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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我要當球長》第81章 天選之子!
  面前空地上的這些物品,全部都是槍械和火炮,還有幾箱裝滿地圖的箱子,被吳瀟專門讓天霸放在了吳瀟的寑顛內,地圖這種東西,吳瀟還是覺得保密一些好。

  隨著侍衛們把覆蓋的布匹全部掀開,出現在眾人眼前的軍用物資,共計有槍械11萬支,火炮1200門,彈藥運輸車10輛,子彈炮彈等堆積如山。

  為了最大程度的把金幣花光,吳瀟費盡了腦細胞來調配各種槍械火炮的配比。

  考慮到裡海是個內海,加上現有的船隻已經能夠碾壓裡海沿岸的國家,只要再按照現在的造船水平,造上一些配套及補給運輸的船隻就足夠用了。

  再綜合考慮到,現在的莫桑並沒有在黑海沿岸取得出海口,就算從天霸那裡采購一批艦船,也只能被困在裡海,吳瀟隻好放棄了海軍裝備的購置。

  對於吳瀟來說,現在以及未來的大幾十年內,陸軍是唯一需要形成軍備水平壓製的兵種。

  至於海軍,15世紀歐洲的船隻就已經能夠遠洋航行了,只要控制了陸地,船隻就采用當代的水平來建造就可以了,並不需要過多的關注。

  綜合考慮到未來一段時間內的發展目標,吳瀟從天霸那裡采購了4萬支1450式火繩槍,4萬支1499式滑膛槍,1萬支穆什克特火繩槍和2萬支德爾文前膛槍。

  至於子彈,除了穆什克特和德爾文槍械,吳瀟每支槍配備了能夠打到槍支報廢的彈藥外,1450式和1499式都只不過配備了300發子彈。

  原因就在於德爾文前膛槍太超前了,這個時代吳瀟再發展,再攀科技,也是不可能創造出領先380年的造彈機械的。

  至於穆什克特火繩槍,則是因為該槍支巨大的破壞力,為了防止工藝外傳,除了親衛隊和完全忠心的部隊外,吳瀟不準備輕易裝備。

  這11萬支槍,看起來數量很高,刨去用作備品備件的數量,還剩10萬支。

  再考慮到莫桑現在的人口數量和軍隊數量,第一批能夠裝備的也不過不到7000支,其余的都只能暫時存放起來。

  說起來,槍械還算是比較容易選擇的,但是選擇火炮時,可是把吳瀟腦袋想的嗡嗡疼。

  不同於火繩槍的選擇,火炮不能選太先進的,那樣炮彈打完之後,就成啞炮了,同子彈的原因一樣,太先進的炮彈更是不可能製造出來的。

  采購1445年的火炮也不現實,雖然能采購很多,但是吳瀟是沒有足夠的人數來操縱這些落後的火炮的。

  最關鍵的,還是現在的火炮威力太小了,很多也不過就是1磅炮罷了。

  吳瀟仍記得讀史時看到的一段明清之間的戰史記載。

  作為已經裝備並實現了小炮炮海流,廣泛裝備炮車營的明軍來說,那些被明軍炮轟過無數次的滿人最有發言權。

  根據前世讀過的《滿文老檔》中關於薩爾滸一戰的記載:

  “其時明軍萬人,置大炮一百,小炮一千,雖布列槍炮千百,僅擊亡我後方役兵兩人。

  數人僅中皮肉,並未致傷,猶有一人彈丸透其煖帽,未見受傷,皆乃天神助我避之也。”

  清人的記載雖然有誇大戰果的嫌疑,但是作為學史之人,透過文字來推演事情的本質很重要。

  根據吳瀟結合明軍武備記錄的綜合考慮,明軍的火炮基本就是不足百斤的一磅炮,加上製造水平問題,小炮雖多,確實無用。

  而當時明末的葡萄牙人,

更是視明製火炮為垃圾,只不過相當於歐洲15世紀都快要淘汰的火炮水平。  念及於此,為了實現對歐洲現有火炮的一定壓製,並能通過攀科技來實現火炮及彈藥自製,吳瀟最終選擇的是3磅、4磅、8磅和12磅銅炮。

  3磅炮吳瀟選擇的是奧地利於1750年研製並使用到1800年的3磅銅炮。

  這種3磅炮的炮管具備清晰的線條與簡單實用的炮架,安裝有注意螺絲調控的高度調節器,以及炮架兩邊掛著的操作工具。

  炮管兩邊安裝的圓柱形金屬套,能夠更方便的移動火炮,一根杆子可以從兩個金屬套中間穿過,依靠這兩個金屬套的支撐,對火炮進行移動。

  這種奧地利1750式的3磅火炮,被吳瀟定位為步兵團炮,不用設置專門的炮營,作為和步兵們一起混編的支援火力即可。

  這種3磅炮吳瀟一共采購了200門,剩下的則全部都是4磅到12磅的銅炮。

  綜合考慮到15世紀到18世紀的各國火炮,吳瀟專門選用了以大炮享譽歐陸的法國火炮,並采用了格裡伯瓦火炮體系,為了彈藥製作的標準化,減輕軍工壓力,吳瀟格裡伯瓦火炮體系中16磅及以上的加農炮和要塞炮。

  格裡伯瓦火炮體系選用的銅炮,均是采用濕型鑄造法,將優質的鑄砂和粘土用於製造砂模,而造型步驟則往往用白錫製作的模件來完成,炮管被鑄造堅固並且使用型芯來完成內管。

  脫模冷卻以後,就可以進行鑽孔了,采用一種鑽孔的小型機器,炮孔可以準確的在中軸線和中央圓心中被鑽出,製造出來的銅炮準確度和耐用性大大提高。

  至於同樣被格裡伯瓦發明的彈藥車,吳瀟看中的是它歷史上所采用設計的泛用性,可以被用來裝載多種口徑的炮彈,內部結構也可以隨時被改換去裝載不同種類的炮彈,對於以手工製造為主的15世紀來說,可以大大減輕後勤的壓力。

  除了彈藥車以外,選用格裡伯瓦火炮體系,吳瀟最看中的則是格裡伯瓦提出的部件規則化這一重要的原則。

  正是靠著這一設計原則,按照格裡伯瓦火炮體系製造的銅炮,它們的炮架、牽引車與彈藥車上的任何一個部件都具備互換性,從而在野戰時,一旦因跋涉,天氣或敵軍火力的原因出現損毀,維修工作也會變得非常簡單,因為所有相似功能的部件基本都擁有相近的尺寸。

  4磅、8磅和16磅銅炮組成的跑團,恰恰能在戰場上形成密集的火力覆蓋和火力壓製。

  4磅炮實心彈的有效射程為800-900米,榴散彈為300-500米,霰彈則為300米;

  8磅炮實心彈的有效射程為800-900米,榴散彈為400-600米,霰彈則為400米;

  12磅炮實心彈的有效射程為900-1000米,榴散彈為500-700米,霰彈則為500米。

  靠著這三種炮型,就能在遠距離形成壓倒性優勢,就算僥幸能夠衝出火炮覆蓋區,走到近程則會被密集的火繩槍和滑膛槍組成的彈幕擊得粉碎。

  吳瀟采購的1200門火炮聽起來很多,實際上相比於此時的歐洲中的戰事,並沒有太多壓倒性的優勢。

  此時的歐洲強國們,均裝備著海量的小口徑火炮的,僅僅在8年後的1453年,也就是英法百年戰爭的一場卡斯蒂永會戰,法軍就攜帶了多達300余門火炮和射石炮,31年後的1476年,談不上強國的瑞士,更是在格蘭德森會戰中戰勝查理公爵,並繳獲了勃艮第軍400余門火炮,按照吳瀟自己的估算,整個歐洲陸地上的火炮數量,起碼不下5000門,更別說那些已經開始小規模在艦船上列裝的海軍火炮了。

  吳瀟選用格裡伯瓦火炮體系的另外一個原因,則是考慮到用於鑄造火炮的黃銅材料,是通過把錫和銅以1:10比例混合製作而成的。

  根據吳瀟前世看到的資料,前世的阿塞拜疆,也就是今世的原希瓦爾汗國位於高加索的地區,盛產鐵、銅、鉛、鋅等金屬,而前世的俄羅斯北高加索地區,也就是今世的原加齊庫穆赫地區,恰恰能夠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錫礦產地,雖然產量遠遠比不上華夏,但是用來鑄炮還是完全足夠的。

  正當吳瀟面對被漢人侍衛們帶領下。一同高呼萬歲萬萬歲的人群時,念在身體原因並沒有被吳瀟請來的阿巴亞,正在仆人的攙扶下顫巍巍的走來。

  病情加重,走路都開始顫抖的阿巴亞,走到吳瀟身邊後,迎著眾人的目光,仰天高呼道:

  “神之子!天選之子!

  神之子!天選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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