暫時放掉了學業,請假在達拉斯陪原主走最後一程。

  這一陪,就陪了小三年。

  不知道是黎歌的悉心照顧帶給了原主活下去的希望,還是原主命中自帶從天堂到地獄往返過山車的屬性。

  黎歌出現以後,原主身體裡不停擴散的癌細胞發生了神奇的自抑現象。

  之後又經過了將近三年的漫長治療,原主身體裡的癌細胞被清除乾淨了,他奇跡般的康復了。

  卻由於嗓子開了好幾次刀,聲帶有被切割,他的嗓子還是廢了,再也唱不出曾經的裂帛高音。

  在他治病的這三年中,黎歌加州德州兩邊跑,一邊學習一邊照顧他。

  兩個獨居海外的年輕人,不可自拔的重燃了愛火。

  後來黎歌大學畢業了,仍留在美國陪了原主半年。

  一直等到原主徹底康復,兩個人才一起回國發展。

  那時的他們都隻有23歲,正值青春年華。

  黎歌學習影視創作,立志成為大導演,她最想拍的就是原主的故事。

  所以她希望原主可以重返演藝圈,再塑輝煌。

  雖然原主唱不了歌了,但他曾經達到過很高的高度,

身上又有就戰勝癌症病魔的勵志經歷,復出後,轉型做其他類型的藝人,比如演員之類的,依舊能闖出一片天。  黎歌家裡有雄厚的演藝圈背景。

  她父親黎從德是帝都衛視的副台長,母親楊麗英是知名演員。

  她家裡還有很多親戚都在這個圈子混,圈內好友眾多,資源極其豐富。

  黎歌天真的以為,憑他們家的資源背景,絕對能把她和原主給推起來。

  隻要他們足夠努力,肯定能收獲屬於他們的一方天地。

  可惜她太高估了她父母對她的溺愛程度。

  當她高高興興的把原主帶到父母面前,以男朋友的身份介紹過原主後。

  她父親一點面子都不給的當場就把原主給撅了,差點沒掀桌子。

  她母親也不讚同兩個人在一起,給了原主很冷淡的臉色。

  他們太知道原主是誰了。

  當年就是因為這個小混蛋和他們女兒早戀,他們才迫不得已的把女兒給送出國去讀書。

  後來原主有過名動天下的小歌王經歷,但那早就是過眼雲煙了。

  別說原主那時已經隕落,就算他還是一飛衝天的態勢,黎從德也不允許他女兒和這樣的人談戀愛。

  楊麗英則是覺得原主一沒錢、二沒勢、還病懨懨的沒有一副好身體,跟這樣的男人,他們女兒太吃虧了。

  總之這段關系,他們說什麽都不會支持。

  就算黎歌以死相逼,他們也絕不支持。

  為了原主,黎歌和家裡人鬧翻了天。

  知道女兒一根筋,認準了一件事就不會再變。

  黎從德和楊麗英隻好單獨找原主談話,希望原主可以知難而退,他們門不當,戶不對,就算有緣,也屬沒份,不要再浪費彼此的時間了,否則誤人誤己。

  原主不想黎歌和家裡人鬧成那樣,也確實覺得病後的自己配不上黎歌,便和黎歌提出了分手。

  他是真心想和黎歌分手,不再耽誤黎歌的大好青春。

  黎歌卻認定了原主,死都不變了。

  她覺得是老天爺讓他們在一起的。

  原主的命是她救回來的,原主若非要和她分手,就把命先還給她。

  這一語成讖。

  原主的命還真的差點又丟了。

  黎歌離家出走後,和原主同居到了原主父母留下的小房子裡。

  就是楊衝現在睡覺的這個小窩,過起了苦命鴛鴦的生活。

  當年走紅,原主掙到一些錢,但全都扔在達拉斯的腫瘤中心買命了。

  回國以後,他基本處於身無分文的狀態。

  從北大退學,讓他丟了學歷。

  他也沒有別的特長,身體還不好,想找份工作處處碰壁。

  想回演藝圈,又被黎從德這個京圈大佬給封殺了,幾乎是無路可走。

  黎歌脫離了家人的幫助後,憑自己的努力去一家小的影視公司應聘當上了個電視編輯,掙的錢也不多。

  兩個人的小日子過的相當艱苦。

  黎歌很享受這種苦中作樂的生活。

  隻要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就算天塌下來,她也願意用自己的小肩膀扛住。

  但對於原主來說,這樣的生活真的太苦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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