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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娛樂巨星》六十五【困惑】
  蘇赫並不在意這兩個同居女友……是否有其名而無其實……還是怎麽著……
  既然兩個女生打死也不同意登報,那就在圈子裡形成口碑,在輿論上先佔領製高點。
  如此,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兩個女生不再被一些渣男惦記,更不至於把黎明健送到那個郭姓老色鬼的魔爪之下了。
  等到她們兩個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三個人自然都可以互相佐證,他們三個在一起的同居……嗯,就是同居而已。
  至於自己,是否要把這兩個生米棒子給煮熟了,蘇赫自己也不知道。
  還是一切順其自然吧。
  她們如果能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再好不過。
  如果一直遇不到,如果真到了需要自己收她們的時候,似乎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咱一個開了掛的成功人士,別說是養幾個小女生,就是開個三宮六院……
  咳咳……那就是純屬找死。一個黎麗麗就要了老命了,何況還有一個黎明健這個幫凶。
  以蘇赫前世的尿性,這個問題似乎根本就不用考慮,也不會有任何的心理負擔。
  既然彼此傾慕,那就各取所需,共謀一樂……
  咱也沒招誰惹誰,又何罪之有?
  流星一般的生命,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去珍稀那道一閃而過的璀璨,還能怨著別人嗎?
  任何的怨天尤人,似乎都顯得蒼白無力。
  跑友之所以為跑友,樂呵完了就都跑了,該幹嘛幹嘛去……就像瓊斯和蘇赫,兩個人就都是心領神會。
  至於學姐,似乎只能歸咎於三觀不同了。
  然而前世畢竟是前世。
  那個時代的每個人,大多對生命的認知已然通透。
  無論男女,只要自己想要,每個人都可以實現自食其力,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期望,去爭取,去奮力拚搏,去得到自己想要的。
  然而眼下的這個世界,畢竟和前世大不相同。
  雖然已經是西風東漸。傳統禁錮與人性自由正在發生著激烈的碰撞,然而這個時代的女子,仍然處於十足的弱勢地位。
  無論經濟上是否能夠獨立,被侮辱與被傷害的,仍然是這些柔弱的女子。
  經濟上無比強大的如盛七七小姐和周旋,乃至阮玲玉和蕭紅,哪個不是命運多舛?
  至於民間的弱女子,例子更是不勝枚舉。
  蘇赫只是想盡一點自己的力量,至少讓身邊的人,能少受些傷害,多一點快樂。至於這個同居是否有名無實,還是以後有可能的坐實,至少在目前而言,這些似乎都不算個事兒。
  ……
  看到蘇赫收了自己的兩個義女,黎錦輝無疑是最高興的。
  他是除了王佳芝和黎麗麗以外,第一個看著蘇赫從一個一無所有的愣頭青,發展到今天的八方風雨的。而這個過程,蘇赫竟然僅僅用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以蘇赫的尿性,他知道這小子將來的前途不可限量。兩個義女跟著他,這輩子也就衣食無憂了。就是今後在黎麗麗的生父和黎明健的親戚面前,他也好交代了。
  按黎錦暉的意思,既然連個酒席都不擺,那就應該像小白和黎錦光那樣,也在報紙上登個公告,讓熟悉的親戚朋友以及社會各界,都知道一下。
  此時的報紙公告,就像結婚擺酒席一樣,是事實婚姻取得社會認可的一種主要形式。
  此時自由戀愛和傳統婚姻,還處於並存階段。
  辛亥革命後的廣東流傳著一首歌謠,“革命世界,新式派頭。女子解放,自由選婿……”
  這個自由戀愛和“自由選婿”現象,衍生了出了兩種表現形式。
  其一就是報紙上各種結婚與離婚、同居與分居的廣告。
  其二是一種“新式妾”的現象。
  1912年章太炎先生在北平和魔都的所有大報上都登載了一則《征婚廣告》,轟動全國。
  你還別說,就是通過這則征婚廣告,還真讓他找到了一個志同道合的姑娘並正式結為了夫婦。這個應征的革命新女性,就是章太炎的夫人湯國梨。
  此後的報紙上各種征婚、離婚和同居等各類廣告就開始大面積鋪開了。這其中一個比較著名的例子就是鬱達夫和王映霞。他們兩個也折騰的最為熱鬧。
  1927年,19歲的王映霞與鬱達夫登報結婚。
  然而十年後,這兩個人卻已經打得不可開交了……
  於是鬱達夫一怒之下就在漢口《大公報》上登了一則公告:
  “王映霞女士鑒:亂世男女離合,本屬尋常。汝與某君關系,以及搬去之細軟衣飾、現銀、款項、契據等,都不成問題。唯汝母及小孩等想念甚殷。乞告一地址。鬱達夫謹啓。”。
  這則公告,信息量有點大……
  然而經過友人調停,鬱達夫竟然頂著一片綠油油……這兩人又和好了。
  然而和好了不到兩年,兩個人又鬧掰了。
  於是鬱達夫又在香港《星島日報》上登出公告:
  “達夫與王映霞女士已於本年三月脫離關系,嗣後王女士之生活行動完全與達夫不涉。諸親友處恕不一一函告。謹此公告。”
  ……
  登報結婚或離婚,同居或分居成為普遍的時尚,主要還是因為此時的婚姻法及相關的法律不完備, 以及婚姻登記場所沒有普及等有關。
  所以,此時的人們更重視事實婚姻……也就是擺酒席或者登報。
  在報上登了公告,一方面通知了雙方家庭的親友,另一方面也可在日後作為憑證。這在當時還是有一定法律效應的。
  與這些每天都在報紙上熱鬧非常的各種婚姻與同居分居公告相適應的,還有一種“新式婚姻”誕生。
  也就是“新式妾”現象,當時也普遍存在於此時的社會。
  新式女子因為追求自由戀愛,不記名分而甘願與有婦之夫同居,這樣就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婚姻,這就是被此時的社會所稱道的“新式妾……”
  比如此時的周樹人和許廣平,鬱達夫和王映霞……等等太多的事實婚姻,他們都是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而實際上周樹人和鬱達夫等等,此時早就已經有糟糠之妻在堂……
  ……
  既然準嶽父老丈人都發話要登報紙公告了,蘇赫自然是不可能違背。
  於是就很樂得,也很自然地,就把鍋甩到了他的兩個義女身上。
  然而……什麽情況?
  這兩個丫頭怎麽都把頭搖的像撥浪鼓一樣?
  按說以蘇赫現在的聲望和財力,以及多少大姑娘小媳婦都可望而不可即的那副欠揍模樣,這兩個丫頭不會不同意呀?
  既然不同意,當蘇赫介紹她們是同居女友時,怎麽又都是一副桃花盛開春光燦爛的樣子?
  黎錦輝是真的看不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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