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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名偵探世界打醬油》第一千零七十五章 赤井秀1和宮野明美的關系
劃水。

這是光佑的計劃。

說是劃水,但其實他也只是想盡量保證自己的安全。

不是他怕死。

他只是不想出什麽意外,被迫和小哀分開。

以前獨身一人時,出事也就出事了。

現在有了牽掛,萬事得小心一些。

但劃水並不代表他不幫忙,只在一旁看著。

事情還是得做一些的。

而且作為聯系幾個組織聯手的中間人,他怎麽也得在每個組織的人面前露個面。

刷刷臉,混個臉熟。

“也行。”赤井秀一點點頭,並沒有堅持。

他忽然想起什麽,說道:

“等會兒我把我聯系方式給你。”

“如果你有什麽事情的話,可以聯系我。”

聽赤井秀一這麽一說,光佑才想起來,他到現在連赤井秀一的聯系方式都沒有。

說了聲“好”後,光佑說起了另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就聽他有些神秘的對赤井秀一說:

“我還有一件事要和你說。”

“這件事和你,和明美都有很大的關系。”

熟練的將嘴裡的煙霧吐出後,赤井秀一表情自然的問道:

“什麽事”

“讓我想想該怎麽說...”

稍微停頓了下,光佑沒急著說那件事,

他想說的委婉一些。

但措了半天詞,他也沒想到比較合適的。

他也隻好比較委婉的暗示赤井秀一:

“等我和我女朋友結婚以後,我和你就有親戚關系了。”

說完,他感覺這話不大對。

如果赤井秀一和明美在一起了,那兩人遲早也要結婚。

那樣的話,他們兩人也有親戚關系了。

這波暗示的不到位。

不過,事情發展的還算是順利。

聽了這話,赤井秀一眉毛微微皺起,問道:

“什麽意思?”

他清楚光佑的女朋友是誰。

看都能看得出。

之前明美也和他講過。

也正因如此,他隱隱約約猜到了一種可能,但不敢確定。

見赤井秀一似乎沒有聽懂的樣子,光佑隻好說的更直白一些:

“其實說簡單點就是...”

“就是...”

“嗯,就是...”

他這種態度讓赤井秀一眉頭皺的更緊了。

究竟是什麽事情,那麽難說出口?

不會真的和他之前想的一樣吧

他看著光佑,說道:

“想說什麽就直接說吧。”

“那也行。”

既然赤井秀一這麽說了,光佑決定不去糾結這個問題,和斟酌該怎麽說。

他吸了口氣,用比平時稍微快了些的語速,直接把這事兒說了出來:

“你母親和明美的母親是姐妹。”

“也就是說,明美其實是你的表妹。”

說完,光佑就轉過頭,看著赤井秀一。

這次赤井秀一這個表情管理大師的臉上,難得的出現了變化。

不過,赤井秀一並沒有像普通人知道類似消息後愣住、難以置信、情緒激動的反應。

相比於這種人,他依舊可以說是很平靜。

消息來得太過突然。

沒有給赤井秀一足夠的心理準備時間。

即便在光佑第一次暗示的時候,他就隱約猜到了這一可能。

但現在親耳聽見光佑這麽說,他仍然是控制不住自己內心驚訝、難以置信的情緒。

之前從光佑這邊了解到的消息,他基本沒有懷疑過真假。

這次,他心裡仍然知道光佑說的極有可能是真的。

但他還是忍不住用懷疑的目光看著光佑。

他表情認真的問道:

“光佑,

你說的是真的?”在他的目光之中,光佑緩緩點了點頭,說道:

“當然是真的。”

“這種事情我不會拿來開玩笑的。”

“不信的話,你可以去問問你的母親。”

“我會去問問看的。”

這件事情不可謂不大。

雖說心裡已經相信了光佑說的,但赤井秀一還是想去問問他的母親。

這事兒雖然大,但也不是非常嚴重。

看著表情變得凝重的赤井秀一,光佑擺了擺手,對他說:

“不過,你也不用擔心。”

“這個消息並不會影響到你和明美之間的關系。”

“美國的十多個州是允許結婚的。”

“而日本更是全面允許。”

“雖然說別人可能會用異樣的目光看你們,在你們背後說些閑話。”

“但只要你們兩個不在意這些,就沒有任何影響。”

在美國,包括加利福尼亞、阿拉斯加、紐約、佛羅裡達、夏威夷等十幾個州,都不禁止表兄妹結婚。

而日本則是完全不禁止。

華夏法律當中有一條是三代血親內不可以結婚。

日本也有這樣一條法律。

但算法不一樣,導致結果也不一樣。

華夏用的是寺院法來計算。

按照日本采用的羅馬法來算的話是這樣的:

和父母之間是一等親。

和爺爺奶奶是二等親。

和姑姑叔叔是三等親。

而表兄妹剛剛好是四等親。

不在三等親的范圍內,是完全可以結婚的。

而且這種例子光佑現實生活中也見到過。

以前他也碰到過一些案子,其中就見過有戀人或夫妻是表兄妹。

就算是在禁止表親結婚的華夏,曾經也是不禁止的。

歷史上,只有兩個朝代禁止表親結婚。

雖然是禁止的,但實際上,這些規定實行起來也十分靈活。

並不是完全禁止。

例如《紅樓夢》。

戲謔點說,之這就是一個表親和表親之間的“愛情故事”。

雖然是文學作品,虛構的故事,但也是基於當時的一些規定寫出來的。

還是可以作為例子的。

到了近代,也是不禁止表親結婚的。

比如在1930年十二月公布,1931年五月五日開始執行的法律條款中,並沒有禁止表兄妹結婚。

其中條款的大概意思是:

近親不得結婚,但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到1950年的婚姻法當中也沒有禁止。

禁止三代以內血親結婚是在1980年的婚姻法才做出的規定。

用的就是所謂的寺院法。

如果用羅馬法的話,也是不禁止的。

至於所謂表親結婚的危害...

其實是被人誇大了。

澳大利亞莫道克大學醫學遺傳學家阿蘭·比特勒斯出版的《學院背景關系》,讓一向站在“優生優育”對立面的“表親結婚”變成了“誤讀的常識”。

在世界范圍內,表親結婚並非罕見現象。

而阿蘭·比特勒斯也從遺傳學的角度論證了這個事實。

表親結婚的風險被認為誇大。

對此問題更為科學的態度應該是:

注意家族遺傳病史,而非絕對禁止表親婚配。

按照這本書的數據來看。

全球范圍內有超過百分之十的人是與遠方表(堂)親,或是關系更為親近的親戚結婚。

龐大的基數也涵蓋了不少以嚴謹著稱的科學家和名人。

例如愛因斯坦。

他的第二位夫人愛爾莎是他的表姐。

某位姓李的資本家,妻子是他的表妹。

所以,只要赤井秀一和明美不在意他們這層關系,其實並沒有什麽特別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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