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三人一同來到易妙妤那輛粉色的MINI跟前,朱罡毅才想到一件事兒。
他們是四個人,而不是三個人……
當即便開口道:“慶之,要不你打車回去?”
聽到這話,沈慶之瞪大眼睛,一臉不可思議的模樣道:“什麽意思!你這見色忘義也太快了吧!這就想把我踹到一邊去。”
聽到這話,朱罡毅也沒法跟他解釋,最後一咬牙,道:“那你坐副駕,我坐後面。”
沈慶之愣了愣,這又是什麽操作。
易妙妤似是猜到了怎麽回事,點頭道:“聽他的吧!”
就這樣,他們三人以奇怪的方式分配了座位,上車後易妙妤緩緩將車啟動。
朱罡毅則假裝伸懶腰的模樣,將那趴在易妙妤座椅上的小鬼,拽了回來,放在另外一張椅子上。
由於么妹飯店離學校並不遠,因此沒多久就到了學校。
一路上易妙妤幾次欲言又止,因為沈慶之的存在,最終還是將話咽了回去。
回到學校後,朱罡毅才與這大校花分手,跟沈慶之一塊兒回到宿舍。
“你剛才讓我打車是什麽意思,你還準備帶她去如家不成?”沈慶之到宿舍內屁股還沒坐下,就開口問道。
“哪有,我是那種人嗎?你瞧你內心多齷齪?”朱罡毅皺眉道。
沈慶之這才松了一口氣道:“我就說嘛,你們兩個看著就不像男女朋友,平常你也挺理性的怎麽可能為了一個女人,就破壞咱們的友誼!要知道在唐大可是有絕大部分人,認為咱倆才是一對……”
“慶之你啥意思?你還真是gay不成?你要是現在承認的話,我立馬就搬出去!我拿你當兄弟,你他娘竟然有這種奇怪的想法!”朱罡毅黑著臉說道。
“玩笑玩笑!”沈慶之嘿嘿一笑,嘀咕道:“你別說,想到gay這個可能,我自己都冒涼風,看樣我也得抓緊找個女朋友了。不然天天對著你,誰曉得那天你就給我掰彎了。”
“滾!”朱罡毅罵道。
這時沈慶之將身上的上衣脫下,露出沒有一絲贅肉的肌肉,問道:“對了,你跟這易妙妤是怎麽回事?之前從來沒聽你說過啊?”
“我哪知道,之前我倆就沒說過話,就今天才在圖書館聊了聊,順便幫她趕走了金英謙,就莫名其妙成了她男朋友,我估摸著她應該是有什麽事兒想讓我幫忙。”朱罡毅有些懵的說道。
這會兒他也想明白了,就算他再怎麽牛,也不至於讓人一個又有錢又漂亮的姑娘,倒貼著上來給你當女票。
再想到她那欲言又止的模樣,朱罡毅估摸著十有八九跟她身邊那小鬼有關。
她強行把自己變成女朋友,估摸著也是想借此機會多和自己接觸吧。
可易妙妤的最終目的,到底是啥,朱罡毅就不得而知了。
“這樣啊!那你自己可小心一些,女人可是最難纏的生物!還是盡早打法了的好!”沈慶之嘀咕了一聲。
滴滴!
朱罡毅微信響起。
易妙妤發來一個可愛的表情:很高興認識你的朋友們,還有你的廚藝很不錯。
“除了沈慶之,其他人我都不熟,算是無奈的應酬吧,不用太在意他們,以及他們說的話。”朱罡毅回道。
“嗯!對了,你今天晚上所說的‘試試’是什麽意思?你真能讓普通人看到那種東西嗎?”易妙妤問道。
朱罡毅想了想道:“不能!不過我到是認識一些道行比較深的老鬼,
可以主動在人面前現身讓人看見而已。” “原來如此!不過你能認識這麽多‘神奇’的朋友,也很厲害啦,好羨慕你,可以交到這些朋友。”易妙妤又道。
朱罡毅看到這裡沉默了一會兒道:“其實,我寧願什麽也看不到,就像一個普通人一樣生活。”
這條消息過去後,對方半響沒有回答。
約莫過了兩分鍾後,才滴滴響起。
“我去洗澡了,回聊,我的男朋友!”最後還伴隨了一個哈啦魚的表情。
看到這消息,朱罡毅才放下手機。
“易妙妤?”沈慶之問道。
“嗯!”朱罡毅答道。
“我怎忽然間有點妒忌呢!”沈慶之輕歎一聲。
朱罡毅瞪了他一眼,道:“滾!我去洗澡了,省的你等會兒有說我臭。”
說著朱罡毅就拿著自己的洗漱用品,離開了宿舍。
待他來到澡堂後,將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脫下,露出泛著古銅色的肌肉。雖然不健壯,也一點都不消瘦。一米八五的身高,看上去十分勻稱。
等一切都準備好後,朱罡毅便將淋浴打開, 整個人站在下方,任由溫熱的水從他頭上澆灌下來。
沒多久已經將他全身淋濕,待差不多了朱罡毅擠了點洗頭膏,往頭髮上隨便揉了揉。
然後又擠了些沐浴露在身上搓了起來。
而他主要臨幸的三個地方,想來是男人都清楚。
待這些地方清洗完了,朱罡毅才將受傷的手高高舉起,用另外一隻手來搓澡,若是以往,他肯定一邊洗澡一邊哼歌,只是這兩天發生的事情太多,讓他一時間有些理不清頭緒,便一門心思去想那易妙妤是什麽意思?
還有婁況的同黨什麽時候又會找到自己,在這段時間內,朱罡毅該如何去強大自己。
就在這時,忽然一個東西映入朱罡毅的眼簾中。
只見他左手手臂上,不知何時多了一道漆黑的紋身。
那模樣看上去就好像是……
一隻大黑狗!
待朱罡毅仔細盯著這隻大黑狗時,腦袋裡面瞬間蹦出了無數的問號。
這尼瑪是什麽情況?自己一個五好青年什麽時候有紋身了,這忽然出現的東西又是什麽意思?
就在朱罡毅所有注意力都放在這大黑狗上面的時候,不知道是錯覺還是什麽,朱罡毅竟然感覺到這大黑狗竟然翻了個身!
一個會翻身的大黑狗紋身!
我日!你不是在玩我的吧?當即朱罡毅就關掉淋浴的水,用那隻傷手死命的扣著手臂上的紋身。
只是待他將手臂撓的通紅一片,這紋身也沒一點要消除的痕跡。
非但如此,那大黑狗還在他手臂上伸了個懶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