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少琰惡狠狠:“你這張扮無辜的臉令人討厭!”
羅弋被他掐的喘不過氣,不由得有些憤怒,分明他是把平日裡對自己的不滿,借機發泄出來。
他伸手打向了薑少琰,口中的牙也跟著變得鋒利。
羅弋自認為脾氣很好,無論做人還是吸血鬼,他都是和氣為主。但這不代表他肯當冤大頭。
兩個人都是半斤八兩的吸血鬼,打在一起。很快,薑少琰身上多了好幾處傷口,羅弋自己臉上也掛了彩,胳膊還被狠狠咬掉一塊肉。
兩個平日裡都一本正經的人,打起架來卻像個潑婦。
薑少琰伸手又用力給了羅弋一拳,羅弋的臉頰和下巴瞬間疼的厲害,低頭看看自己少了一塊肉的胳膊,怒氣不可遏止:“倩倩對你來說只是個工具,你對我有什麽怨恨可以說出來,不用打著這個女人的旗號對付我。”
薑少琰笑道:“你倒不笨,老子就是討厭你,沒有原因!”他牙齒慘白,面目猙獰。
此時路邊呼呼啦啦來了一群穿黑衣服的人,像訓練有素的軍隊齊刷刷的圍住了兩人。
薑少琰看到是自己人,面露得意之色,指著羅弋下達命令:“給我打死他!”
所有黑衣人一動不動。
薑少琰一愣,剛想說:“……你們沒聽到我說話?”
金小姐的秘書緩緩走出來,斯文地扶了扶眼鏡,打量著衣冠不整的兩人,對薑少琰說:金小姐讓你馬上回去。”
“開什麽玩笑!”薑少琰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先把他收拾了,我不想再看見他。”
秘書打斷他:“金小姐說讓你現在馬上回去!”
薑少琰看他嚴肅,隱隱有不好的預感,帶著不甘跟著他上了車。
秘書回過頭來看了眼羅弋,羅弋擦著還在流血的嘴角,表情平靜。
————
薑少琰跪在大廳的桌子一角。臉上的傷口已經結成了暗紅色的疤。
大廳裡沒有一個仆人,氣氛的壓抑非常明顯,金小姐坐在沙發上,手邊放著那本《親情的力量》
問他:“知道為什麽罰你嗎?”
薑少琰低著頭,用不平衡的語氣:“因為羅弋。”
金小姐語氣淡然:“你一向懂事而且有主見,為什麽現在年齡越大,反而越發的幼稚!”
薑少琰緊閉著嘴唇,沒有任何辯解。
金小姐看著他略帶稚嫩的臉。道:“你如今是大公司繼承人,財富,地位,名譽,所有年輕人有的一切,應有盡有,還有什麽不滿足?”
薑少琰聽到這些,鼻子微微抽動,緊閉著嘴唇。他脖子上一塊黑褐色突起,一個蠍子輪廓浮現出來,在皮肉下面掙扎。每當他饑餓需要補血的時候,蠍子就會出現。
金小姐已經罰他,今天不準吃任何東西,蠍子饑餓地在他脖子和肩膀上遊走。
金小姐等著薑少琰解釋。
薑少琰緊緊攥著手,極力控制自己的情緒,“我就是....不喜歡他。”
他語氣仍有不甘:“他這種懦弱又無能的家夥。活在世上只會給同類丟人,最好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最後一句話出乎金小姐的意料。
一記耳光打在薑少琰臉上,力氣並不重,但是薑少琰卻驚住了。她極地少發脾氣,無論他做了再大的錯事,她都是淡然對待,如今卻因為羅弋對他動手。”
金小姐神情少有的嚴厲:“剛才的話,我不希望聽第二次,
你根本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跪這好好反省吧。 說完冷冷起身走上樓去。
夜色漆黑。
羅弋拖著受傷的身體回到家,當楚信得知倩倩被化成粉末死亡的時候,臉上同樣露出一絲驚意...
“是有人對她施法,用了及其殘忍的手段讓她灰飛煙滅……建國找到了嗎?”他問。
羅弋說:“找到了。”並給他講述了建國此次和倩倩約會曲折歷程。
楚信聽完,“幸好你沒事。這個倩倩的死並不是壞事,只是有一個這麽厲害的人潛伏在暗處,我們要小心。”
他目前全部身心都在那塊玉上面,對於誰是凶手究竟是誰不想理會。
羅弋揉著被咬傷的胳膊,問:“薑少琰說我身上有符咒,你能看到嗎?”
楚信聽到這句話,也覺得很無稽:“吸血鬼的身上怎麽可能有符咒,他是找借口攻擊你。”
聽他這麽說,也覺得有道理。
楚信拉過他的胳膊,看他被咬掉一塊肉,“你一般受傷會多久恢復?”
“一個星期吧。”
羅弋想起自己曾經被惡狗咬傷,經過一周肉就長好了。
楚信將玉輕輕放在羅弋的胳膊上,玉觸到傷口,傷口感受到玉的冰涼後很快麻木,不再痛。
當幾分鍾之後再拿開的時候,羅弋的胳膊上的傷口新肉已經長了出來。像變魔術一樣,羅弋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就是這塊玉的力量,它本身有著強大的再生能力。”楚信說。隨即卻憂愁的補充道:“但目前它好像被什麽封住了。”
別墅裡,薑少琰還在一言不發地跪著。
月光照進寬敞的客廳。
蠍子還在他的身上遊走,很痛苦,他強忍著。
一直以來,他就討厭周圍的人用“二代”的眼光看他。雖然他目前擁有的很多東西都是被給予的。但他驕傲的自尊心很想向人證明,自己是個有能力的人。
只是無論怎麽努力,別人看到的仍只是他的種種光環。
他的能力不輸任何人,他一直想證明給周圍的人看,自己並非只會享樂不務正事的“二世祖”,可惜很少人能看到。
剛才情緒有所激動,說出了平時不敢說的話,現在靜下心來,他開始後悔剛才的失態。金小姐一定對自己感到失望,說不定會覺得自己心胸狹隘…
薑少琰抬起頭,目光落在牆上的畫上面。
透著月光,那幅畫顯得朦朧。
畫裡,生長茂盛的樹下,坐著一個女人。畫中情景他永遠不會忘記。在那片樹蔭下的湖邊,那是他的過去。
很多年前。
那個炎熱的夏天,那時他十幾歲,還是個少年,而金小姐是村民所畏懼的的妖怪。
妖怪坐在湖邊面向湖水,她的皮膚潰爛,面目恐怖,身邊的草木枯萎,所有附近村民都不敢靠近。
少年無家可歸,在遠處偷偷觀察她很久,一天又一天。
直到有一天他終於鼓起勇氣說話,他大膽走到女妖的面前問:“你為什麽一直坐在這裡?”
妖怪沒有回答他,扭過頭來打量面前這個大膽的少年。少年抱著一條魚,對妖女說:“這是我送給你的吃的。”
妖女開口說:“我不喜歡魚,我喜歡喝人血。”
沒想到少年並未懼怕,而是伸出細細的胳膊:“……那我給你喝我的血。”
她沒有動,仍舊望著湖水。
少年看著她的臉,羨慕地說“當妖怪真好,可以一直活著。”
“一點都不好,踽踽獨行。”
少年靠近她坐著:“那你把我也變成妖怪我就可以陪你了。”他童真地望向她。
妖怪看著面前的少年“等你長大了,再做這個重要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