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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大農梟》第13章 進城前的準備
  “快樂池塘栽種了,夢想就變成海洋,鼓的眼睛大嘴巴,同樣唱的響亮,借我一雙小翅膀,就能飛向太陽,我相信,奇跡就在身上,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歌謠是一路伴隨著隊伍行進而唱響的,孩子們在於秋的帶領下,唱的很歡實,這種群體發出來的龐大音量,也能驅趕一些敢於窺視他們的野獸,主要是壓製那幾頭被婦人們抬著的野豬崽哼哼唧唧的叫喚聲。

  山坳裡被火燒死的小動物可能會很多,山龜,蛇,還有一些藏在地下土洞裡的動物,大多都沒有及時跑到安全區域,但絕不包括生養這四頭小豬崽的大野豬,他們的生存能力可比這些小野豬強的多,應該是正好外出覓食了,沒趕上回來。

  今後想要在這種山林裡生活,如何對付野獸,也是必須考慮的一個問題。

  於秋並不打算讓大家將這些獵物全部都吃掉,像刺蝟,身上沒有幾兩肉,但卻是藥鋪裡經常收購的東西,小兔子,養大了吃才劃算,而且,兔子的繁殖速度僅次於老鼠,除了能夠貢獻肉食之外,皮毛也是北方做衣服的好材料。

  大家現在對於秋的決定基本不再有意見了,兩次打臉讓他們清醒的認識到,於秋雖然在某些事情上顯得不靠譜,但是在他非常堅持的事情上,還是有點給力的。

  於是,如何去持莩歉霞鎏統晌舜蠹乙宦坊乩刺致鄣氖慮椋誶锝淮舜蠹液芏嘈枰⒁獾奈侍狻

  “秋哥兒,我想養這些兔寶寶。”年紀最小,沒有被於秋分派任務的小冬,寶貝似的撫摸著壞裡那個隻有於秋手掌那麽大的小兔子道。

  “嗯,回去了之後,我讓孫大娘給你劈好竹篾,請陳五娘幫你打幾個籠子,你就可以把這些小兔子全部都養起來了,我跟你說,這兔子下崽可快了,你要是養的好,大家以後就都有兔子肉吃了。”

  這些孩子總能勾起於秋對後世的一些回憶,也不知道自己的兩個孩子過的好不好,想到自己現在的處境。

  哎!

  於秋隻能唏噓一聲。

  “可是,兔寶寶沒有了父母,會不開心的,我們不吃它們的父母好嗎?”

  於秋很想告訴小冬,抓到的那幾隻大兔子,未必就是這些小兔子的父母,但是,話到嘴邊,還是收回去了,這孩子或許是因為自己的父母不全,才更加想看到一個健全的兔子家庭。

  興趣愛好,能使人在一個方面有超出常人的進步,在所有孩子看到兔子隻把它當食物的情況下,小冬想到養它,於秋就覺得,這孩子對於養殖小動物,肯定有一定的天賦,至少是個超出普通人的興趣愛好者,會比別人投入更多的精力來研究。

  於是,於秋摸了摸小冬的頭笑道,“行,大兔子小兔子,就全部都交給你養了,如果你忙不過來,可以找村裡的姐姐妹妹一起幫忙。”

  得到於秋的許諾,小冬重重的點了點頭,本來覺得非常沉重的腳步,也走的更加歡快了一些,眼看著天色漸黑,大家也快要走出山林了,於秋卻是落後了兩步,與趙七娘等婦人並行,問出了一個他剛來村子時就想問的問題。

  “這些孩子們怎麽都起的小名,他們就沒有姓氏的嗎?”

  聞言,趙七娘面色一凝,想了想之後才開口道,“咱們村其實在十多年前的時候就叫寡婦村了。自喜兒之後出生的孩子,至少有一半並不知道誰是他們的親爹,所以,後來咱們一合計,就都不給他們取大名了,

免得其中一些孩子被嘲笑是野種。”  “這……”

  於秋喉嚨裡好像堵了一根刺一樣,硬是沒有說出話來。

  戰亂的年代,婦人都是被亂兵欺凌的對象,這些寡婦們,得要多麽的頑強,才能在這個世道活下來啊!

  作為一個資深餐飲行業從業者,專業大廚,對於剝皮取肉的工作,於秋自然是再熟悉不過了,一張完好的皮,可比一張被弓箭或者捕獸利器穿透過的動物皮要值錢的多,在於秋穿越之前,原主也是有近一年穿州過縣的逃命經歷的,對於一些東西的市價,他也有些了解。

  黃鼠狼的皮比兔皮要值錢一些,一張好皮,至少能賣到三百文以上,刺蝟沒有幾兩肉,殺了吃不劃算,賣到藥鋪,卻是能有一個不錯的價格。

  目前整個河北之地到處都是戰爭狀態,物價早已失衡,糧食和肉食的價格,都是十分高昂的,一隻原本絕對賣不到一百文的兔子,現在至少可以賣到好幾貫錢。

  為何有這麽高的價?

  因為河北之地,一鬥米的售價,高達三千文,即三足貫錢,而一鬥米不過十二斤左右的重量而已。

  野兔的體型雖然比家兔小的多,但成年大兔子,至少也有五六斤,這可是肉食,比米要貴重的多,隻是小冬要將所有的兔子全養起來,於秋就隻好不將它的價值計算在內了。

  其它能賣的東西合起來算也不少,比如山雞的長尾羽毛,一根就是十文錢以上,這可是有不少根呢!曬乾的臘田鼠肉,一隻現在也能賣到一兩貫錢, 一隻野鴨子則是能賣到好幾貫,沒辦法,誰叫打起仗來,錢都不值錢呢!

  除開四隻小野豬和九小野雞以及所有兔子之外,於秋預計其它獵物可以賣到一兩百貫,聽上去好像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但在鬥米三千錢以上的河北,這也就是幾石糧食的價格而已。

  有了這些錢,他倒是可以淘換一些生產工具,讓村裡的勞動效率更加高效一些,鐵製的犁頭,是他必須要的,不然耕種的系統任務就很難完成,光是這麽一個玩意,就可能花掉他好幾十貫。

  並不是說鐵就有那麽貴,幾十貫錢的重量比一個犁頭要重好幾十倍,論實際價值,鐵遠遠沒有那麽貴,隻是你想要在城裡拿到鐵器,就必須有足夠的錢去賄賂管制鐵器的官員,從隋末大亂開始,就沒有那個軍閥不將鹽鐵設為專賣之物的,劉黑闥也不例外,鐵器就不是一個小老百姓有錢就能隨便買的東西。

  還有諸如鐵鍬,鐮刀,斧頭,鋸子,刨鐵之類的工具,整套打造下來的話,估計賣獵物的這點錢就不夠花了。

  真正想要盈利,賺足大家在接下來一段時間的生活所需,那還是得靠賣饅頭才行。

  不過,進城賣饅頭,也是一種非常冒險的事情,既然要做,準備工作就得做足了。

  索性,孫大娘和陳五娘並沒有讓於秋失望,她們已經將各家的陶鍋陶盆全部集中到了張喜兒的家中,並且,將四套五層的蒸籠格子捆綁固定在了兩架獨輪車上,而各家從盧家借來的麥種,也被她們帶領村裡的女娃磨出來了一小半,足有六百多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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