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可飲一杯無?
布爾和傑頓都要哭了,偷雞不成蝕把米。
本來想把裡昂洗劫一空的,可是誰料想自己卻擱進去了。
傑頓現在一頭撞死的心都有了,他老爹給他的特別經費估計等會他老子跟人談好了就要用到了。
可是,自己卻輸得一乾二淨,褲衩子都沒了。
這可怎搞?
艾米麗此刻心裡長出一口氣,不知道為什麽,在她的內心深處是希望裡昂贏的。
現在他真的贏了,而且是這麽大一筆錢。
真是上帝保佑,本來她還有點後悔帶裡昂來這裡打牌,萬一人家要是輸了的話,那自己豈不是成了罪魁禍首?
現在好了,這小農場主的運氣可真好。
她笑著對服務員道:“把籌碼換成支票給林奇先生吧,我們走。”
說著,她拉著達妮示意蘇珊和裡昂就走出了大廳......
一幫紈絝子弟如喪考妣,垂頭喪氣的。
當裡昂剛走出大廳一拐彎,消失在他們視野的時候。就聽見屋裡布爾一聲暴喝:“傑頓,你個王八蛋竟然坑我,老子跟你沒完。”
緊接著就聽見劈裡啪啦的聲音以及傑頓的慘叫聲,裡昂嘴角泛起一絲笑意。
這就是貪心啊,人的貪欲真的會迷失自己,當深以為戒。
酒店服務員很快開好支票,包括裡昂自己的那五百萬交給了他。
轉眼間一千多萬,不過可真是夠驚心動魄的。以後還是不要在參與這種活動的好,贏錢的自然喜氣洋洋,可是萬一要是輸了那就是血本無歸啊。
雖然他隻是一時衝動,當時大腦多巴胺的刺激下做了搏一把的決定,可是現在想來是細思極恐啊。
蘇珊一臉笑吟吟的道:“艾米麗這次可以正式的給我介紹一下你的小男朋友了吧?虧我們還是好姐妹呢。”
啊,艾米麗的臉色通紅的有點著急的道:“你真討厭,我跟林奇先生兄妹剛認識的好不好,哪裡是什麽男朋友。”
蘇珊意味深長的,拉長了音道:“哦......是這樣嗎?嘻嘻!算了不逗你了。”
轉過頭她衝著裡昂道:“林奇先生今天可是大豐收呢,難道就不想請我們喝一杯?”
額,裡昂忙笑著道:“榮幸之至,不過我可是初來乍到的,去哪裡你們說了算。”他還正發愁露絲的事情,怎麽跟艾米麗說呢。
這下有個單獨相處的機會,等會可以提一下這個事兒,看看她能不能幫忙。
不過看比陽德導演對艾米麗的卑躬屈膝的態度,應該是能說上話的。
蘇珊對著艾米麗笑道:“這該死的舞會,悶死個人了。我知道一個地方,我們去喝一杯放松一下,好久沒有見你了,也為你接風洗塵。不過林奇先生要買單哦。”
裡昂雙手一攤:“沒問題,榮幸的很。”
......
在蘇珊開車的帶領下,他們一行四人來到了一家叫做爵士風情的夜總會。
裡昂是第一次來這裡,不過蘇珊倒是輕車熟路的樣子。
一下車,就把車鑰匙拋給門童,隨手打賞了一百美元。
對於這樣的豪客金主,門童很是高興。雖然門童這一工作薪水不高,可是奈何架不住打賞的多啊。
尤其是像蘇珊這樣的豪門之家的公子小姐的,出手很是大方。
每個月下來說實在的賺的錢還這是很可觀的。
大廳裡爵士樂聲帶動著客人們的情緒,
客人們觥籌交錯,推杯換盞好不愜意。 他們在侍者的帶領下來到二樓一個靠窗的卡座,這裡位置很好,既可以看著窗外的風景,也可以俯瞰一樓大廳的表演。
侍者遞來酒水單,裡昂掃了一眼,我擦,這他麽的哪裡是喝酒啊?這他麽的是喝錢呐!
最便宜的是七百美金一瓶的金酒在這裡標價一千美金,最貴的十二萬一瓶的朗姆酒。這還是第一頁,後面的他不敢看了。
萬惡的資本主義啊,有錢人的世界。
裡昂笑著道:“兩位想喝點什麽,隨便點,今天我贏錢,理當請客。另外等會還有事情要求兩位美女呢。”
蘇珊眉眼流波輕聲的哦了一聲,然後意味深長的看了看裡昂。
她剛要往第二頁翻,艾米麗一把拿過酒水單笑著道:“來瓶金酒吧,我喜歡這種清爽的口味。”
蘇珊這個鬱悶啊,好呀,你個見色忘義的艾米麗,還沒怎麽著呢,就先替人家省上錢了。
她還想說些什麽,可是看著艾米麗狠狠的瞪了她一眼,隻好無奈的閉嘴不語。
哼,還說什麽剛認識,騙鬼呢。她敢打賭,艾米麗絕對的跟這個小農場主有一腿。她可以說是非常了解艾米麗的。
這麽些年的她們兩個幾乎是無話不談,可是從來沒有見過她如此的對待一個男生。這裡面的深意,就可意味不可言傳了。
反正,她心裡已經認定了裡昂和艾米麗的關系肯定不一般。
酒水很快上來,沒有調製過的金酒,五十二度,也可以說是很烈性的酒了。 這種酒是蒸餾酒,可以單飲也可以調製雞尾酒。
金酒呈現金黃色,故而得名。分為兩類一類是蒸餾酒,在瓶子的底部有個大寫的英文字母“D”。
另外一種是混合酒,是用食用酒精和杜松子簡單混合而成,很少用於單飲,多用於調製雞尾酒。
下酒的小菜是免費贈送的,其實說白了到這種場合的人也不在乎免費不免費。不過一瓶酒水都這麽高的價格了,隨便送你幾碟子小吃下酒,也是捎帶手的事兒。
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終究還是消費者自己的錢,不過是掛了一個免費贈送的標簽而已。
雖然這種酒入口的感覺很好,可是酒精度著實不低,五十多度啊。
都比得上華夏的白酒了,看樣子蘇珊和艾米麗還挺能喝的樣子,很快一瓶酒就見了底兒了。
他是在生命之水的加持下,千杯不倒的。喝再多也不會出現頭暈的事情發生,自從上次跟文若琳、李柯他們喝酒,搞明白了自己還有喝酒作弊器這個無上的利器之後。
他隻要一喝酒就先調動腦海裡的生命之水運轉,不然的話喝多了還真是難受。他可不想體驗那種把苦膽都吐出來的滋味。
窗外雪不知何時,又紛紛揚揚的飄了起來,整個世界都白茫茫的一片。屋內暖氣已經開到最大,幾乎可以短袖赤膊。
可惜這是在美國,如果是在後世,三五好友,聚集一堂,飲酒暢談一番,那該是一番何等的享受?
一首古詩在他腦海中閃過,綠蟻新焙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欲雪,可飲一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