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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白蛇之許仙》一十八 李公甫的血光之災
  浙江金華,提到金華,大多數人第一個反應應該會是義務,畢竟義務被稱之握‘小商品海洋,購物者天堂。’

  宋代的金華城便已經很大了,是江浙地區不可缺少的城市之一。而這座城市裡,也出過很多的人才。

  較早時期的,比如寫出‘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的駱賓王,比如兩宋交替重要戰役的東京保衛戰(不是日本那個東京)的抗金將領宗澤(不是TVB演員黃宗澤)。

  稍微後面一點的,南宋時期還有陸祖謙,與朱熹、張栻齊名,同被尊為“東南三賢”,“鼎立為世師”,然後有著“明初詩文三大家”之稱的宋濂等。

  近代的話,有寫出《*》、《覺世名言十二樓》、《無聲戲》、《連城壁》等小說的李漁。

  總之,江浙地區的人才是挺多的。

  而這一次的故事,便是發生在金華。

  半個月之前,金華下屬地方縣,差役抓捕了一名凶犯,一直關押在大牢裡,只是像這類囚犯,大多都是直接押送進京,交由刑部審判後,由刑部下發處決公函,而非地方直接處置。

  而一般要由刑部進行審判的,大多都不是什麽輕犯。

  這名凶犯,在金華下屬地線犯過多起命案,又是匪類,金華衙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在死傷無數之下,才將其捉拿歸案,為避免出什麽亂子,於是金華府衙便要求其他地方的捕快連同一起押送凶犯進京候審。

  而臨安府這邊便要求李公甫帶隊前往金華,然後與金華的衙役一起連同其他地方的衙役一起押送犯人進京(此時還沒到南宋,還是北宋時期,之前第三章時間寫錯了,已經修改了……)。

  接到公文的李公甫,從府衙回來之後,便將此時說與許嬌容聽。

  當天晚飯時間,李公甫在飯桌上也將此事告知了許仙。

  “小乙,姐夫要出門公乾一段時間,這些日子裡希望你能夠好好照顧你姐姐,千萬不要讓你姐姐累著。”李公甫對許嬌容的愛護與疼惜是所有人都能看得見的。

  鄰裡之間也都讚許李公甫是一個好丈夫。對李公甫來說,自己只是一個老百姓,許嬌容那是官家女兒,知書達理,能嫁給他這麽一個大老粗,那是他八輩子修來的福氣,自然得好好寵著,愛著。

  許仙笑著看了一眼姐姐,打趣的說道“姐,姐夫好愛你喲。”

  “去,小孩子,瞎說什麽。”雖然嘴上如此說,但是心裡還是十分甜蜜的,做女人最渴望的莫過於有一個一直愛自己的丈夫。而李公甫也很好的詮釋了這一點。

  只是很快,許仙就發現了不對勁,他此時雖然天眼還未開啟,但是雙眼卻已經非同常人,可以看到別人所看不到的東西,這可以被稱之為靈瞳。

  許仙透過靈瞳看到李公甫額頭上方,天靈之處黑氣彌漫,同時那黑氣之中又夾雜著血光,預示著李公甫有血光之災。

  而這血光之災,居然連他所繪製的符篆護符都無法壓製,這到底是要碰到什麽東西才能如此。

  “看來,這一次得陪著姐夫一同去金華看看了……”許仙心中思慮道。

  “姐夫,很不好意思誒,這次可能沒辦法答應你的要求了。”許仙緊接著對著李公甫說道。

  李公甫楞了一下,然後問道“這又是為什麽?你難道最近還要去什麽地方麽?”

  許仙眼珠子一轉,然後說道“這不是距離我小說發表還有一段時間麽,孫哲打算呈現在還有一些時間,

去其他縣市做一下宣傳,擴大一下看客團體,他覺得自己搞不定,於是便提出讓我跟著一起去看看,順便見識一下其他地方的風情,不過湊巧的是,這次我們也是去金華。”  “這……”李公甫覺得這未免也太巧了吧,但是許仙所說的話又毫無破綻,他也就沒多想,然後有些自責的看著許嬌容,說道“嬌容,這……,你看……”

  “好啦,我知道的。你呢,是為了工作。小乙呢,也是為了工作,不管是誰,都是希望咱們家的日子越來越好,這是好事。”知書達理的許嬌容立即寬慰著說道。

  對於丈夫將自己看的如此之重,許嬌容很是開心,因此也沒多計較什麽,一個是丈夫,一個是親弟弟,也沒什麽好計較的。

  “對了,姐夫,正好你也要去金華,要不咱們一起吧,路上順便也好有個照應。”

  “你們那邊有多少人?”李公甫問道。

  許仙其實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因為這只不過是他想出來的應對之策,實際上,根本沒這麽一回事。

  “不多,就五、六個人,剩下的到金華之後再做打算。”許仙依舊隨口胡謅著。

  “行吧。”李公甫想了想,讓五六個人隨同官差一起去金華,不是什麽大事,便答應下來了。

  晚飯結束之後,許仙以外出玩的理由,去了一趟金鱗書齋,將大致的事情跟孫哲說了一說。

  對於許仙所說的去金華造一造勢,他覺得也是一個不錯的辦法,因為臨安府經過一連串的轟炸,需要給時間讓平民百姓消化一下,所以最近書齋都沒什麽行動, 如今換個地方,繼續來一波,或許會有意外的收獲也說不定。而且金華距離臨安府並不遠,孫哲自然是答應的。

  當然,這其中還不乏孫哲想要抱大腿的想法,在孫哲看來,許仙TM就是個妖孽,如果不是打探過消息,他都懷疑這家夥是不是那個妖怪變得,或者是哪個神仙下凡來了。因此,對賺錢很敏感的他認為只要跟許仙打好關系,日後賺錢是絕對不會少的。

  不過孫哲的確也沒弄錯,許仙的確就是他應該傍的大腿。

  搞定一切事宜之後,許仙就回家了。實際上,他犯不著弄得如此麻煩,但是許仙很清楚,不這麽麻煩一次,日後還有更多的麻煩。

  其他人都覺得他姐夫李公甫是一個老實巴交,對妻子好,對小舅子好,對百姓好的好官差。

  但是誰又知道,這貨實際上一個聰明透頂的人,不管是在官場上,還是在日常生活上李公甫都很聰明,不然他能年紀輕輕的就做上一府的捕頭?

  只是李公甫這人沒什麽大志,也有些懶,更加不喜歡麻煩,所以就裝,裝的一副老實巴交的模樣。而且,裝這門學問,李公甫也學的很透徹,連他老婆都騙過去了。

  但是唯獨一人成了漏網之魚,那就是許仙。準確的來說,應該是現在的許仙。

  許仙很清楚自己的姐夫是個什麽樣的人。在許仙眼裡,自己的姐夫是包公跟狄仁傑的結合體。聰明但不迂腐,開明但是又有底線的這麽一個人。

  所以,為了徹底打消姐夫的疑慮,以及讓自己以後少點麻煩,還是麻煩一次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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