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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後一個巫師》章44.會於暮時
  就如人們的生活永遠需要有填充,而填充物則可以今天是這個、明天是那個,苜蓿也不能免俗。最近幾周,他的生活重心短暫地發生了變化。

  當然,黑色的孟買貓還是排在第一位——自從它來到他的家裡之後,它永遠排第一。

  這正是貓的處事之道,它只能是第一。就算與別的貓生活在一起,它也一定是第一。這是某種自然規律,是不可逆不可改的。

  它的生物鍾很準,因此苜蓿可以每天晚上把鬧鍾變成小黃鴨而無需擔心它嘎嘎大叫起來。黑貓會在苜蓿應當醒來的時候出現在他的枕邊,熨帖而可憐地喵喵大叫,直到他伸手摸摸它的頭和背,然後爬起來,給它添水加糧,帶它到陽台上去。

  自從黑貓克羅來到這裡之後,苜蓿的陽台也就不再是他的陽台,而是克羅的花園。

  克羅踱步在一盆盆花草間,悠然自在,把貓草扯斷並吃下去。

  它是這片土地的國王,土地上的每顆花草都屬於它。

  無論如何,它當然永遠是苜蓿生活裡填充物的第一順序。

  而第二順序,如今則是那個噴泉公園。

  噴泉公園有名字,在所有地圖上,被叫做“第五大道公園”,正經而無趣的名字,完全沒有噴泉、幽靈、松鼠、小孩、古怪女人等任何要素體現——所以,不如還是叫它噴泉公園來的恰當些。

  苜蓿養成了下班後吃晚飯、散步,最後在公園裡小坐的習慣。

  他發現,那位奇妙的女人是這座公園的常客。

  如果是普通白領職員,那麽說明她每天都會到公園裡度過傍晚,或許是為了躲避高峰時期的堵塞交通;如果她是全職主婦,則或許是在丈夫回家之前,得到短暫的空暇出來散步,又或在這裡等待歸家的丈夫(不過苜蓿還沒有見過她與誰碰面後一同離開,因此這一猜測的實際性並不強)……

  猜測是糟糕的習慣,但問出口則會顯得無禮,因而苜蓿只是在思考范圍內、漫無目的地猜想女人為何會沉迷於公園景致。

  這無傷大雅,也無關緊要,作為生活的調味劑倒還算得上有趣。

  最初通常是苜蓿先到達這座噴泉公園,也並沒有想過要有任何偶遇,只不過隨便找個地方坐下開始發呆。然而女人就像是在特意尋找他一般,總會走到他的身邊。然而她又並不說明自己有何目的,很散漫地與他隨口說幾句話,接著便起身走開。

  後來苜蓿習慣了這個流程,便也更加自在起來。

  他逆來順受的好脾氣發揮作用,再次讓他融入到了他者的節奏中。從某個角度來說,這也不是什麽壞事。

  “您在看什麽?”

  對話總是這樣開始。

  而苜蓿會把視線從那些嬉戲著的幽靈身上移開,或是透過它們的軀體看向遠處,隨口說“在看生命快要消逝的蝴蝶”“那裡有秋蟲在叫”,或者“蒲公英被風吹起來了”。

  於是女人也會順著他的話端繼續聊下去。

  這是一個奇妙的女人,她說出的話語總是很不尋常。並非什麽名言警句,也並不超乎常規,但就是與“日常”不甚搭調。

  比如她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這會很打動人。”

  ——蝴蝶的翅膀就要落下來了,這會很打動人。

  ——無論在何處聽到細細的蟲鳴……我認為這會是非常動人的。

  ——蒲公英嗎?如果暢想它最終飄落到何處,重複著重複了無數次無數次的輪回之旅。

這會很打動人。  如若真的如此容易被打動,實在是擁有一顆纖細的心靈。但她又不太像是在談論自己,不然,不應當使用“會”字。仿佛她是要轉述給什麽人聽,讓“他”感到動人。

  就這樣,每天說著莫名其妙的話。

  既然已經多次閑聊,總是稱呼她為“奇妙的女人”未免太不禮貌。在第七次見面的時候,苜蓿與她交換了名字。

  女人如此自稱:卑姓“藍”,名“欣存”。

  藍欣存——很有肚量、又很知道分寸,是給人以如斯感覺的奇妙名字。當然,也很普通。是個好名字。比苜蓿·李好得多。

  傍晚的公園人來人往,他們隔著半人位置,坐在長椅或是噴泉邊。

  等到閑聊結束,藍欣存離開後,苜蓿則會從口袋裡拿出早就準備好的雜糧或者麵包、餅乾,開始在灌木叢中尋找松鼠。實際上並不該稱之為“尋找”,因為只要他手中拿著食物,沿著鵝卵石路來回走幾遍,“那些”松鼠們自然就會出現了。

  苜蓿已經能夠辨認出每一隻松鼠。

  而最初向他討食的松鼠與他最為親近,那隻松鼠的耳朵受過傷,有一個小缺口。它會爬到他的手背上,再順著手臂一路鑽進帽子。

  不過至於它們究竟是不是“松鼠”,這點仍然存疑。

  在多次造訪公園之後,苜蓿也見到過普通的松鼠。二者的樣子的確有些許不同。而且普通的松鼠盡管也被人類喂得又胖又溫順,但從來不願意靠近人類三步以內距離。

  或許等到彼此再熟悉點兒後,他可以把“缺耳朵”抓在手裡仔細地看一看。

  苜蓿這樣想著,並沒有意識到它們或許壓根就不是這個世界上的“原生物種”。

  -

  在《黑暗之書》中,有這樣一個故事。

  某天——蒸汽工業時代的某天,一名男子乘坐火車從南方前往北方的某個國家。他擁有一張不算太壞的床鋪,每天還能去固定車廂就餐,甚至喝酒、聽音樂、社交。如此一來,盡管日程有五個日夜,似乎也能夠忍受。

  但他似乎無法忍受。

  他的腦袋很痛。

  嗡嗡作響。伴隨著每次車輪與軌道的傾軋抖動而嗡嗡作響。

  他認為這是因為,他在包裡放著的那部手稿。手稿來自他那已經過世的表叔,並且殘缺不全。

  他的表叔是歷史學家,也在其他洲的殖民地發過一筆小財。

  後來表叔帶著妻子回國,並建造了一座規模可觀的農場。唯一的遺憾是他沒有繼承人。但不同尋常之處在於他並不在意這一點。農場經營步入正軌之後,他重新開始了歷史學的研究,並在當地一所大學講課。

  但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表叔發了瘋,並且最終死在自己農場中的水塘裡。

  他的財產一部分由妻子繼承,一部分捐贈給了大學,另一部分則希望讓自己那同樣熱愛研究的表侄去取。與遺產文件一起寄來的便是這份手稿。是誰,出於什麽原因,是聽從表叔的遺囑還是自己如此決定,最終將這份手稿交到了年輕男人手中,這些都是謎題。

  年輕男人在閱讀手稿後,決定去表叔定居的地方憑吊,並取得、調查被贈送給自己的遺產。

  那麽,為何他會頭痛難忍?

  他坐在列車上,反覆閱讀那份手稿。

  每到黃昏時分,他就宛若窺伺到一隻巨大的眼睛,那隻眼睛的縫隙就在天際,在天與曠野交匯的地方,那隻眼睛沒有睜開, 但似乎曾經睜開過,且在未來仍會睜開。

  在那份手稿中,表叔寫到自己在新大陸的旅程。

  在寫下手稿時他似乎已經因為與合夥人一起挖到金屬礦而無需為生計憂愁。於是他開始往更南方、更濕熱的森林深處走去,追尋土著人的部落,並用自己學習過的地理知識勘測並記錄下一些有趣的地形。

  最終他們扎營在一片遺跡外的山坡上,土著人不願意進入那片遺跡,但卻說不出所以然來。表叔指責那是無端的迷信。

  他與同伴進入那片遺跡——那是一座倚靠石山而建、深入山體內部的古怪建築群。

  他仔細描繪了建築群內部的景象,並提到說,與他曾經有過夢境極其相像。他時常在日暮時分趴伏在未完成的論文紙上昏沉睡去,並夢到自己生活在漆黑的山石之中,周圍徘徊著模樣奇特的巨大怪物。

  稿紙上的記錄在寫到進一步深入遺跡之時出現許多塗改。

  故事最終不了了之,斷截在此處。

  坐在火車上的年輕男子反覆閱讀這份手稿,被詭譎混亂的描述捕獲,並也於黃昏時分,做起了可怕的夢。

  他夢到自己走在山石之間,但並不是自己的模樣。他看到自己擁有深綠色的堅韌皮膚,看到從頸後伸展出的觸須……身邊有許多與他模樣相同的怪物,其中一隻走過來,嘴裡發出風笛般的聲音,他也回以同樣的聲音……

  年輕男人在夢裡成為了“他物”,成為了古老時代中的個體,鮮活地擁有著生命。

  而在這個時候,他的頭痛往往便減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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