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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紅妝》第八十六章 丟失頭顱的男屍(一十六)
  “那醜奴又如何得知王祿會在小樹林?”尹一凡問道,

  “醜奴也許是因為想引起王祿的注意,又或者是對王祿懷恨在心,所以經常跟著王祿,想來王祿跟鶯娘在小樹林幽會不止是一次,更可況聽說王祿去找紅樓鶯娘調查刺客的事情,自然聯想到王祿在小樹林,如果沒猜錯,凶器就是醜奴平時用來砍柴的斧頭,也許就在馬廄的柴房,”

  凌子斐不讚同的道,

  “那麽鶯娘的死該怎麽解釋呢?你不會是說看鶯娘不順眼就順便殺了,這不符合邏輯,況且醜奴的力量你們也看到了,連幾個護衛都打不過,談什麽殺人。”

  南奚歡說的口乾舌燥,霍奕遞了一杯茶水給她,她想也沒用,就接過來抿了一口,

  “鶯娘的死,得從頭說起,紅樓的人曾經說過,鶯娘在十年前養過一個五歲的,而醜奴今年剛好十五歲,十年前也是五歲,所以那位不是別人,正是醜奴,鶯娘對待醜奴並不好,甚至刮花了醜奴的臉,所以醜奴才有謝謝斑駁的舊傷,醜奴對鶯娘的感情一定很特殊,像是母親,卻被猥褻,這種依賴又憤恨的感情,不是一句兩句就能解釋的通,”

  “這也隻是你的猜測,醜奴是五年前來到驛站的,而鶯娘十年前便跟了王祿,怎麽確定會是同一個人,”

  “對,這確實是我的猜測,所以其中過程還得需要鶯娘的丫鬟青兒來解釋解釋,那五年醜奴又在哪裡,而且醜奴又怎麽會突然來的力氣殺人,這也許要問問醜奴,在這之前不如先找醜奴問詢,”

  南奚歡抿了抿唇,

  “我們再說說陷害李彩娥的事情,醜奴一直知曉鶯娘跟王祿暗地來往,鶯娘死的那天,他藏在了鶯娘房間,後來鶯娘喝醉了,醜奴是個懷舊的人,就從他留著我手帕的事情看的出來,他本質其實不壞?當時他可能還猶豫,甚至不自覺的敬了一杯鶯娘,這就是所謂的緬懷罷了。”

  “手帕,”霍奕皺眉,

  南奚歡連忙擺手,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醜奴本來就是要殺鶯娘的,陪鶯娘喝了幾杯,鶯娘認為醜奴一直都是那個任她欺辱的,所以並未放在心底,最後一斧頭砍了腦袋,腦袋掉下來他就後悔了,他想啊,鶯娘怎麽說小時候也養育過他,她那麽愛乾淨,情感上矛盾,迫使他給鶯娘換了一身衣裳,後知後覺腳上踩到了血跡,他乾脆靈機一動,爬窗回到驛站,直接嫁禍給李彩娥,反正李彩娥也想殺王祿,那時候李彩娥可能剛剛起來,以為是春桃,便叫喚春桃伺候,他藏好鞋後躲進春桃的耳室,穿走了春桃的鞋,亂串進祠堂,剛想逃出去,便遇到了,李彩娥的堂弟李前程,為消除李前程的疑心,刻意打翻了玉像,”

  底下聚集的下人紛紛七嘴八舌,

  “對,前程哥就是早上遇見的他,教訓了他一頓”

  南奚歡繼續道,

  “就是因為那雙不合腳的女鞋引起了我的注意,”

  霍奕點了點頭,

  “推理的很不錯,殺人動力都有,但是這都是揣測,人證物證都沒有,怕是很難定罪,”

  “所以找到凶器就迎刃而解。”

  霍奕點了點頭,

  “先將醜奴抓過來盤問一番,莫不要逃之夭夭的好,”

  跪在地上的李彩娥,顯然還沒摸清狀況,傻愣著呢喃道,

  “是醜奴?是醜奴?怎麽會?”

  任人都不會想到一直蠢笨不起眼的醜奴,會是凶手,

  南奚歡想起起先醜奴回頭的表情,

總覺得有哪裡不對勁,這醜奴怕是已經知道自己露出馬腳了,如果逃之夭夭也很有可能,醜奴並不是想象中的那麽愚鈍,甚至有些反社會人格,精神怕是也不太正常,長期受虐待壓迫的人,總會有些扭曲心理,甚至於報復社會。  “須盡快,”

  凌子斐領命,親自帶著劉也去捉拿醜奴,

  南奚歡來回踱步泄露了焦急的情緒,

  倒是霍奕淡淡的開口,

  “仵作已經做了詳細的報告,確認凶器都是同一把,可以確定是斧子,全身無中毒症狀,也沒有其余的傷口,而且依照傷口判斷是為同一人所為,但是手法卻有些差別,跟你猜測的沒差,凶手對鶯娘確實有不同尋常的情感,”

  南奚歡搖了搖大拇指上的指甲,

  “依照兩人的死法,凶手其實不像表面上行的那麽愚笨,所以他極其聰明,但是為何醜奴會故意泄露出這些馬腳,匪夷所思,”

  這是一想事情喜歡咬指甲是南奚歡的招牌動作,是在不自覺下產生的動作,以至於霍奕直勾勾盯著她看,她才覺得自己這行為有些突兀,連忙收回自己的手,

  “那個,霍大人有什麽想法?”

  “在王祿死之時,就可以斷定凶手肯定恨極了王祿,才會下如此狠手,毫無顧忌和手下留情,李彩娥自然是辦不到・・・・・・”

  霍奕正說的條條有理,這時候劉也慌慌張張的跑了過來,

  “大人,醜奴死了,在柴房被人砍去了頭顱,凶器也並未找到,就像蒸發一般,凶手怕是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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